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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波:伟大的理论 光辉的实践——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第一卷上册)

郭建波 · 2013-12-14 · 来源:米兰体育
毛主席诞辰120周年 收藏( 评论() 字体: / /
作者希望通过该文的刊发,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探索与争鸣,深化我们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及其实践—文化大革命的认识,从而使我们的认识更进一步地接近真理。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从对历史的反思中来谋划未来,使社会主义的大道在我国越走越宽广。

  【按:为了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郭建波同志撰写了《伟大的理论 光辉的实践—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一书。在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前夕,作者将已经完稿的部分加以整理,作为该书第一卷《文革溯源》的上册交由我们发表,以纪念我们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诞辰一百二十周年!

  毛泽东生前多次说过,他一生干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建立新中国,一件是发动文化大革命。对于第一件事,人们并没有什么疑问,对于第二件事,有人不禁会产生疑惑,为什么毛泽东将文化大革命作为他一生中所干的第二件大事呢?他又为什么发动文化大革命呢?正是因为这样,郭建波同志才发表了这部著作。

  作者认为,文化大革命就其性质来说就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上层建筑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毛泽东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出发,运用米兰的足球俱乐部的对立统一规律,深刻分析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提出只有一个经济基础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巩固的,必须还要有一个上层建筑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巩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否则的话,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还会得而复失。

  正是因为这样,毛泽东才极为看重上层建筑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将它视为中国能否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充分条件。由于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建立后,曾经有过一次经济基础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因而这次上层建筑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就叫作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由来。

  作者从现已公开的文献资料的考察中注意到,如何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毛泽东也在进行着艰辛的探索。他原先想通过党内整风的方式来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但是在一次又一次地化为泡影之后,才最终不得不选择了文化大革命的方式。作者希望通过对现已公开的文献资料的梳理,来勾画出毛泽东决策变化的轨迹,从而揭示隐藏在这个轨迹背后的深层历史原因。

  作者把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放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背景下予以考察,又从新中国成立后前后三十年的比较中来进行论证,这种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视野中进行的考证,无疑会有助于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及其实践—文化大革命的认识进一步走向深化。

  作者还认为,对毛泽东最好的纪念并不仅仅是表达对毛泽东的尊敬和爱戴,更重要的是要践行毛泽东的路线,使毛泽东思想见之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完成毛泽东的遗愿。那种教条化、形式化毛泽东思想的作法,或者打着毛泽东的旗号,却背离毛泽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是令人不齿的。

  作者指出,对于一场历时十年,波及亿万群众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及其实践—文化大革命,应该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从历史的角度进行科学的分析,全盘的否定和全盘的肯定都是有背于唯物辩证法的,因而也是片面的,错误的。要像列宁讲的那样,给婴儿洗澡,泼掉脏水,留下婴儿,而决不能像有些人那样在泼水的同时连同婴儿一起扔出去。从这个角度上讲,毛泽东去世前对文革三七开的评价则给我们留下有益的启示。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作者希望通过该文的刊发,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探索与争鸣,深化我们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及其实践—文化大革命的认识,从而使我们的认识更进一步地接近真理。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从对历史的反思中来谋划未来,使社会主义的大道在我国越走越宽广。这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伟大的理论光辉的实践: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

——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

郭建波

  

  第一卷《文革溯源》(上册)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产生的背景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的两条路线。

  第二节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

  (一)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一次斗争—土地改革后,要不要进行农业合作化?

  1、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一个回合—一九五0年春东北农村互助合作的争论。

  2、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二个回合—一九五一年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化问题的争论。

  3、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三个回合—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进行的争论。

  4、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进行斗争的深层历史原因分析。

  (二)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二次斗争—农业合作化后,办不办人民公社?

  1、 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2、 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的纠“左”历程。

  3、 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采取的纠“左”措施。

  4、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上的争论趋于激烈—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

  5、 庐山会议反右走偏方向,纠“左”无果而终。

  6、 从中国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斗争的深层历史原因。

  (三)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三次斗争——三年经济严重困难时期,是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还是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1、 经济严重困难局面的出现。

  2、 回顾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历程,从我党成立以来革命斗争的曲折历程中来分析出现困难的原因,毛泽东主动承担了责任,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3、 毛泽东号召全党并带头进行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困难的方法。

  4、 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一: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表现之一,全面落实和坚决贯彻郑州会议以来的纠“左”措施,继续进行纠“左”。

  5、 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一: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探索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表现之二,从当时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来进一步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将纠“左”引向深入。

  6、 克服困难的方法之二:在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和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基础上采取的行动,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

  7、 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后,在经济形势和经济恢复时间的认识上出现的分歧及其原因分析。

  8、 以反对“三风”为标志,中央北戴河会议及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拨正了发展的方向。

  9、 农业生产迅速恢复与发展的事实证明,在坚持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来克服困难的方法是正确的,毛泽东关于经济形势及其恢复时间的判断是英明的。

  10、 在克服三年经济困难问题上两种方法的斗争,引发了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思考。

  (四)斗争意味着什么?

  

  前言

  谨以此书纪念我们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诞辰一百二十周年!

  同时也献给为了新中国的建立,为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事业壮烈牺牲的先烈和英勇奋斗的人们!

  为了建立一个人民的政权,为了保持这个政权永不变质,为了把中国尽快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他们在毛泽东的领导下,迭破强敌,所向披靡,战天斗地,壮志凌云,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和青春,付出了自己的辛劳和汗水,这是真正的人民英雄!而毛泽东则是这些人民英雄的统帅和导师!他们的丰功伟绩永远镌刻在历史的丰碑上,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毛泽东去世前,在回顾一生的时候说自己干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建立新中国;一件是发动文化大革命。[1]毛泽东把建立新中国作为他一生所做的第一件大事,自然人们无话可说,那么为什么他又把文化大革命作为自己一生所做的第二件大事呢?

  要分析这个问题,就要从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说起。毛泽东认为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2]

  第一步是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

  第二步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也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形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第二步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形成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一九四九年新中国的成立,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被打倒,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下一步就转入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了。

  一九五六年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建立起来了,这标志着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的基本完成。但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还没有最终完成,因为还要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只有完成了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才能不仅巩固经济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而且最终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全部任务,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完全胜利。否则的话,经济战线上已经取得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还会失去。[3]

  毛泽东为什么要把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分成两步走,第一步进行经济战线上(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第二步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呢?而且还说如果没有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成,经济战线上(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也难以获得巩固甚至还会失去呢?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毛泽东运用米兰的足球俱乐部的对立统一规律,从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出发,对社会主义社会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做出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

  根据米兰的足球俱乐部的唯物史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毛泽东进而指出,在一定条件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起着决定性作用。[4]那么,这两对基本矛盾的关系又如何呢?我们知道,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这两个概念是同一的。因而这两对基本矛盾实际上就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有机统一。这样在一定条件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就起着决定性作用。这是毛泽东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根源。

  在中国要想使生产力迅速发展,将我国尽快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在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后,在社会主义制度也已经建立的情况下,要想巩固这个成果,就必须同时还要完成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需要的上层建筑。

  由此毛泽东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是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第二步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上层建筑上的社会主义革命。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建立的情况下,还是不巩固的。因为这仅是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还必须同时要有一个上层建筑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巩固经济基础上(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如果没有完成上层建筑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那么不仅会瓦解经济基础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甚至还会使这种成果得而复失。如果一旦失去了经济基础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那么社会主义就会因为失去存在的经济基础而发生本质性变化,资本主义也就复辟了,这就必然会造成社会生产力的严重破坏。

  由于在一九四九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后进行了一次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那么这一次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就叫做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由来。

  由此可见,毛泽东领导了三次革命:第一次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新中国;第二次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第三次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文化大革命,就是要防止修正主义出现,避免资本主义复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建设社会主义。当然后两次革命也可以统称为社会主义革命。

  毛泽东对这三次革命一个比一个看得重要。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的时候,毛泽东说就是三大战役的胜利也没有这么高兴。三大战役是新中国的奠基之战,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胜利的标志,由此可以看到毛泽东是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看得比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还重要。尽管这样,由于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又是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和基础,因而毛泽东就把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新中国)作为他一生所做的第一件大事。

  如果没有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不仅难以获得巩固,甚至还会得而得失。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相比虽然性质相同却又不能不居于次要地位,因而毛泽东将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看得比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还要重要。因而毛泽东就把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文化大革命而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看作他一生所做的第二件大事。

  其实,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也要分两步走的问题上,毛泽东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这种认识的,而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因为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原先计划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来完成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来只用了三年左右的时间就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了,当时毛泽东也一度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基本上完成了。这主要表现在一九五六年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毛泽东也一度认为今后的主要任务是向自然界开战,以及在阶级矛盾是否还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所持的谨慎态度。[5]

  一九五六年发生的波兰、匈牙利事件和一九五七年中国发生的右派猖狂进攻及反右派斗争,使毛泽东对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及社会主义革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提出仅有一个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够的,也是不巩固的,同时还要有一个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完成前,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那么,波兰、匈牙利事件和中国发生的右派进攻及反右派斗争,到底是不是导致毛泽东提出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确定阶级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决定性原因呢?

  我们分析后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并不是由于发生了波兰、匈牙利事件和中国出现的右派进攻及反右派斗争,才使毛泽东提出了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确立了阶级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而是由于发生了波兰、匈牙利事件和中国出现的右派进攻及反右派斗争后,毛泽东才以此为切入口,运用米兰的足球俱乐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国内外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后才得出的结论。因而我们认为波兰、匈牙利事件和中国出现的右派进攻及反右派斗争充其量不过是毛泽东提出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及阶级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导火线,而并非决定性原因。

  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与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两者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有什么共同点和不同点呢?

  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就难以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同时,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又是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上)社会主义革命的进一步发展,只有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成,才能巩固经济战线上(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完全胜利。

  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与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这两次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也是相同的,都是属于社会主义革命。主要矛盾又是相同的,都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因为社会主义革命分两步走,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成,标志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基本解决了。但是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仍然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只有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完成后,才能解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这两个领域的矛盾,才能最终解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因而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完成前,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这两次社会主义革命也是有着重大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革命的目的、对象及方式上。

  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革命的目的就是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变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奠定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革命的对象是社会的经济基础,主要是生产资料私有制。革命的方式就是在农业上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式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对民族资产主义工商业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为特点的初级国家资本主义和公私合营为特点的高级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实现了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的社会主义革命与此相似。由此可以看到,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方式与苏联是不一样的,这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从中国国情出发,探索出的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正是因为找到了这样一条正确的道路,所以才取得了经济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决定性胜利,在我国比较顺利地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革命的目的就是破私立公,斗私批修,改造人的世界观,确立马克思列宁主义在社会主义文化中的指导地位,建立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克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作风,防止修正主义的出现,避免资本主义复辟,保持人民政权永不变质,确保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手中。革命的对象是不适合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需要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

  革命的方式,也就是如何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呢?

  正如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一样,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应该找到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这就需要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进行艰辛的探索。从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派斗争、一九五九年的反右倾斗争、一九六二年对党内出现的右倾的批评到四清运动期间“左”而实右的倾向,毛泽东最终采取了文化大革命的方式来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

  通过反右派和反右倾斗争的严重扩大化,毛泽东看到党内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力量是多么强大,他们能够借机歪曲党的政策,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的民主,甚至导致严重的灾难。同时,一九六二年出现的“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又显示出党内高层存在的严重右倾倾向,一九六四年四清运动中关于运动的性质及重点等问题的争论,进一步显示了党内高层存在着的“左”而实右的倾向。这样从中央到地方通过整风的方式来实现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希望已经破灭,毛泽东才不得不将希望投向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群众,给他们以民主权利,发动他们起来监督干部,制约干部的腐败行为和在实践中产生的修正主义倾向,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的来揭发我们的黑暗面,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强大制约力量。一九六七年二月三日毛泽东在与阿尔巴尼亚代表团的谈话中曾说:“一九六二、六三、六四、六五、六六,五年的时间,为什么我们有不少工作没有做好?不是跟你们讲客气的,是跟你们讲真话,就是我们过去只抓了一些个别的问题,个别的人物。”“此外,还搞了一些在文化界的斗争,在农村的斗争,在工厂的斗争,就是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有些情况你们也知道。这些都不能解决问题,就没有找出一种形式,一种方式,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来揭发我们的黑暗面。”[6]

  毛泽东当然清楚群众运动的弊端也是可以显见的,他甚至还有失败的估计。但是他认为与其让资本主义复辟,广大的工农大众重新沦为雇佣劳动者,中国发生严重的倒退,甚至沦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群众重新跌入苦难的深渊,那么在运动中的这点损失又算得了什么呢?因而他在遭到党内外势力的干扰、威胁、破坏的情况下,仍一以贯之地坚持文化大革命。直到生命的结束,他都没有动摇对文化大革命的坚定信念,始终认为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需的。

  在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他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文化大革命要触动党内一些人的利益,这会导致他们的反对,因而他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说他是准备摔得粉身碎骨的,他也是准备被枪毙的。[7]从后来发展的事实看毛泽东的这一想法绝非杞人忧天。

  一九八一年后,彭真曾说,毛泽东原来希望通过整风的方式来解决党内存在的分歧和矛盾,也就是用整风的方式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的社会主义革命,但是后来最终采取了文革的方式,他说这个原因他还不能说,直到去世彭真也没有将这个原因讲清楚。[8]在中央已经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全盘否定的情况下,如果这个原因是有利于否定文革的,彭真是不会有什么顾忌的。从彭真就是对自己信任的人至死也不肯将这个真实原因说出来看,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原因不仅不利于否定文革,反而却有利于进一步说明文革开展的必要性。这就与中央关于文革的定论背道而驰了。这才是彭真至死也不愿意讲清楚这个问题的真正原因。

  毛泽东在发动文化大革命的问题上是慎重的,是经过反复思考后才决定的,决非像某些人说的那样是一种冲动。在文化大革命发动的前夕,毛泽东于一九六五年五月千里来寻故地,重上井冈山,这是一次颇有象征意义的行动。

  一九二七年十月毛泽东带领秋收起义的部队上了井冈山,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三十八年后,毛泽东重上井冈山就是要点燃文化大革命的熊熊烈火,来巩固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他与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关于包产到户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及国营经济影响的发人深醒的谈话,他对井冈山时期红军士兵委员会的深情回顾,对当时国内外出现的修正主义的深深忧虑,不论是在他的谈话还是诗词中都明显地表现出来了。这个时候他已经下定了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决心。[9]

  一九六六年六月十七日,就在文化大革命发动之际,毛泽东又一次回到自己的故乡—韶山,在滴水洞住了十一天。据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讲,他没有与乡亲们见面,也没有游泳,而是在房间里看书、批文件,可以看出,他是有心事的,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思考问题,这是在面临重大决策时才有的现象。他在谋划着文化大革命的发展大计。[10]在滴水洞他意味深长地说:以前我带你们长征,现在,我又要带你们“长征”了。[11]

  七月八日,毛泽东给江青(时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写了一封长信,谈了对当时形势的看法和对文革发动的设想。这封信并非个人的通信,而是对当时形势的分析和展望,是为了给左派们敲敲警钟。因为这封信写好后,给正在武汉的周恩来、王任重看过。以后由周恩来把信带到上海交给江青。毛泽东还委托周恩来到大连去,向林彪讲了信中的内容。[12]

  在信中,毛泽东提出要通过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过七八年又来一次横扫牛鬼蛇神的运动,以后还要进行多次扫除。这次文化大革命就是一次认真的演习。他想练练兵,使广大人民群众经受锻炼。[13] 形成这样一种制度,一旦他去世后,有人要走修正主义道路,人民群众就可以起来造反,将修正主义者消灭掉,使中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在信中他坦言自己并不赞同林彪鼓吹的个人崇拜,自己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认为这样做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但是林彪还是这么讲,当时广大左派也这样讲,考虑到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打击牛鬼蛇神,从发动文革的大局考虑,也就不得不同意了他们的意见。信中还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违心地同意别人的意见在他一生还是第一次。对这种作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毛泽东也作了充分估计,他是准备摔得粉身碎骨的。[14]

  从信中我们看到毛泽东在个人崇拜风起云涌之际表现出的无奈的心情,他虽然并不赞同这种作法,但是在当时的形势下,左派的热情正高,又不能泼他们的冷水,从大局出发又不得不认可了他们的作法。他也清醒地意识到以后一旦右派当权,就会拿这件事来攻击文革和诋毁他本人,因而就以书信的方式,坦露了自己的意见,立此存照。

  我们从文革高潮过后,毛泽东反对“四个伟大”,说当时搞一点个人崇拜的言谈中可见一斑。[15]我们也看到文革后在一九八○年四千老干部讨论历史决议期间,有一些人乘机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发起猖狂攻击,欲否定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的历史地位。我们还看到即使没有从根本上否定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却把毛泽东供奉起来,对他倡导的路线方针政策弃之如弊履,致使毛泽东生前历尽艰辛万苦要避免的结果在中国大地上遍地开花……。这真是被毛泽东不幸而言中。因而我们说这是毛泽东写的一封政治遗嘱式的通信。

  文革晚期的毛泽东,虽然已经重病缠身,但仍然是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他以惊人的毅力同疾病进行着顽强的斗争,在病中继续领导着全党全军和全国的工作,一直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毛泽东以他那深邃的历史眼光敏锐地发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实践遇到了重重阻力,不少领导干部对此很不理解,甚至还处于对抗状态,而广大人民群众则是处于蒙昧状态,他们虽然充满激情地投身于文革,却对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没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认识,没有认识到文革与资本主义复辟之间的逻辑联系,有的人甚至在党内走资派的鼓动下成了维护他们利益的急先锋。

  毛泽东担心,一旦他去世后,文化大革命就会失败,而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失败,就必然会出现资本主义复辟,广大工农群众又会重新沦为雇佣劳动者,工人下岗失业,农民失去土地的悲惨命运就会重现,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阴影又会在中国的上空徘徊。无数革命先烈和仁人志士为之付出的生命、心血和汗水也会随着付诸东流,他自己为之毕生奋斗追求的理想也会破灭,无产阶级的红色江山就会改变颜色。

  因而文革晚期的毛泽东,遥望中国的未来,一种壮志未酬的悲情油然而生,眼中时常浸满泪水。可叹自己已是重病缠身,处于风烛残年,他不由得老泪横流,有时甚至是嚎啕大哭。[16]直到今天,当我们面对中国所处的严峻状况,理解了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真实原因,读到这些悲愤的文字,也是禁不住潸然泪下,思念倍增,缅怀不已,感慨万端。

  “时来天地皆同力,远去英雄不自由”。不管将来的历史如何发展,毛泽东确信自己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是为中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建设社会主义,开辟的一条新路。他已经将批判的武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武器的批判(文化大革命)留在了历史的长河中。他坚信,如果将来中国一旦出现赫鲁晓夫式的修正主义分子篡夺了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实行资本主义复辟,那么经过文革洗礼的中国人民(其主体是工农大众)必然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红旗,拿起批判的武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去进行武器的批判(文化大革命),重新夺回领导权,使社会主义在中国大地上永保其美妙之青春。

  从历史文献资料的考察中我们发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问题上,毛泽东和中央一线领导人并没有什么分歧,他们的分歧主要表现在新中国成立后是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资本主义),还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余留任务和经济恢复的任务完成后就向社会主义过渡;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在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的情况下,阶级矛盾还是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还要不要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及如何进行这种革命。

  这样我们看到,围绕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与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分歧,党内出现了一系列的斗争。

  从对历史文献资料的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党的核心领导层的分歧首先表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上。这集中体现在一九五一年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争论上。刘少奇及华北局领导人反对山西省委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意见,而毛泽东则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不过这次争论在毛泽东的说服下最终平息下来,后来通过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不过是认识的分歧,在通过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比较顺利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并没有影响到党内核心领导层的团结。

  如果我们再把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党内斗争联成一个线索,就可以看到:在一九五○年东北互助合作上的争论、一九五一年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争论、一九五五年在合作化发展速度方面的争论、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关于人民公社问题上的争论、一九六二年关于包产到户问题上的争论。这些争论是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的。

  前三次争论是要不要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上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争论,是要不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问题,而一九六二年关于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争论,是要不要坚持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的问题。如果说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是对阻碍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的行为进行严厉批判的话,那么一九六二年中央北戴河会议和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则是对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倒退行为的有力反击。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亲自召集座谈会,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终于确立了人民公社内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队,巩固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顺利地实现了农业的恢复与发展。

  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从一九五七年的整风到反右派斗争,确立了阶级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这个时候一个明显的分歧表现在关于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判断上。有的中央领导人在一九五六年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认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就自动成为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了。毛泽东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认为虽然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知识分子从过去附着的资本主义的皮(生产资料私有制)转移到社会主义的皮(生产资料公有制)上了,但是知识分子的世界观和思想意识还没有转变过来。因而要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17]实践证明毛泽东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必然要反映到党内来,并成为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社会根源。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的斗争说明党内存在阶级斗争。

  一九六○后,围绕对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形势的估计、产生困难的原因及克服困难的方法,中央领导层产生了重要分歧。这种分歧虽然在一九六二年七、八月间的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在毛泽东的努力下得到了消除,但是产生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一九六二年右倾的出现,不仅进一步印证了党内存在阶级斗争,而且在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进行深刻总结的情况下,提出了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

  在四清运动期间,毛泽东与刘少奇围绕运动的性质、重点、方式、依靠力量等问题进行了激烈斗争,这种斗争将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推向了高峰,也使得毛泽东与刘少奇之间的分歧出现了质的变化,毛泽东认为刘少奇不适合再作接班人了。[18]

  即使这样,从一九六五年初到一九六六年八月,刘少奇的地位并没有变化,仍然继续主持中央政治局的日常工作,作为文化大革命发动标志的《五一六通知》就是在刘少奇主持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通过的。这表明毛泽东在变动刘少奇接班人地位的问题上是极为慎重的,虽然他认为刘少奇已经不适合再作接班人了,但是他还要观察一番,在即将到来的文化大革命中看一看刘少奇的表现后再做出决定。这表明毛泽东对刘少奇还是寄于希望的。但是自从出现五十多天将矛头对准老师和学生、扭转运动方向的“工作组事件”后,毛泽东以《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的发表为标志,在党内公开了他与刘少奇的分歧,至此刘少奇接班人地位的变动已成定局。

  这样我们看到,不论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上,还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上,从一九五○年东北互助合作到一九六二年关于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的争论,从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到四清运动的分歧,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渐形成了党内斗争的两条路线。文化大革命就是两条路线的斗争走向激化的产物。

  对当时负责中央一线工作的领导人,毛泽东是不满意的。他说道:“我多次提出主要问题,他们接受不了,阻力很大。我的话他们可以不听,这不是为我个人,是为将来这个国家、这个党,将来改变不改变颜色、走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我很担心,这个班交给谁我能放心。我现在还活着呢,他们就这样!要是按照他们的作法,我以及许多先烈们毕生付出的精力就付诸东流了。”“我没有私心,我想到中国的老百姓受苦受难,他们是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所以我依靠群众,不能让他们再走回头路。”“建立新中国死了多少人?有谁认真想过?我是想过这个问题的。”[19]由此看来,毛泽东担心一旦自己去世后,如果按照负责中央一线工作的领导人制定的政策走下去,就会使党和国家改变颜色。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尽管对中央一线工作的领导人不满意,还是给他们留下了改正错误的余地和机会,只是在他们一次又一次的作为与毛泽东的想法背道而驰的情况下,毛泽东才不得不重返一线,并对一线的领导人进行了调整,以保证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20]胡乔木后来对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分裂的原因也“一直在思考”,但是却“得不到完整的答案”,[21],薄一波对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的原因也是“一直在思索,至今尚未得到满意的答案”。[22]如果抛开他们路线方针政策的分歧,如果不从现实的视角来比较分析这两条路线对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同影响,就无法找到他们分歧的根本原因,反而会跌入权力斗争的陷阱。

  前面我们对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作了一定程度的分析,那么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他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不是正确的呢?在彻底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后,又导致了什么样的结果呢?

  文化大革命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探索社会主义民主的伟大创举。给人民以民主自由的权利,让人民群众向着官僚主义猛烈开火,让人民群众自己来审查干部,选举和罢免干部,使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以人民的公仆出现,成为人民利益的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在自己教育自己和自己解放自己的过程中,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是使他们的政治权益和经济利益获得保障的根本途径。

  共产党就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战天斗地,降妖除怪,腾云驾雾,所向无敌。可是自从彻底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后,就如同把一座五行山压在了中国共产党的肩头。所不同的是,孙悟空是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的,而共产党是自己为自己套上枷锁的,是自己把自己压在五行山下的。这使中国共产党就像压在五行山下的孙悟空一样,被束缚起来,失去了自由。在国内外反共势力的攻击下,往往疲于应付,陷于被动,处于极大的困境。

  文革后,三十余年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证明了毛泽东的英明论断。本来苏联经济上的发展成就连西方老牌的资产阶级政治家们也感到了咄咄逼人的“威胁”,担心苏联会把西方列强“挤出世界市场”。[23]但是由于苏联在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后,没有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从赫鲁晓夫开始的修正主义道路到了戈尔巴乔夫的时候,终于造成了恶果,苏联解体东欧巨变的灾难出现了。而中国文化大革命的失败,标志着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失败。既然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失败了,那么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又怎么能够巩固的了呢?

  在改革开放中,我们看到,党员干部的腐败之风愈演愈烈,已经成为严重的痼疾;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业已失去,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已经丧失殆尽,工人农民中的主体又重新沦为雇佣劳动者;工人下岗失业,农民失地,他们的合法权益难以获得有效保障,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严重动摇;资本主义的发展突飞猛进,现已侵袭到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资产阶级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业已松动,发生了质变;为了扩大群众基础,共产党已经同意资产阶级的先进分子可以入党,从而对共产党的性质构成严峻挑战,严重影响了共产党的声誉和战斗力。

  同时国际垄断资本也已经开始深入中国核心领域,掌控中国经济,并攫取了中国每年财富创造中的相当大份额,这不论是对中国的经济安全还是国家安全乃至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都构成了严重威胁。据二○○五年统计,中国开放的二十八个产业中已被外资控制了二十一个,中国经济的殖民化程度日益严重。两极分化空前加剧,基尼系数直逼国际警戒线。

  这种状况的出现,从根本上说就是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文化大革命失败的必然结果,这从反面证明了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光辉。能否正确对待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是对今天中国共产党人的严峻考验,是中国共产党人能否摆脱困境,克服困难,脱离危机的根本途径,也是鉴别真假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试金石。

  《伟大的理论 光辉的实践—论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这部书计划分四卷五章。这里发表的是第一卷《文革溯源》中的上册。

  第一卷《文革溯源》,是第一章。主要论述为什么会发生文化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实践,是一次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次革命是以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为基础的,没有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在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斗争,也必然要反映到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中来,还要通过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来获得巩固和加强。因而我们在论述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实践的时候,就必须先从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讲起。

  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生产关系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产品分配形式。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三大改造中,因为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斗争集中地表现在农业合作化方面,也因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巩固与发展,因而我们对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研究就集中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的问题上。至于生产关系的其他两个方面,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产品分配形势(资产阶级权利问题),还有毛泽东关于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将我国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论断,我们将在第二卷研究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时候一并进行阐述。

  在第一卷中我们还要对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研究,通过对这两个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研究来揭示文化大革命发动的必要性。同时,我们还要对我党为反对赫鲁晓夫修正主义路线而进行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论战以及如何反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动的和平演变和渗透等问题进行考察和评析,通过反修防修与反和平演变,来进一步认识中国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革命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这样从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及国际上反帝反修的斗争中来揭示文化大革命产生的原因。

  第二卷《理论曙光》,是第二章。主要论述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本卷运用米兰的足球俱乐部对立统一规律,以现已公开的理论文献资料为依据,立足于中国社会实践,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矛盾出发,深入分析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在生产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按劳分配中体现的资产阶级权利以及为什么还要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等问题,从而揭示阶级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原因,从理论上阐述文化大革命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第三卷《残阳血照》,是第三章。主要论述从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到走向高潮直至最后结局的基本历程。根据米兰的足球俱乐部的唯物史观,通过对现实舞台上政治斗争的分析,来透射隐藏在这种斗争背后的经济内涵,从而揭示出这种斗争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走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来总结文革的经验与教训。

  第四卷《世纪新生》,包括四、五章。第四章主要从文革后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状况出发,以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实践为指导,研究摆脱危机的方法和途径,探索如何走上复兴社会主义的金光大道。第五章主要研究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实践对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的影响,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必将为人类历史开辟出一条新路,这是一条消灭剥削和压迫,走向人类大同(共产主义)的光明大道。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滔风簸自天涯。如今直上神州去,天下归来是一家。试看将来之寰球,必是赤旗之世界。

  这就是我们关于《伟大的理论 光辉的实践—论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这部书构思的基本轮廓。

  一九六五年秋,叶剑英在大连棒棰岛参加中共中央会议,有感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修正主义集团篡夺了苏联党和国家的领导权,背叛了共产党的宗旨,使十月革命的故乡—苏联走上了修正主义道路,遥望克里姆林宫的红旗已经飘然落下,同时又自豪地看到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阶级斗争为纲,反修防修,大力支持被压迫民族被压迫人民的革命斗争,正在社会主义大道上昂首阔步地前进。

  两相对比,不由得使叶剑英心潮澎湃,激情迸发,于是提笔写下一首《七律·望远》,表达了对苏联出现修正主义的隐忧,展现了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修斗争的壮丽前景。毛泽东阅后,极为赞赏,将诗的题目《望远》改为《远望》,并亲笔书写此诗赠给毛岸青和韶华,教育、鼓励他们继续革命,沿着社会主义大道奔前方。

  今天我们重读这首诗,仍然真切地感受到叶剑英当年在反修防修的社会主义大道上展现出来的斗志豪情,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他的感情是真挚的,气魄是宏伟的,风格是豪放的,仍然是鼓舞我们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强大动力。

  可是当我们把叶剑英在文革晚期的一些作为,与文革的结局及后来资本主义在中国发展的严峻状况联系起来进行综合思考的时候,我们又不能不对他的这些作为产生疑问:这到底是他认识的局限呢,还是处于个人得失因素的考虑?

  回望当年的反修豪情,反观他后来的一些作为,真是令人百感交集,痛断肝肠,栏杆拍遍,涕泪衣裳。恰逢毛泽东诞辰一百二十周年,于是就步其原韵,吟诗一首,抒情言志,以示纪念:

  七律

  远望

  霹雳惊天哭逝翁,

  凄风苦雨卷悲空。

  残阳遥坠千山没,

  长夜重归万国踪。

  两阵相逢先射马,

  九天寻战又擒龙。

  喜迎来日红旗普,

  犹念当年盖世功。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一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产生的背景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如何产生的呢?这就必须从经济战线的社会主义革命说起。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出发,在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基本完成后,必须同时还要有一个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获得巩固,才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并使生产力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从经济、政治、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及生产力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两条路线的斗争,因而我们就先从两条路线的产生说起。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的两条路线。

  按照毛泽东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我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只能是走向社会主义道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过土地革命,将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仍然归个人所有。民族资产阶级是革命的动力,是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统一战线对象,因而要保护民族工商业。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就是要把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可是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问题上,在中国共产党内出现了严重分歧。这种分歧产生于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层,在毛泽东和刘少奇之间鲜明地表现出来。我们先看下面的文献资料。

  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说:“在城市斗争中,我们依靠谁呢?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不是依靠工人阶级,而是依靠贫民群众。有些更糊涂的同志认为是依靠资产阶级。在发展工业的方向上,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主要地不是帮助国营企业的发展,而是帮助私营企业的发展;或者反过来,认为只要注意国营企业就够了,私营企业是无足轻重了。我们必须批判这些糊涂思想。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及其代表人物站在我们方面,或者使他们保持中立,以便向帝国主义者、国民党、官僚资产阶级作坚决的斗争,一步一步地去战胜这些敌人。同时即开始着手我们的建设事业,一步一步地学会管理城市,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事业。关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问题,必须确定:第一是国营工业的生产,第二是私营工业的生产,第三是手工业的生产。”[1]

  在这段话中,我们看到毛泽东实际上讲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城市工业的发展方向上,主要是帮助国营经济,而不是私营经济。另一个是在城市恢复和发展生产上,要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其他阶层(包括资产阶级)。

  毛泽东在报告中还说:“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这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但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的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2]

  “如果认为我们现在不要限制资本主义,认为可以抛弃‘节制资本’的口号,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但是反过来,如果认为应当对私人资本限制得太大太死,或者认为简直可以很快地消灭私人资本,这也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左’倾机会主义或冒险主义的观点。”[3]

  在这段话中,我们看到在新中国成立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还是容许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发展的,但是要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和劳动条件等诸方面加以限制。在这方面既要反对对资本主义不要限制的右倾机会主义,又要反对禁止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左”倾机会主义。在这段话中,实际上将我党对资本主义的政策作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实施起来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对于资本主义存在的时间,并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再具体规定。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到,我党对资本主义的政策是利用和限制相结合,从长远上说是要通过限制资本主义,来最终消灭资本主义的。当前,还是要利用资本主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面,以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我们看到在工业发展的方向上是主要帮助国营企业,而这里强调限制资本主义,就是说经济恢复时期,在着力发展国营经济的同时,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在利用的同时,还要限制其发展,逐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毛泽东在报告中谈到建立农业、手工业的合作社时说:“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中国人民的文化落后和没有合作社传统,可能使得我们遇到困难;但是可以组织,必须组织,必须推广和发展。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4]

  我们看到这里首先提出了不能放任农民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自流发展,而要逐步地积极引导它们向着合作社经济方向发展,建立集体经济,这是关系到能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大事。

  以上我们所引的是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的话。这个报告是经过中央全会通过的,报告规定的方针政策指明了今后全党行动的方向,当然这更鲜明地体现了毛泽东的主张。由此我们认为,毛泽东主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就要创造时机,适时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为此,在城市经济中,就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主要发展国营企业,严格限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便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农村个体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要通过建立合作社,走上集体经济的道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

  关于刘少奇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的观点,薄一波有一个较为详细的回忆,我们不妨引述如下:

  1951年春天,少奇同志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曾对我说:看来新民主主义要继续搞一个时期。3月,他在为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准备的报告提纲中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一般地不破坏私有财产的制度,但社会主义就首先要在工业中然后要在农业中破坏私有制”;共产党员“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他这年7月5日在中南海春耦斋的讲话(即马列学院一班学员的报告提纲《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历史任务》)以及其他一些文章、报告中,对这个构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1、“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经济”,“过渡所需要的时间”将是很长的。他在春耦斋讲话中,曾使用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概念,认为“这个阶段”大略在10年到20年之间。

  2、这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完成工业化。他说:“只要第三次世界大战不爆发,经济建设的任务就不变。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不爆发战争,我们的任务就一直是经济建设,要把中国工业化。”他在春耦斋讲话中明确提出了“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3、应当把使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各得其所,都得到发展。五种经济成分中,“必须以发展国营经济为主体”。经过这个阶段,“社会主义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比重要逐步增大,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比重、个体经济的比重,要相对缩小,其作用也要相对缩小”。实际上,这就是要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逐步地增加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加强国民经济的计划性,以便逐步地稳当地过渡到社会主义。”

  4、国民经济得到恢复之后,应以主要力量发展农业、轻工业及必要的军事工业;然后建立和发展重工业;最后依靠重工业再进一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他认为,只有先发展农业、轻工业,才好安排生活,积累资金,“我们才有可能集中最大的资金和力量去建设重工业的一切基础”。他的这个主张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因为,没有一定的重工业作基础,没有工业原材料和机器、能源等重工业的发展,农业、轻工业就很难以发展起来,也谈不上积累资金。“一五”计划期间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已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5.反对过早地“动摇、削弱、直到否定私有制”和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步骤。他认为,实行社会主义,就意味着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要触动私有制。中国的产业落后,过早实行工业国有化,只会伤害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对发展生产不利;在农村,国家拿不出机器、化肥等工业品以满足农民的需要,实行集体化也不可能。他说,无论城市还是乡村,“私有权在今天中国的条件下,一般地还不能废除,并对提高社会生产力还有其一定的积极性”。他主张,在过渡阶段,可以采取扩大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经济,提高其比重,增加社会主义的因素,而不要“侵犯私人资本主义的财产”,“没收是打草惊蛇”。在农村对私有制“又动又不动是不对的。太岁头上动土。你去动摇一下,削弱一下,结果猪牛羊杀掉”,是对生产力的破坏。

  6、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问题,他在政协讲话中说:“中国将来的前途,是要走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对于这些事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很可以在将来加以讨论。在中国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必须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要求。到了那时候,中国共产党也是一定要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及其他爱国人士进行协商并共同地加以决定。中国共产党在将来也愿意和一切愿意进入社会主义的人们一道,共同地进入社会主义”。他在春耦斋讲话中,把进入社会主义的条件更具体化为:“过了这个时期以后,工业大大发展了,农业也有了大发展。国家经济的领导更加强了,变成绝对的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干部成熟了,数量也多了,党的技术干部也有了,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巩固了,那时,就会要采取进入社会主义的步骤。”[5]

  从以上我们所引的史料中可以看到,刘少奇认为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因而要搞一段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要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概念。在这个阶段,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新民主主义五种经济成分都得到发展,在发展中增大国营经济和半社会主义经济的份额,不要过早地去动摇、消弱乃至否定私有制,要认识到私有制在今天还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先农业、轻工业,后重工业,要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等到以后中国的工业、农业发展了,经济实力更为增强了,再向社会主义过渡。

  毛泽东对此显然是有不同意见的。他在一九五三年六月十五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时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的错误。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中心。

  右倾的表现有这样三句话:

  ‘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比如私营工商业,正在改造,今年下半年要‘立’一种秩序,明年就不‘确’了。农业互助合作也年年在变。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葬的一场革命。‘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

  ‘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一直到十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达到。这种提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

  ‘确保私有财产’。因为中农‘冒尖’,怕‘共产’,就有人提出这一口号去安定他们。其实,这是不对的。”[6]

  我们看到,毛泽东与刘少奇在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显然是有不同意见的。毛泽东对不愿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人(刘少奇是一个代表)提出了批评,并指出这样要犯右的错误。确保私有财产不过是要发展新民主主义的必然结果而已,如果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是不会提出这个口号的。

  关于刘少奇与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薄一波也注意到了,他后来回忆道:“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少奇同志有些观点与毛主席也有不尽一致的地方。比如,对待私营工商业,毛主席在强调要利用的同时,比较突出强调节制资本、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一面;少奇同志则在赞成限制的同时,更强调发展和利用的一面,以致在天津讲话中讲到‘剥削’问题时走了‘火’。在农民问题上,毛主席强调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少奇同志则认为不能过早轻易动摇农民的私有制,提出先有机械化,后有合作化,不要怕农民冒富,党员也可以当富农。在实行工业化问题上,已如前所述,毛主席主张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前提下,安排好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少奇同志的主张则与其相反。在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问题上,毛主席1952年就开始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1953年正式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少奇同志则主张多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待条件成熟后再转入社会主义,等等。少奇同志的构想,虽然有许多合理的因素,但他在春耦斋讲话一开头就声明,他讲的只是“个人的意见”,“不是定见”,讲出来供大家“研究”、“批评”、“补充”。当有些观点受到批评以后,他就放弃,接受批评,甚至公开检讨。这表现了他的坦荡胸怀。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毛主席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他是同意和接受的。[7]

  在薄一波的回忆中,他委婉地指出了刘少奇与毛泽东的分歧。至于刘少奇在天津关于“剥削有功”的讲话是不是走了“火”,是否属于个别用词问题,单纯从当时来看还真是难以作出准确判断。至于说刘少奇接受批评,公开检讨,接受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倒也确有此事,但是这并不表明刘少奇放弃了自己的观点。如果我们把新中国成立后到文革前这一个时期刘少奇的观点重新加以梳理就会发现,刘少奇实际上对自己的观点是一直持保留态度的。后面我们还要论述,此不赘述。

  一九五三年实行新税制,这个新税制是在薄一波主持下制定的。新税制在实行前既未经过充分讨论,也没有上报中央批准,有些具体条文修改得也不适当,宣传上又提出了“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结果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映和波动。毛泽东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评。[8]

  新税制实行后,对不同性质的企业(商业)产生了不同的作用,陈云从经济的角度通过有理有据地分析,进行了批评。我们引述如下:

  陈云说:“修正税制的错误,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私一律’,一个是变更了纳税环节。公私可不可以一律,不可以。‘公私一律’的提法是错误的。因为国营商业和私营商业是不同性质的。首先,国营商业的全部利润要上缴,私营商业只向国家缴所得税。另外,私营商业和国营商业对国家担负的责任不同。私营商业就是做买卖、赚钱,当然它也供应商场的需要。国营商业不仅是为了做买卖、赚钱,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持生产,稳定市场。”“对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提出‘公私一律’,看起来好像是很公平合理,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因此,‘公私一律’的提法是错误的。”

  变更纳税环节的毛病出在什么地方呢?陈云又说:

  “毛病在于批发营业税移到工厂缴纳,给批发商免了税,这样他就可以打击国营商业。为什么?因为他的进价和国营商业的进价一样,但是在卖价上他可以低于国营商业,现在他不怕营业额多,营业额越多,资金周转得越快,赚钱就越多。这样私营商业就会得到很大的发展,对国营商业打击很大。”[9]

  我们看到,陈云从经济的角度对新税制实行后的弊端进行了批评。而毛泽东则从政治的角度指出了新税制的实行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发展问题。

  毛泽东在一九五三年八月十二日的讲话中说:

  “‘三反’‘五反’运动,是对党内资产阶级思想的很大打击。但是,当时仅仅给了贪污浪费这方面的资产阶级思想以基本打击,而对在路线问题上反映出来的资产阶级思想并没有解决。这种资产阶级思想,不仅财经工作中有,而且政法、文教和其他工作中也有,中央同志中和地方同志中都有。

  对于财经工作中的错误,从去年十二月薄一波同志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的新税制开始,到这次会议,都给了严肃的批评。新税制发展下去,势必离开马克思列宁主义,离开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向资本主义发展。

  过渡时期,是向社会主义发展,还是向资本主义发展?按照党的总路线,是要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是要经过相当长期的斗争的。新税制的错误跟张子善的问题不同,是思想问题,是离开了党的总路线的问题。要在党内开展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

  “薄一波的错误,并不是孤立的,不仅在中央有,在大区和省市两级也有。各大区和省市要开一次会,根据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和这次会议的结论,检查自己的工作,借以教育干部。”

  “薄一波的错误,是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它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

  “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经济的问题,二中全会也讲得很清楚。决议上说,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要从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劳动条件等方面加以限制,不能任其泛滥。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限制和被限制,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现在,新税制讲‘公私一律平等’,这是违背国营经济是领导成份的路线。”[10]

  毛泽东认为新税制背离了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离开了党的总路线,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这种批评显然是严厉的,从今天的角度看,他的批评到底有没有道理呢?

  七届二中全会确立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对资本主义采取限制的政策。总路线就是根据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制定的,要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而薄一波在新税制中却提出“公私一律平等”,显然这是要发展资本主义,这样就离开了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和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有利于资产阶级的。新税制在公布前没有报经中央批准,却征求了民主党派有关人士的意见,这在组织程序上也是不妥当的。如果再联系到薄一波在一九五一年对山西合作社问题上的否定态度进行综合分析,就会使毛泽东形成这样的判断。从毛泽东的讲话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并非针对薄一波一个人,在大区和省市还有持这种观点的人。毛泽东是把它作为一种现象来批判的,以期纠正这种错误观点。至于高岗利用新税制,借机“批薄射刘”,调拨离间,鼓动是非,那是另一个性质的问题。

  一九五三年八月毛泽东在审阅周恩来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结论时写了一个批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顶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这条总路线的许多方针政策,在一九四九年三月的党的二中全会的决议里就已提出,并已作了原则性的解决。可是,许多同志却不愿意遵照二中全会的规定去工作,喜欢在某些问题上另闹一套不符合于二中全会规定的东西,甚至公然违反二中全会的原则。”[11]

  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总路线的主要内容之一。毛泽东在这个批示中又重申了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及根据这个决议制定的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批评了许多同志违背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行为。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这并非一两个人持这种态度,而是党内有相当多的人对社会主义改造有抵触情绪。毛泽东希望通过对这种右倾思潮的批判,以期引起全党的注意,使我们党的社会主义改造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由以上分析可知,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不是薄一波一个人,而是很多人,这代表了一股势力。薄一波主张“公私一律平等纳税”,这实际上是刘少奇要通过“经济竞争”来解决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与资本主义经济成份的翻版。[12]从薄一波在一九五一年山西合作社问题上持否定态度到这次新税制中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主张,实质上反映了他认为现在应该发展新民主主义,而不宜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这与刘少奇的观点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到,在新中国成立后,虽然有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决议,但是在党的核心领导层中毛泽东与刘少奇却存在着分歧。毛泽东主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后,就要适时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过渡;而刘少奇则主张先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然后在工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是他们产生一系列具体分歧的源头。

  这种分歧产生出对资本主义的不同政策。毛泽东主张限制资本主义,而刘少奇则主张发展资本主义。刘少奇对资本家“剥削越多越好”、“剥削有功”的天津讲话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毛泽东主张在农村通过农业合作化的形式使农民走上集体经济的道路,而刘少奇则主张先机械化后合作化,在没有农业机器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实现合作化的。毛泽东主张快速实现工业化,优先发展重工业,而刘少奇主张先发展农业、轻工业,而后再发展重工业。刘少奇的主张并非孤立的个人意见,而是代表着党内相当一部分人的认识。

  毛泽东和刘少奇的这种分歧通过积极的党内斗争,刘少奇最终同意了毛泽东的意见。但是这并不表明刘少奇放弃了自己的观点,在认识上发生了根本转变,这种分歧在以后还会表现出来。

  这样看来,新中国成立后,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还是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是毛泽东和刘少奇分歧的焦点。毛泽东根据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主张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刘少奇则主张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就要改变私有制,向社会主义过渡。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就要使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五种成分都能够得到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自然也会得到发展。这实质上就是允许资本主义的发展,搞一个时期的资本主义。这样是发展资本主义还是消灭资本主义就成为毛泽东和刘少奇分歧的本质。围绕这种分歧逐渐形成了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两条路线。此后这两条路线的斗争进行了几十年,或隐或显,或激烈或平稳,一直持续到现在。这种斗争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

  第二节: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对官僚资本予以没收,将官僚资本控制下的企业直接转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没收官僚资本,具有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双重性质。这样国家就掌握了经济命脉,奠定了人民政权存在的经济基础。

  由于建立了人民政权,国营经济控制着经济命脉,民族资本主义在原料来源、产品销售等方面又与国营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资本家的生产又处于工人阶级的监督之下,因而这时的资本主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而是国家资本主义。

  通过“银元之战”、“米棉之战”后,民族资本家再也无力发起进攻,已经处于守势。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通过“三反”、“五反”暴露出来的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已经触目惊心,资本主义对经济基础(指国营经济)和上层建筑的侵蚀作用日益显现,这使它对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方面更显得暗淡无光。国家对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后,进一步压缩了资本主义的生存空间。农业合作化的实施又进一步隔断了资本主义与农民的联系。这时的资本主义不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和阶级力量对比上,都已经处于监控之下。国民经济又已经得到恢复和发展,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时机日益成熟。

  鉴于此,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除了前述几次争论外,没有遇到什么大的波折,这样就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为特征的初级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到公私合营为特征的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同时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中掀起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高潮,通过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顺利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这样,此不赘述。

  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工农业产值中占主导地位,农民占中国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因而进行农业合作化,难度之大,情况之复杂,在三大改造中居于首位,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能否实现农业合作化不仅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改造的成败,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工业化的命运。这样在是否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的争论就首先并多次表现在农业合作化上,最终通过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促进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改造的高潮,顺利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因而我们这里就重点分析在农业合作化上进行的三个回合的斗争,并进一步分析农业合作化后,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问题上进行的斗争以及这种斗争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一次斗争—土地改革后,要不要进行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后,进行农业合作化的任务就历史性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在是否立即进行合作化及合作化的速度问题上,在我们党内产生了严重分歧。这种分歧导致了三个回合的斗争,最终在毛泽东的坚强领导下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1、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一个回合—一九五0年春东北农村互助合作的争论。

  我们知道,土地改革,是民主革命时期反封建的任务之一,就是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将地主土地无偿分配给农民耕种,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样土地虽然从地主手中转移到了农民手中,但土地制度仍然是私有制,可以自由买卖。由于农村仍然是个体经济,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有的农民因为生活窘迫,不得不卖掉土地,给人当雇工。有的富裕农民就乘机买地,添置骡马、大车和犁等生产工具,开始雇工。这样新的阶级分化又重新出现在农村中。

  面对农村中的阶级分化,是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还是积极领导农民开展互助合作,建立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道路,就鲜明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

  一九四八年东北大部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土改后大部分农民生活上升,新的阶级分化就较早地出现于东北地区。因而关于互助合作的争论就首先于一九五0年春在东北出现了。

  一九五0年春关于东北互助合作的争论,薄一波有一个详细的回忆,我们引述如下:

  东北局常委、辽东省委书记张闻天与东北局书记高岗有不同认识。

  闻天同志经过调查研究之后,于1949年5月间,分三次打电报给东北局并转呈毛主席,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5月17日电,重点谈农村的阶级分化问题。闻天同志认为,东北农村土改后,“阶级分化趋势已经开始,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土地的所有与使用有更趋于合理的新调整,这是农村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要求向上发展的不同表现。”对此,“既不要粗心大意,熟视无睹,也不要过分夸大它的危险而表现恐慌,或采取不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加以限制。”他的意见是:凡有利于土地的合理使用、工矿事业和农村副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分业分工的租佃、买卖及移居,我们不应反对;但要发展供销合作与劳动互助,从各方面帮助雇农,解决其生产中的困难,使之免受新富农过分的剥削;同时对不愿从事生产的地主富农分子和二流子加以监督,使之在劳动中得到改造。

  5月22日电,专谈互助合作问题。中心思想是:反对强迫命令和急性病,反对那种以为要农村不走资本主义道路,就必须把所有的农民都依照我们的愿望组织在生产互助组内的“左”的观点。认为在当时的农村,主要是因时因地组织农民乐意接受的各种换工组和供销合作;农民最关心的是供销合作,因此,我国农业集体化道路,先是供销合作,然后才是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是当前农业集体化的中心环节。

  5月23日电,重点谈富农党员问题。大意是:教育农村党员坚决为农村合作化的方向奋斗,凡农民党员有向富农转化趋势时,给以事前的警告,使其转变;如不可能,允许自由退党或开除党籍。

  从这三封电报的内容摘要中可以看出:闻天同志对所谓阶级分化趋势的估计比较冷静,认为党在农村互助合作等问题上,应坚持新民主主义政策,防止“左”的偏向。

  高岗1949年12月10日在东北农村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观点。

  面对土改后农村出现的新情况和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高岗的回答是:“我们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是使绝大多数农民上升为丰衣足食的农民。而要做到这一点则又必须使绝大多数农民‘由个体逐步地向集体方面发展’。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乃是我们农村生产领导的基本方向。”高岗虽然也批评了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但重点是批评各种各样的“要求单干,对单干、对旧式富农感兴趣,对组织起来感苦恼”的思想;虽然也提出允许单干,允许拴独犁,允许雇工借贷,原则上允许土地买卖、出租,但重点是强调限制,强调加强领导,组织起来。高岗提出:现时的互助合作,“在获得生产工具的改进之后,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与发展”;以小型为主的变工互助组,根据当地农业与副业生产的需要,根据群众要求与干部强弱等条件,“逐步地提高为联组”。会后,《东北日报》关于互助合作的宣传报道,就把高岗的这些思想概括为“把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高岗宣布了五条奖励互助合作,实际上也是歧视单干的具体经济政策,例如:农贷,除水利、防疫等贷款外,全部贷给好的、但生产上有困难的变工组;新式农具,应首先贷给变工组,或变工组自购时给予优待;各种优良品种及国家可能的农业扶助,一切变工组有优先权;劳模的奖励基本上应奖好的变工组等。关于党员雇工、单干问题,高岗说,从原则上讲,党员是不允许剥削的,党员要雇工时,要说服他不雇工,党员不参加变工组是不对的,但这些问题主要是采用教育的方法解决,非在必要时,不采用组织手段。高岗的总结表明,他实质上主张土改后立即起步向社会主义过渡,无须有一个新民主主义阶段。

  高岗的总结发言,发表在1950年1月4日的《东北日报》上。在这次座谈会后,东北局就有关党员雇工问题,写报告向中央请示。

  少奇同志于1950年1月23日,即高岗总结发言发表的20天后,签发了中央组织部答复东北局的信,并于当晚与安子文等同志谈了他对东北农村土改后出现新富农等问题的意见(1949年秋,少奇同志访苏归来,途经哈尔滨时,曾对东北农村的新情况作过调查了解)。

  中组部复信提出:“党员雇工与否、参加变工与否,应有完全的自由,党组织不得强制,其党籍亦不得因此停止或开除。”“在今天农村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村资本主义的一定程度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党员向富农发展,并不是可怕的事情,党员变成富农怎么办的提法,是过早的,因而也是错误的。”

  少奇同志1月23日晚的谈话,据安子文同志整理的记录,大意是:

  东北土改后农村经济开始向上发展了。有三匹马一副犁一挂大车的农民,不是富农,而是中农。今天东北的变工互助是建筑在破产、贫苦的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这是一个不好的基础。将来70%的农民有了三匹马,互助组就会缩小,因为中农更多了,他能够单干了。这是好现象。现在的变工互助能否发展成为将来的集体农庄?我认为是不可能的。这是两个不同的阶段。不能把新民主主义阶段同社会主义阶段混为一谈。由个体生产到集体农庄,这是生产方式上的革命。没有机器工具的集体农庄是巩固不了的。……现在对富农雇人买马不要限制,三、五年之后再限制,用国家颁布劳动法,把雇农组织起来,提高雇农的待遇,征土地税,多累进一些,多加公粮等办法予以限制。党员成为富农其党籍怎么办?这个问题提得过早了。有剥削也还是可以做社会主义者的,圣西门是一个资本家,但他也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虽然当时是空想的。现在是私有制社会。党员生产发家了,要将财产交公也交不出去,将来在实行集体(化)时,将自己的财产交公,这种富农党员也是好党员。因此,即使东北将来有了1万富农党员也不可怕,因为过几年,东北可能有100万党员,这1万人若都不好,被开除也不要紧。认为(当)党员便不能不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

  少奇同志的上述谈话表明:他认为,现在是新民主主义阶段,要实行新民主义政策。东北土广人稀,情况与关内不同,处理东北农村问题,更应考虑东北的特点。看得出来,少奇同志不同意高岗的观点,而比较接近张闻天的观点。但对闻天同志在合作社问题上的独到见解:先供销合作,后生产合作,少奇同志是不赞成的。这从他7月3日批语和7月5日讲话中就可以看出来。他们两位在供销社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我在建国前后就有所察觉。

  记得有一次中央开会,讨论供销合作社可不可以给社员分红问题。闻天同志认为应当分红,少奇同志反对分红,争论得很激烈。在去吃饭的路上,毛主席对少奇同志说:“在这个问题上,我同意洛甫(张闻天)的意见,不能同意你的意见。”

  据高岗说,他收到少奇同志1月23日晚的谈话记录后,在北京面交毛主席,毛主席批给陈伯达看,对少奇同志谈话的不满,形于颜色。后来,这个谈话记录就成为高岗反对少奇同志的重要藉口。[13]

  以上这个回忆给我们提供了详实的资料。

  我们看到,面对东北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张闻天、高岗和刘少奇表现出不同的态度。

  张闻天认为不必去阻止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主张通过供销合作社来帮助雇农,而不是将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领导农民通过生产合作社的方式来解决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他主张富农党员不能留在党内。

  高岗主张要对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不仅要采取限制措施,更重要的是将农民组织起来,从经济政策上提供帮助,通过变工互助组,提升为联组,将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走集体化道路。对党员参加变工组和雇工问题,主要采取教育手段,一般不采取组织措施。关于党员雇工问题,高岗表示要向中央请示。

  刘少奇认为不要干预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资本主义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以后可以通过政策予以限制,等到进行集体化时再解决这个问题。在没有机器设备的情况下,通过变工互助是不可能走上农业集体化道路的,因而反对组织合作社。他认为不能强制要求党员参加变工组,对富农党员雇工不要干预,更不能停止或开除党籍。

  富农党员能不能雇工,这就涉及到共产党员究竟能不能有剥削行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就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可是刘少奇却明确表示富农党员可以雇工,这是与党的性质不相容的。我们从薄一波的回忆中可以看到他也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有剥削行为,这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不能认为这是‘一种教条主义’”[14],这表明薄一波也并不赞成刘少奇富农党员可以雇工的意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刘少奇与张闻天的观点比较接近。这主要表现在面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他们基本上采取放任自流态度,而不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组织农民采取互助合作的方式予以解决。在反对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上他们的意见是一致的,分歧在于张闻天主张组织供销合作社。在党员雇工问题上,张闻天反对党员雇工,刘少奇则主张富农党员可以雇工。

  高岗认为面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要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组织变工互助组,将互助组织提高一步,走上集体化道路,以此来解决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问题。虽然在组织供销合作社方面高岗与张闻天具有一致性,但在组织农民生产互助合作方面高岗与刘少奇、张闻天是存在严重分歧的。在党员原则上不能雇工方面高岗与张闻天观点较为接近,而与刘少奇却存在分歧。

  这样看来,他们三人之间的分歧主要表现在:面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究竟要不要组织农民,将农村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使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富农党员可不可以雇工,有剥削行为。这种分歧的实质是向社会主义过渡,还是要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有剥削行为的人究竟在党内能否存在。这不仅关系到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也关系到党的纯结性乃至党的性质与未来。

  根据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后,就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在这个精神的指导下,结合当时中国农村的发展状况以及党的性质的要求,我们发现刘少奇的观点是错误的。当东北局党委向中央请示关于农村互助合作及党员可不可以雇工这些关系到农村发展方向及影响到党的性质的问题时,刘少奇在未向毛泽东请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了答复。这在组织程序上也是不妥当的。由此我们也就能够理解因何毛泽东在看到刘少奇的谈话后产生的不满态度了。

  这样我们看到,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方面毛泽东与刘少奇是存在严重分歧的。这方面的分歧在一九五一年山西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上又一次表现出来。

  2、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二个回合—一九五一年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化问题的争论。

  土地改革后,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农村中产生了阶级分化。在阶级分化面前,是将原有的互助组向前推进一步,组织农民进行生产互助合作,还是无动于衷,放任自流,就历史性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这是关系到中国走向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大事。

  一九五一年春夏,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出现了一场争论。争论是由中共山西省委的一份报告引起的。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七日,山西省委向华北局和中央写了一份报告,题为《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

  山西省是革命老区。长治专区在晋东南,原是太行山革命根据地腹心地带,抗战时期就推行互助组,又是较早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这样农村中的阶级分化就出现在这个地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一九五一年三月下旬中共长治地委召开了长治专区互助组代表会议,地委书记王谦作了报告。华北局调查组列席了会议。在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方面,华北局调查组强调刘少奇“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讲话,与长治地委产生了严重分歧。华北局调查组将他们与长治地委的分歧报告了山西省委。山西省委不同意华北局调查组的意见,支持长治地委的意见。这样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起草了《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请示报告。[15]

  报告提出:“老区互助组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转折点,使得互助组必须提高,否则就要后退。”报告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报告的结论是:“必须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和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的趋势。”这里所说的增强新的因素,是指在互助组织内部增加公共积累和加大按劳分配的比重。报告认为,这些因素“虽然没有根本改变了私有基础,但对私有基础是一个否定的因素。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当是逐步地动摇它、消弱它,直至否定它。”报告中所说的“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主要是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山西省委的报告送到华北局和中央。刘少奇和华北局不同意报告中的观点。

  一九五一年四月下旬,在华北五省农业互助会议上,山西省委代表与华北局有关同志进行了激烈争论。会议开了四五天,也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最后华北局按照刘少奇的意见作了会议结论,山西省委代表明确表示保留意见。五月四日,华北局批复了山西省委四月十七日的请示报告,明确否定了山西省委的意见:“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方法来逐渐动摇、消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刘澜涛要山西省委为试办初级社作一个检讨。山西省委不同意华北局的批复意见,并决定以中共山西省委的名义向华北局申诉,省委书记赖若愚起草了申诉报告,再次表达了省委的不同意见。而后,刘澜涛找到尚留在北京的山西省委第二副书记陶鲁笳进行谈话,继续要山西省委进行检讨。陶鲁笳又一次陈述省委意见,明确表示四月十七日请示报告,是经过多年农村调查实践产生的,反映了老区农村的实际情况,也反映了我党几十年来发动农民组织农民的一条红线,山西省委没有错。刘澜涛看谈不下去了,就再次强调刘少奇也不同意山西省委的意见,让山西省委再考虑考虑。 [16]

  五月七日,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的报告中,也批评了山西省委提出要组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做法。他认为,用合作社、互助组的办法,使中国的农业“直接走到社会主义化是不可能的,那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

  六月三日,刘少奇在同薄一波、刘澜涛、陶鲁笳等人的交谈中,又进一步提出:“在农业生产上,不能发动农民搞生产合作社,只能搞互助组。”“现在农村阶级分化,正是将来搞社会主义的基础,将来我们依靠政权,下个命令就能剥夺它。”“农业集体化要机器,不要机器不妥当。农业集体化必须以国家工业化使农业能用机器耕种和土地国有为条件。”

  薄一波根据刘少奇谈话的精神,于六月三十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加强党在农村中的政治工作—纪念中国共产党三十周年》一文,提出:“没有强大的国营工业,就不能有全体规模的集体化。”“在互助组内逐步动摇、消弱直至否定私有财产,来达到农业集体化,这样的农业集体化道路,是一种完全的空想。”“此外,在目前的互助组内逐步动摇、消弱直至否定私有财产也是错误的。这要直接破坏互助组。这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因为“今天的互助组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自愿和等价交换的一种组织,一般地保护私有财产而不是消弱和否定它。”[17]

  七月三日,刘少奇在对山西省委报告的批语中写道:“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消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山西省委的这个文件,就是表现这种思想的一个例子,特印发给各负责同志一阅。”

  当时,刘少奇等的想法是,先让农村个体经济再发展一段时间,富农也让他发展,这样有利于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等到国家工业化建设能提供大批农业机器的时候,可以依靠政权力量,下个命令剥夺它,一举实现集体化。同年七月五日,刘少奇在中南海春耦斋,向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作报告说:“农业集体化要经过一个大的运动来达到,而不是零碎地、慢慢地建立,十几年后,就发动一个运动,经过两三年搞起来。”“农业集体化不是逐步进行的,不是单纯依靠农村条件,而是依靠城市,依靠强大的工业。”

  刘少奇的这种意见,当时在党内有相当的代表性。这种认识,同对于怎样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总体设想是相联系的。当时的设想就是,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先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发展阶段,到条件成熟了的时候(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国家工业化有了很大的发展),再采取严重步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18]

  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指导下,山西省委要求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一个关于农村发展方向的大事。刘少奇却在既未经毛泽东批准,又没有经过中央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就在多种场合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且否决了山西省委的报告。即使抛开他的观点不论,就是从组织程序上来说也是不妥当的,至少是不慎重的。薄一波后来在回忆时也有这种看法。[19]

  山西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发生在山西省长治地区,地委书记王谦曾经参加了华北五省农业互助会议的激烈争论,他在农村调研过程中深深感受到由互助组发展为合作社是当时中国农业发展的一条光明大道。这样在刘少奇多次对山西省委试办合作社进行了严厉批评,华北局也根据刘少奇的意见否决了山西省委报告中的观点,要山西省委就此事进行检讨,并且山西省委的申诉意见再次遭到否定的情况下,王谦等人于七月下旬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这封信的后面附有一九五0年至一九五一年上半年《中共长治地委关于组织起来的情况与问题》几个报告,长治地委书记王谦和长治地委分别写的两份材料,一份是王谦初夏时节写的《关于党对农业生产的领导问题》,汇报了十个农业合作社春耕的综合发展情况。

  在《关于党对农业生产的领导问题》的一文中,王谦以一个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感,以一个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清醒地认识到这是关系到农民是否走向社会主义的大事,他以饱含深情的笔调阐述了党对农业领导的重要性:“党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在互助合作运动中是极其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一环。没有这一条,就谈不到党对农业生产的有组织、有计划的领导。说的远一点,也就难以设想党领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而党加强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就要注重与新的生产技术结合起来,这不仅是互助合作运动新的发展方向,也是加强党在农村领导的重中之重。”[20]

  毛泽东在知道了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后,明确表示不赞成刘少奇和华北局的意见,而赞成山西省委的报告。他找刘少奇和主持华北局工作的薄一波、刘澜涛谈话,把自己的态度告诉他们。还要有关同志准备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

  对这次谈话的内容,薄一波有一个回忆:“毛主席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他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的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他讲的道理把我们说服了。”[21]

  这样在毛泽东的干预下,刘少奇和华北局领导收回了他们的意见。这场争论也就结束了。尽管薄一波说毛泽东讲的道理把他们说服了,那么从今天的角度看,刘少奇、薄一波到底主要是组织上的服从,还是从思想上真正接受了毛泽东的意见呢?我们从后来薄一波主持的新税制改革和刘少奇对包产到户的态度上可以得出结论。当然这是后话。

  我们看到,刘少奇认为是先机械化后合作化,在没有实现机械化的情况下是搞不成合作化的。在没有机器设备的情况下,从互助组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来实现集体化,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实现集体化的。而毛泽东认为在暂时难以实现机械化的情况下,通过互助组发展到以统一经营、土地入股分红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半社会主义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而发展到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可以实现集体化的。毛泽东用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出现前,工场手工业可以通过合理分工形成新生产力的史实,从经济的角度来说明在实行农业合作化后,可以通过合理分工,进行生产协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提高农业生产力。

  这一次围绕山西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是一九五0年春东北发展互助合作争论的继续,对此薄一波有一个评论,我们引述如下:

  “1951年的争论所以是1950年争论的继续,主要是因为1951年争论双方的观点同1950年争论双方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两次争论的实质,都是涉及老区农村或土改后的农村要不要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从前引高岗总结发言和《东北日报》报道看出:1951年山西省委报告,“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这一口号的基本内容,就是东北1950年提出来的;增加公共积累的措施之一:“一人一票,出组不带”,则是东北1950年某些地区“净身出组,车马留互助组”的翻版。少奇同志1950年初的谈话的中心思想是:现在是新民主主义阶段,不能立即动摇、削弱或否定私有制基础。因此,少奇同志在四中全会作自我批评时,把1950年初同安子文等的谈话、中组部给东北局的复信和1951年关于山西省委报告的批语、以及给马列学院学生的讲课等看成同一性质的问题。就我个人来说,情况也是一样。1951年批评山西省委过早采取动摇私有制的步聚,原因也是认为,我们当时是搞新民主主义;不动摇私有制,允许富农经济发展,是新民主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22]

  由此我们看到,一九五一年的争论是一九五0年争论的继续,其实质是土改后的农村要不要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刘少奇等人之所以反对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主张不要动摇私有制,允许富农经济发展,是因为他们认为应该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因而不必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原因所致。

  我们通过进一步分析还可以看到,刘少奇的主张固守的是一种书本上的苏联走过的先机械化后合作化之路。他只看到了机械化是农业合作化的物质基础,而没有意识到在土地改革后,依靠我党在农村奠定的领导基础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将农民组织起来,通过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劳动分工,仍然可以大大解放生产力。而毛泽东则从土改后中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历史经验,认为通过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分工合作,仍然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力,这样就冲破了苏联的教条限制,走上了一条中国式的农业合作化之路。这样看来他们之间的分歧似乎仅是一个认识问题。我们通过前面的引文可以看到,刘少奇的这个认识是建立在建国后中国还要走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的基础之上的,而毛泽东则主张中国应该向社会主义过渡,因而我们认为毛泽东和刘少奇在是否进行农业合作化方面认识上的分歧根源于他们在中国是走向社会主义还是发展新民主主义的矛盾。下面我们还要分析这个问题。

  毛泽东从理论上论述了通过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农业合作化的可行性,那么在具体实践上到底又能否行得通呢?

  薄一波在华北关于农业合作化的考察报告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一九五三年秋,薄一波在华北城乡进行了四十天的考察,在给毛泽东的报告中讲到:华北区初级形式农业生产合作社,45%左右办得很好,50%左右一般好,5%左右不好甚至垮台。1953年合作社的产量,一般均超过1952年水平(灾区例外),也超过当年同样土地的单干户和一般互助组的水平。“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优越性,如劳动效率高,使用土地合理,能首先采用新技术,能充分发挥党所提倡的各项事业如兴修水利、改良土地和步犁、改良品种、密植等的效益,是单干户望尘莫及的,已为一般农民所理解。”[23]

  从考察报告中我们看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不仅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而且提高了粮食产量,已经初步显示了它的优越性,被广大农民所接受。这也就说明了毛泽东主张的正确性。

  这样我们看到,一九五一年围绕山西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以刘少奇等人接受毛泽东的意见为标志,在党内基本上解决了是否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那么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速度问题上又在党内产生了新的分歧,形成了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三个回合。

  3、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第三个回合—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进行的争论。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到,一九五一年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基本上解决了我国是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还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当时只是在土地改革较早的老区,通过互助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才可以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到了一九五二年底,土地改革在全国基本完成,国民经济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社会环境进一步稳定,这样进行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机业已成熟,于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及时制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我们党在全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农业合作化进程。

  这个时期围绕农业合作化速度进行的争论,主要表现在一九五三年在合作社发展问题上“冒进”与“下马”的分歧、浙江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收缩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的数量上。

  (1)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进行争论的表现之一—一九五三年在合作社发展问题上“冒进”与“下马”的分歧。

  一九五三年在合作社发展问题上,邓子恢认为合作社发展速度快了,出现了一些问题,因而主张在合作社发展问题上反“冒进”,要对合作社进行整顿,要“下马”一些合作社,毛泽东却对此持有不同意见。那么,他们在合作社问题上关于“冒进”和“下马”的分歧是怎么产生的呢?

  事情是这样的。自一九五二年九月第二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以来,各地农民对发展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互助合作事业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但从秋收开始,在一些地区程度不同地出现急躁冒进倾向,主要是盲目追求互助合作的高级形式,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贪多贪大,将耕牛农具变相地无偿归公,盲目强调增加社会主义因素。由此引起农民主要是中农的不安,影响了生产。与此同时,在农村中比较普遍地出现了对农民干涉过多的现象,即所谓“五多”(任务多,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表册多,积极分子兼职多)。中央农村工作部和邓子恢发现了这些情况,向毛泽东汇报,并代中央起草了几个纠正互助合作急躁冒进的文件,下发实施。经过一段工作,这一倾向得到克服,农民生产情绪趋于安定。但在纠正冒进时,一此地方又出现了不积极发展互助合作的自流现象。也有一些由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自发办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称“自发社”)不被承认,被视为非法。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运动缩了一下”,“稳步而不前进”,“‘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合作社”,“本来可以发展的没有发展,不让发展,不批准,成为非法的”。总的说来,毛泽东对一九五三年纠正急躁冒进的批评,还是比较平和的。但是,这件事给毛泽东留下的印象是很深的。[24]

  应当说,在农业合作社问题上出现了急躁冒进的倾向后,及时进行整顿是必要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制定后,在农业合作化的背景下,这个时候的整顿就不应妨碍有条件搞合作社的地方继续发展合作社。就是整顿也仅仅是限于有问题的合作社,其他合作社还可以正常发展。就是对需要整顿的合作社,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可是邓子恢所在的中央农村工作部却只是笼统地提出“冒进”和“下马”的口号,没有对合作社的不同发展状况做出明确的政策界定,这样在整顿过程中就致使一些合作社被解散,一些具备条件应当发展的合作社也受到了限制,影响到了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进程。

  毛泽东和邓子恢一九五三年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问题上关于“冒进”与“下马”的争论,到底是事处偶然,还是一种必然的结局呢?我们下面还要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

  (2)围绕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进行争论的表现之二—如何收缩浙江农业生产合作社。

  农村全面开始合作化后,一九五五年春,面对农村紧张情况和在合作化过程中出现的强迫命令现象,毛泽东经过多方调研后,决定调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步子。三月中旬,毛泽东约邓子恢等人谈话。说道:“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羊,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他提出,现在有些地方要停下来整顿,如华北、东北,有些地方要收缩,如浙江、河北等,有些地方要发展,如新区。“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25]应该说,在这个时候邓子恢和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发展上的看法还是一致的。

  他们之间的分歧首先出现在关于合作社的整顿问题上,这突出地表现在浙江合作社的收缩上。

  一九五四年春,浙江省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百分之零点六,秋天也只占百分之一点九,一九五五年春,突然增加到百分之二十八。这样在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建议下,浙江省委执行“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浙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五万三千多个减少到三万七千多个。压缩下来的一万五千多个合作社,大部分转为互助组。在收缩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问题,有些地方把一部分不该收缩的社也转退了,个别地方甚至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解散了,成为空白乡。因为在此前,杜润生曾说过要求浙江对合作社要“必须赶快下马”,“下粮食之马”,“下合作之马”,不然会“影响工农联盟”,这就是后来毛泽东批评有些同志要“从目前合作社的道路上‘赶快下马’”的由来。[26]

  在浙江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收缩上,毛泽东和邓子恢所在的中央农村工作部究竟表现出怎样的不同意见呢?

  三月二十五日,邓子恢任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将《对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见》电告浙江省委:“据已知材料,你省农村紧张情况仍在延续与发展着,农民生产情绪很不稳定,除粮食工作之外,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过猛,步子迈得过大过急(由千分之六发展到百分之三十几),也是促成紧张的重要因素之一。据此,特建议你们对合作社数量分别地区实行压缩,有条件巩固的必须加以巩固,无条件巩固的,就主动有领导地转回互助组或单干经营,能够巩固多少算多少,不要勉强维持虚假成绩。”“估计你们在加强了领导的情况下,能巩固好三万个社,保持百分之十以上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继续合作下去,虽然走了一小段曲折的道路,仍应承认是很大的收获,而不是什么失败。”[27]

  从电报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央农村工作部提出巩固三万个合作社就是很大收获,这实际上是明确要求可以减少二万多个社。关于什么叫收缩,又如何进行收缩,邓子恢进行过解释,但讲得比较含混。他说:“收缩是指那些确实没有办好的社,对它们已花九牛二虎之力还没有办好,这些社就应该丢掉。”“问题很多的社,群众有意见的,只有少数人愿意,大部分不愿意,那又何必留下呢?干脆退社(解散)好了。好来好去,不一定拖到八月十五以后再散伙。”这段话,给人两个印象:一是收缩就是解散;一是一个社该不该“收缩”,即该不该解散,由多数社员决定。[28]

  由此看来,邓子恢任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在对合作社进行整顿的过程中,没有从政策上给予具体的指导,什么样的合作社可以整顿后继续存在,什么样的合作社才可以解散退回到互助组或单干经营,而只是指出了浙江农村形势紧张是由于合作社发展过猛过急造成的,建议他们没有条件巩固的合作社就退回到互助组或单干经营,讲得比较笼统。

  那么,毛泽东在整顿合作社方面又是什么样的态度呢?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说:“我们应当爱惜农民和干部的任何一点微小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而不应当去挫折它。我们应当同合作社员、合作社干部和县、区、乡干部共命运,同呼吸,不要挫折他们的积极性。

  要下决心解散的合作社,只是那些全体社员或几乎全体社员都不愿意干下去的合作社。如果一个合作社中只有一部分人坚决不愿意干,那就让这一部分人退出去,而留下大部分人继续干。如果有大部分人坚决不愿意干,只有一小部分人愿意干,那就让大部分人退出去,而将小部分人留下继续干。即使这样,也是好的。河北省有一个很小的合作社只有六户,三户老中农坚决不想再干下去,结果让他们走了;三户贫农则表示无论如何要继续干下去,结果让他们留下,社的组织也保存了。其实,这三户贫农所表示的方向,就是全国五亿农民的方向。一切个体经营的农民,终归是要走这三户贫农所坚决地选择了的道路的。

  浙江由于采取所谓‘坚决收缩’的方针(不是浙江省委决定的),一下子就从五万三千个合作社中解散了一万五千个包括四十万农户的合作社,引起群众和干部的很大不满,这是很不妥当的。这种‘坚决收缩’的方针,是在一种惊惶失措的情绪支配下定出来的。这样一件大事不得中央同意就去做,也是不妥当的。并且在一九五五年四月,中央就提出过这样的警告:‘不要重犯一九五三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那种错误,否则又要作检讨。’可是有些同志不愿意听。”[29]

  从毛泽东的报告中我们看到,他对邓子恢所任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要求“坚决收缩”的方针提出了严厉批评,那么毛泽东的这种批评到底有没有事实根据呢?

  薄一波后来曾对此进行过评论:

  至于杜润生同志在浙江讲的“下合作之马”、“砍合作社”等用语,其不妥之处就更明显了,因为它容易引起误解。林乎加同志在电话汇报中讲到的浙江把收缩“当成了运动”,“收缩得很草率”,“伤害了部分农民的积极性”,也是确有事实依据的。后来的一些调查发现,有些农民对解散合作社很不满意:“叫办是你们,叫散也是你们。”有的农民甚至说:“‘坚决收缩’的仇恨,三年也说不完,一世也忘不了。”这说明:在解散15000多个合作社过程中,也是有强迫命令的。这些发生在实际工作中的强迫命令,同邓子恢等同志某些不尽适当的说法,不能说没有关系。从这点上说,我认为,毛主席对子恢等同志的批评是有他的道理的,不能因为我们要总结那次批判中的教训而一概否定。[30]

  由此我们看到,邓子恢等人在浙江农村合作社的整顿过程中是存在缺点错误的,毛泽东对他们的批评也是有事实根据的。

  从毛泽东的报告中我们看到,他要求不要挫折农民和干部中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对于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主义因素,不论大小他都是尽心培育的。即使是只有三户贫农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他也主张满腔热情地去支持它发展,并且豪情满怀地指出这是全国五亿农民的方向。他根据合作社在整顿过程中遇到的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明确指出什么样的合作社才可以解散,其宗旨就是要尽可能多地使能够办下去的合作社保存下来,而不是像邓子恢等人那样“坚决收缩”,一味解散了事。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与邓子恢等人在整顿合作社方面具有明显地不同:一个主张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尽力发展农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因素,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解散合作社;一个主张“坚决收缩”,对解散合作社处之草率。这里我们要深思的是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们看到一九五五年三月中旬,毛泽东在和邓子恢等人的谈话中提出了“停、缩、发”的方针,可是为什么他又对邓子恢等人在浙江收缩合作社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呢?

  应该说,当时浙江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速度快,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对其加以整顿当然是必要的。但问题在于,邓子恢任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三月二十五日指示电及邓子恢的相关谈话只是对浙江省委过猛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了批评,提出了“坚决收缩”的方针,但是却没有对如何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做出相应政策上的规定,这导致了在整顿过程中浙江省委解散了一万五千多个合作社的后果。从后来调查的情况看,在整顿过程中,只要政策措施得当本来是不致于解散这么多合作社的。这种作法是与当时全国进行农业合作化的潮流背道而驰的。这自然会引起毛泽东的不满。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分析,出现这种后果的原因是什么呢?是邓子恢等人的政策水平问题呢,还是思想意识问题呢?如果是政策水平问题,就是说邓子恢等人是迫切希望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不过是由于具体政策指导上的失误才导致了这种后果。如果是由于思想意识问题,就是说当时邓子恢等人认为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要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因而不要着急,慢慢来,这种思想意识上的原因才导致了政策指导上的失误。如果把一九五五年解散浙江合作社与邓子恢一九五三年解散合作社的事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就可以看到这决不仅仅是政策水平问题,而是在思想意识上存在着深层的原因。这也就成为毛泽东进行严厉批评的主要原因。

  (3)围绕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速度进行争论的表现之三—如何确定合作社的发展数量。

  前面我们分析了在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第二次争论—关于浙江合作社的收缩问题,六月下旬以后紧接着又发生了在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第三次争论—关于合作社的发展数量问题。

  我们知道,一九五五年三月,毛泽东在约邓子恢等人的谈话中在合作社问题上提出了“停”、“缩”、“发”的方针。他甚至还说,发展合作社一九五五年春就停下来,到明年秋收再看,停止一年半。[31]可是随后毛泽东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这又是为什么呢?

  一九五五年四月间,毛泽东到南方视察。他感到在外地看到、听到的情况,和在北京接触到的材料有很大不同。他沿途看到麦子长得半人高,认为不能说农民生产消极,生产消极的只是小部分。他在上海听柯庆施说,在县、区、乡三级干部中,有百分之三十的人反映农民要“自由”的情绪,不愿意搞社会主义。他认为,这种情况,上面也有,省里有,中央机关也有。毛泽东根据新近了解的情况重新思考,作出新的判断。他对农业合作化形势的估量开始发生变化。[32]

  我们看到,一九五五年四月,毛泽东外出视察,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对农村形势的深入了解,毛泽东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而邓子恢等人却仍按原先商定的方针指导农村合作化运动。这样就产生了他们在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又一次争论,这种争论集中体现在合作社发展的数量上。

  五月五日晚,毛泽东对邓子恢说:“不要重犯一九五三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那种错误,否则又要作检讨。”邓子恢对这个警告未引起重视,第二天作总结的时候,没有向会议传达毛泽东的这个话。他在总结中,仍按照三月间毛泽东同他谈话的精神,说;现在根据主席决定,今年一般停止发展,有少数省份秋后还可以酌量发展。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决定,农业生产合作社一般地区停止发展一年半,全力进行巩固。[33]

  在毛泽东向邓子恢发出警告前,应该还有和邓子恢关于农村合作化形势的谈话。毛泽东是在邓子恢坚持己见的情况下,才向他发出警告的。但是我们看到,邓子恢并没有接受毛泽东的意见,而是仍然按照三月份毛泽东同他谈话的精神来安排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九五五年五月九日晚,毛泽东问邓子恢:“到一九五七年化个百分之四十,可不可以?”邓子恢还是坚持三月间毛泽东与他商定的数字,说:“上次说三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一左右为好。”毛泽东也不勉强,说:“三分之一也可以。”但他又说:“农民对社会主义改造是有矛盾的。农民是要‘自由’的,我们要社会主义。”一九五五年春季以来农村中出现的紧张情况,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粮食征购过多,一是农业合作社的步子过快。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毛泽东和邓子恢有着不同的思路。毛泽东的主张是,在粮食问题上向农民让步,减少征购数量,以缓和同农民的紧张关系,以便在农业合作化方面加快步伐,增加农业生产,从根本上解决粮食问题。用毛泽东的话说,以减少粮食征购换来个社会主义。毛泽东始终认为,只有实现农业合作化,才能增加粮食生产。邓子恢的看法不同,他主张在合作化问题上向农民让步,以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生产,解决粮食问题。他认为,造成农村紧张,当前最突出的因素是粮食问题,但最根本的因素还是合作化运动中的问题,出乱子主要是在合作化方面。从这时开始,毛泽东同邓子恢等在对农村形势估计和农业合作化方针上,发生了意见分歧。[34]

  我们进一步可以看到,毛泽东根据调查研究中了解到的变化了的农村形势,决定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这样就突破了原来的限制,要求多办一些合作社。他甚至同意以减少粮食征购的方式来换取早日实现合作化的目标。而邓子恢则认为造成农村形势的紧张,出现粮食问题,主要还是由于合作化运动过快造成的,因而要控制合作化的发展速度。

  五月十七日召开的十五个省、市委书记的会议上,有的省委书记说中央农村工作部压抑了地方办社的积极性,显然有些怨气。毛泽东虽然重申了三月间提出的“停”、“缩”、“发”方针,但是重点放在“发”上,批评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消极态度。这同三月间的精神有了明显的变化。毛泽东特别强调,在农业合作化中必须实行自愿互利原则。国家要从信贷上扶持贫农,贫农不要在生产资料上揩中农的油,不损害中农的经济利益,而且还特别指出农业合作社要增产,把农业合作社增产与否作为办得好坏的重要标准。[35]

  我们看到毛泽东已经改变了三月间提出的“停”、“缩”、“发”的方针,下定决心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了。他把是否增产作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得好坏的重要标准,这对于合作社的顺利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正是由于毛泽东根据农村形势的变化决定要大力发展合作社,而邓子恢仍停留在三月份拟定的发展水平上,因而毛泽东与邓子恢之间的争论就在发展多少合作社的问题上表现了出来。

  六月十四日,刘少奇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了到一九五六年秋收前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一百万个的计划。毛泽东觉得少了,建议增加到一百三十万个左右的合作社,使全国二十几万个乡,除某些边疆地区外,每乡都有一个至几个小型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七月十日毛泽东与刘少奇单独谈话后,十一日毛泽东召集邓子恢等七人谈话,毛泽东听完汇报后,严厉批评邓子恢,说邓子恢自以为了解农民,又很固执。邓子恢作了检讨,还说,主席啊,我没有说过“砍”合作社。毛泽东说,你没有说过“砍”合作社,我就放心了。我的话说得挖苦一些,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希望你们今后注意。

  后来,邓子恢对于一九五六年发展合作社要翻一番,始终放心不下,经过反复考虑,于七月十五日向刘少奇反映,说一百三十万不行,还是一百万为好。邓子恢的意见又反映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对邓小平说“邓子恢的思想很顽固,要用大炮轰。”并且提出要召开全国地委书记会议。邓小平把事情缓和了一下,说是不是开省、市委书记会议。毛泽东接受了邓小平的建议。

  毛泽东对即将召开的省、市委书记会议极为重视,后来把它称作中国农业合作化事业乃至中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决胜负的一次会议。为召开这次会议,他做了精心准备。毛泽东调阅了四、五月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全部材料,其中包括邓子恢的总结报告。又派身边的几名警卫战士回到自己的家乡作调查,亲自批阅他们的调查报告,连续三天听取他们回乡的调查汇报,同他们座谈。七月二十六日,他单独找山西省委书记陶鲁笳汇报山西农业合作化问题。

  毛泽东在七月二十六日中央农村工作部报送的一份农业合作化运动最近简报中,写道:“目前不是批评冒进的问题,不是批评‘超过了客观可能性’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进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客观可能性’的问题,即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广大农民群众由于土地不足、生活贫苦或者生活还不富裕,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而我们有些人却不认识和不去利用这种客观存在的可能性。”毛泽东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农民的两面性—集体经营和个体经营两种思想的矛盾,哪一面占优势?”这个问题实际上从一九五一年起草第一个农业互助合作决议时就提出来了。他的回答和判断是:“随着宣传和合作社示范,集体经营的思想先在一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第二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第三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大部分人中占优势,最后在全体人民中占优势,我们应当逐步地(经过十五年)造成这种优势。”毛泽东又带着批评的口气写道:“要有坚定的方向,不要动摇。要别人不动摇,就要自己首先不动摇。要看到问题的本质方面,要看到事物的主导或主流方面,这样才能不动摇。事物的非本质方面,次要方面必须不忽略,必须去解决存在着的一切问题,但不应将这些看成事物的主流,迷惑了自己的方向。”十分引人注目的是,毛泽东写了这样一段话:“增加生产:必须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增产指标,决不能减产。是否能做到?我们党是否在这个问题上要犯一次大错误?苏联的犯过的错误我们是否能避免?”[36]

  我们看到毛泽东和邓子恢在发展一百万个还是一百三十万个合作社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当然控制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将合作社的发展规模限制在一百万个之内,这并非邓子恢一个人的意见,和他观点相似的还有一批人,代表党内一股势力。这说明在合作社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上党内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因而毛泽东想通过召开省、市委书记会议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推动合作化的进程。

  为了了解事实真相,开好这次会议,毛泽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搜集了大量材料,进行了艰苦的工作,为起草会议报告作了充分的准备。从他在简报中的批示中可以看到,他认为存在着大力发展合作社的可能性,因而不是批评冒进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进的问题。党内有些人没有认识到广大农民群众存在着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因而没有充分利用农民群众的这种热情,去发展合作社,而是批评冒进,这种作法是错误的。要通过宣传和示范工作,使集体经营的思想逐步地在全体农民中占据优势。在合作化过程中,既有成绩,也会出现错误。既不能因为成绩,而掩盖错误,也不能因为错误,而否定成绩。要认清本质和主流,广大农民是愿意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地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党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因而要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不要迷失方向。必须确保合作社能够增产,否则就会重犯苏联的错误。

  七月三十一日和八月一日,中共中央召集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中南海举行。毛泽东在七月三十一日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毛泽东一开始就把主张控制合作社发展规模的邓子恢等人形象地比喻为“小脚女人”,迈不开步子,老是埋怨别人走快了,没有看到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即将到来。然后这个报告根据调查研究的成果,着重讲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进行农业合作化以及怎样搞农业合作化,制定了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这是我们党进行农业合作化的经典文献。这次会议与五月十七日召开的十五个省、市委书记会议及十月召开的七届六中全会,标志着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观点被全党所接受,由此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

  当全党已经行动起来,我国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出现的时候,毛泽东却对合作化运动更为谨慎,他将办社质量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十月十一日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的讲话中说:“以后在发展合作社的工作上,我们要比什么呢?要比质量,比规格。数量,或者速度,有前面所说的那个规定就行了,重点是比质量。质量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要增加生产和不死牲口。怎样才会增加生产,怎样才会不死牲口?这就要遵守自愿互利的原则,要有全面规划,要有灵活的指导。有这几条,我看就可以使合作社的质量比较好,就可以增加生产和不死牲口。我们务必避免苏联曾经犯过的大批杀掉牲口的那个错误。关健在今后两年,主要在今后五个月,就是今冬明春。从今年十一月到明年三月,请你们各位注意,务必不要出大问题,不要发生死一批牛的事。因为我们现在拖拉机还很少,牛是个宝贝,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37]

  由此我们看到,为了保证办社质量,毛泽东提出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全面规划,灵活指导,把生产增加和不死牲口作为检验办社质量的重要标准,告诫全党要警惕苏联集体化的教训,特别强调今后两年特别是今后五个月将是出现问题的危险期,要求全党予以高度注意。

  这个时期全国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典型事件,各地将这些典型事件整理成文,上报中央。毛泽东亲自动手,将地方上报的这些典型材料进行修改,并为其中的一百零四篇文章写了按语,主持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这样就在全国更进一步推动了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深入发展。到一九五六年底,全国百分之九十六的农户入了社,加入高级社的农户高达百分之八十七。我国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薄一波也注意到了毛泽东和邓子恢之间在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分歧,认为这是由于他们在合作化发展上的两种指导思想的不同所致。[38]

  那么,他们在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争论,到底谁的主张更适合农村形势的发展要求,是正确的呢?

  我们应该从中国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对他们之间的争论进行评价。我们知道在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上,毛泽东的观点占了主导地位,进而掀起了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直至在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那么,在毛泽东主导下的农业合作化对中国农业的发展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通过考察发现,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时候,农村并没有发生苏联集体化时大批屠杀耕牛的事件,中国农村的耕牛等农用牲口在合作化后保存了下来。一九五六年(合作化后第一年)受灾,全国仍增产粮食一百七十六亿斤,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五八年继续增产或稳产。这些事实有力地说明,农业合作化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39]

  在农业合作化期间及其基本完成后,我国社会稳定,大批耕牛等农用牲口得以保存,粮食实现增产或稳产,这就在客观上说明了毛泽东主张加快合作化发展速度的观点是正确的。同时这也是与毛泽东制定的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分不开的。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期间提出了一些适合农村发展情况的观点,他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主张,也确有合理之处。为了农业的稳定发展,他兢兢业业,确实费了不少心血。这种精神是可贵的,也是值得赞赏的。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他没有看到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事实上已经出现的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因而没有站在时代大潮的潮头去因势利导,反而担心会出现混乱,想限制这股潮流的发展,这样他主持的中央农村工作部制定的政策又往往落后于形势的发展,招致了毛泽东的多次批评。这到底仅仅是一种工作上的具体认识问题呢,还是有着深层的思想意识根源?这确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这不禁使我们想起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一日毛泽东对邓子恢提倡“四大自由”的批评:

  “过去邓子恢同志有过依靠商人(就是依靠资产阶级)和‘四大自由’这种纲领性的提法,那是错误的,确实是资产阶级性质的纲领,资本主义性质的纲领,不是无产阶级性质的纲领,是违背七届二中全会限制资产阶级的决定的。我们现在对于城市的资产阶级、农村的资产阶级(富农)是用限制的政策。那种对于雇工、贸易、借贷、租地不加限制的‘四大自由’,就有问题了。我说是‘四小自由’。这有大小之分。在限制之下,资产阶级这些自由是有那么一点,小得很。我们要准备条件,把资产阶级这个小自由搞掉。对于城市资产阶级,我们叫做利用、限制、改造。要利用,但是它那个不利于国计民生的部分,我们就要限制。这样的政策是又不‘左’,又不右。根本不限制,那就太右了。限制死了,根本不准他们搞什么东西,那就太‘左’了。列宁说过,一个政党如果在千百万小生产者存在的条件下,就想把资本主义一下子统统搞掉,那不仅是愚蠢,而且是自杀。但是邓子恢同志的提法是不对的,因为他不提限制,跟中央的提法不同,跟二中全全的提法不同。”[40]

  我们看到,对于邓子恢提倡的“四大自由”,毛泽东是反对的。提倡“四大自由”,自然是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而毛泽东则主张限制资本主义发展,这与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是一致的。这样看来,毛泽东与邓子恢在“四大自由”问题上的分歧,实际上就是在限制资本主义和发展资本主义的问题上有着不同的认识。因而毛泽东提出邓子恢提倡的“四大自由”是资产阶级性质的纲领,不是无产阶级性质的纲领,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定不是没有理由的。

  如果我们把毛泽东与邓子恢在“四大自由”上的分歧,与毛泽东对邓子恢在一九五三年解散合作社的批评及他们在浙江合作社收缩和全国合作社发展数量上的这两次争论结合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就不能不说他们的分歧并非是由于一时认识上的差异,事处偶然,而是存在着必然性的。

  他们之间的分歧与争论实质上是由于他们对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的认识的不同所致。也就是邓子恢认为当时中国应该多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对向社会主义过渡持谨慎态度,而毛泽东则认为从中国社会发展的大局计,应该创造条件,及早向社会主义过渡。正是由于他们在中国是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还是及早创造条件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的矛盾,才产生了他们之间这一系列的分歧。这个矛盾就是造成他们之间分歧的根本原因。

  4、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进行斗争的深层历史原因分析。

  前面我们分析了在合作化问题上斗争的三个回合,这不禁使我们作出进一步思考,新中国成立后为什么要进行农业合作化呢?在当时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到底能否实现合作化呢?在进行合作化的过程中又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激烈的斗争呢?下面我们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1)农业合作化是在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和快速实现工业化的必由之路—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完成后,为什么要进行农业合作化?

  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完成后,接着就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从发展社会主义的政治要求和快速实现工业化的经济需要出发,就必须在农村进行合作化。

  ① 农业合作化是巩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政权,保障农民生活,消除两极分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举措。

  土地改革后,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土地回到农民手中。但是土地所有制的性质没有变化,仍然是私有制。这样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可以自由买卖。有些农民,由于天灾人祸,入不敷出,为了生存的需要,不得不卖房卖地,苟且偷生,农村中出现了阶级分化。同时,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富裕中农出现,这就进一步加速了农村中的阶级分化。在这种阶级分化面前,中国共产党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进行处理呢?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党内是有不同意见的。刘少奇主张发展新民主主义,放任其发展,待以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时再剥夺它。而毛泽东则认为如果共产党对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无动于衷,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势必会引起农村社会矛盾的激化,刚刚推翻了那个旧的社会经济制度必然卷土重来,革命的成果就会付之东流。因而为避免这种状况的出现,共产党人就必须主动采取措施,实现农业合作化。我们看下面的史料。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毛泽东在关于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都是有利于富农和富裕中农的。为什么法律上又要写呢?法律是说保护私有财产,无‘确保’字样。现在农民卖地,这不好。法律不禁止,但我们要做工作,阻止农民卖地。办法就是合作社。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社,大合作社才行。大合作社也可使农业不必出租土地了,一二百户的大合作社带几户鳏寡孤独,问题就解决了。小合作社是否也能带一点,应加研究。互助组也要帮助鳏寡孤独。合作社不能搞大的,搞中的;不能搞中的,搞小的。但能搞中的就应当搞中的,能搞大的就应当搞大的,不要看见大的就不高兴。一二百户的社算大的了,甚至也可以是三四百户。在大社之下设几个分社,这也是一种创造,不一定去解散大社。所谓办好,也不是完全都好。各种经验,都要吸取,不要用一个规格到处套。”[41]

  这样我们看到,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在土地私有制的情况下,从法律上还是无法阻止农民卖地的。因而只好做工作,劝阻农民不要卖地。互助组只是发展互助合作,没有触动所有制,因而也不能阻止农民卖地。只有办农作社,才能做到这一点。办了合作社,不仅解决了农民卖地问题,而且通过合作社可以解放生产力,提高粮食产量,帮助鳏寡孤独,只有这样才能够解决农村中出现的贫富分化问题。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不要施小惠而不及大义。大义就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农业合作化。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够提纲挈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临的问题。离开社会主义,不搞农业合作化,所实行的惠农措施,只能是小恩小惠,不及大义。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四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要搞社会主义。‘确保私有’是受了资产阶级的影响。‘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反对五多等等,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这些好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就不同了,就不是小惠了。必须搞社会主义,使这些好事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至于‘确保私有’、‘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和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

  有句古语,‘纲举目张’。拿起纲,目才能张,纲就是主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主题,就是纲。提起了这个主题,克服‘五多’以及各项帮助农民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一切都有统属了。

  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内社外都有矛盾。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半社会主义的,社外的个体农民是完全的私有制(个体农民在供销社入了股,他这一部分股金的所有制也有了变化,他也有一点社会主义),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互助组跟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同,互助组只是集体劳动,并没有触及到所有制。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个人所有的土地、大牲口、大农具入了股,在社内社会主义因素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这个矛盾要逐步解决。到将来,由现在这个半公半私进到集体所有制,这个矛盾就解决了。我们所采取的步骤是稳的,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再进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将来也叫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要叫集体农庄)。一般讲,互助组还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42]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认为小农经济是难以大幅度提高粮食产量的,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通过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最终过渡到高级社,建立起集体经济,才能迅速提高粮食产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问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到农村去,建立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结成巩固的同盟,通过武装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土地改革任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维护工农联盟的因素业已失去,这就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奠定工农联盟的基础,以保持人民政权的性质,实现社会的稳定。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如何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呢?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说:

  “大家知道,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工农联盟,这是建立在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从地主手里取得土地分给农民、使农业从封建所有制解放出来这样一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基础上的。但是这个革命已经过去了,封建所有制已经消灭了。

  现在农村中存在的是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像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所有制。大家已经看见,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他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向资本主义发展的那些富裕中农也将对我们不满,因为我们如果不想走资本主义的道路的话,就永远不能满足这些农民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和农民的同盟能够继续巩固下去吗?显然是不能够的。这个问题,只有在新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解决。这就是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

  我们认为只有这样,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才能获得巩固。如果我们不这样做,这个联盟就有被破坏的危险。劝我们‘下马’的那些同志,在这个问题上是完全想错了。”[43]

  这样我们看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完成后,过去用来维系工农联盟的因素业已失去作用,必须创造新的条件来维持并加强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联系,使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政权能够获得巩固,否则的话,就是国本动摇。我们知道,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村中出现了严重的阶级分化。在这种分化面前,富农及富裕中农要求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占农民主体的贫农、新老下中农则要求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帮助他们扭转经济状况恶化的局面,使他们能够摆脱贫穷,实现共同富裕。这就只有组织起来,实现农业合作化,走社会主义道路。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成为巩固工农联盟的必要条件。

  由以上分析我们看到,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农业合作化,是巩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政权,实现社会稳定,保障农民生活的政治要求。

  ② 农业合作化是为了保持工业和农业协调发展,使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原料、资金和市场,快速实现工业化的必然要求。

  从世界工业化发展的历程来看,工业化发展需要巨额的资本积累。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往往通过不正当途径来进行资本积累。海外殖民掠夺、殖民贸易、黑奴贸易、圈地运动、战争赔款则是资本积累的主要方式。他们通过这些方式为工业化发展积累了雄厚的资本,为实现工业化创造了必要条件。

  苏联和中国作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可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进行积累资本的。苏联和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又面临着资本主义国家的孤立、封锁和制裁,当时也难以通过国际市场来积累资本。这样实现工业化所需要的巨额资本就主要依靠国内市场来进行积累。

  由于苏联和中国都是落后的农业国,这样为工业化发展提供资本积累的任务就主要由农业来完成。在这方面彻底的民主革命为国家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苏联和中国都是通过革命方式掌握国家政权的。政权建立后,通过革命手段废除了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将过去地主阶级通过剥削获得的地租的较大数额直接转化为工业化发展的资本积累,而将其中的一部分转移给农民,以利于农业的休养生息。这样不仅没有加大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还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当然在这方面中国要比苏联搞得更好些。这成为苏联和中国能够迅速推进工业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同时,为了快速实现工业化,加速资本积累,还需要压缩消费,将尽可能多的资源用之于工业化建设,这就要求全国人民长时期内节衣缩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牺牲个人的消费来为国家工业化建设作出贡献。

  这种资本积累,不仅表现为国家直接征收的农业税,也表现为农业上用来和国家工业产品进行交换的粮食和工业原料的多少及这种交换中的“剪刀差”,还表现为实现工业化期间人民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生活水平增长缓慢。

  这样在压缩消费以后,工业化的速度,主要取决于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的资本积累的多少,以及如何用尽可能低的成本来把农业上提供的资本积累(表现为粮食和工业原料)转移到工业上来。这就需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迅速增加农业为工业化提供的资本积累。在工业化尚未实现的情况下,工业是不可能为农业提供机器设备的,农业机械化的条件尚不具备。这样就不可能通过农业机械化的方式而不得不采取农业合作化的方式来提高农业生产力,为工业化发展提供资本积累。同时,农业的合作化,土地的集中,又为农业机械化创造了充分条件。农业机械化,又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市场,进一步推动了工业的发展进程。农业合作化是农业为工业提供资本积累的有效途径。农业合作化后,国家就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将农业上的资本积累转移到工业上来,及时满足工业化的发展需要。这样就形成了工业和农业这两大产业之间的良性循环。

  下面我们引用当时的史料来分析这个问题。

  土地改革后,个体农业增产是有限的,发展互助合作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有效办法。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毛泽东在关于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各级农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这件事看作极为重要的事。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44]

  国家工业化的迅速发展,需要农业为工业提供尽可能多的积累。在当时农业生产力比较落后,国家工业化尚未实现,又难以为农业提供机器等生产资料的情况下,要提高农业生产力,就只有发展互助合作,实现农业合作化,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毛泽东在关于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粮食、棉花的供求也都有极大的矛盾,肉类、油脂不久也会出现极大的矛盾。需求大大增加,供应不上。

  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是个体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

  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国有制扩大—国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私人所有制有两种,劳动人民的和资产阶级的,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营(经过公私合营,统一于社会主义),这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生产力发展了,才能解决供求的矛盾。“[45]

  我们还可以从陈云在七届六中全会的发言中看到农业合作化对粮食增产的作用。陈云在谈到农业合作化同解决粮食问题的关系时说:增加我国农业产量的方法是很多的,例如,开垦荒地、兴修水利等等。但是,大规模的开荒、大量增加灌溉面积,目前还不可能。“就目前的需要与可能来说,增加农业产量的主要办法,无疑是实现农业生产的合作化。只要把分散的小农经营组成几十户或者更多户的联合经营,就能使个体农民难于单独进行的多种增产措施得以实现。如果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建社的头一二年内,没有拖拉机,仍旧使用畜力和现有的农具,一般可以增产百分之二十的话,那么,单单这一顶,在全国组成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就可以增产粮食六七百亿斤。在目前,这是一种投资最少、收效最大、收效最快的农业增产办法。也只有把小农的经营组成为农业生产合作社,才有可能在具备条件以后,使我国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46]从陈云的发言中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农业合作化不仅有利于快速增加粮食产量,同时还可以为将来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

  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机械化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工业和农业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毛泽东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反复思索,以战略家的深邃眼光,首先给予了一个精辟的回答。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中央召集的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报告中说:

  “有些同志不赞成我党中央关于我国农业合作化的步骤应当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步骤相适应的方针,而这种方针,曾经在苏联证明是正确的。他们认为在工业化的问题上可以采取现在规定的速度,而在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上则不必同工业化的步骤相适应,而应当采取特别迟缓的速度。这就忽视了苏联的经验。这些同志不知道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

  首先,大家知道,我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资的需要却是一年一年地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移民垦荒在内(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准备垦荒四亿亩至五亿亩),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的一般产量很低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个问题,苏联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是曾经遇到了的,苏联是用有计划地领导和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方法解决了,我们也只有用这个方法才能解决它。

  其次,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联系起来想一想,即: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苏联的经验,在这个问题上也给我们指出了方向,我们的有些同志却没有注意,他们老是孤立地互不联系地去看这些问题。

  其次,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联系起来想一想,即: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这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资需要,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而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它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农业。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这种经验,苏联也已经提供给我们了,我们的有些同志却没有注意。他们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47]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这个讲话中,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原理,透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需求更多的粮食和原料。要生产更多的粮食和原料,只有在农业大发展的情况下才能取得。要使农业大发展,在工业尚不能为农业提供机器设备的情况下,农业合作化是迅速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有效途径。这是工业化的发展对农业合作化的要求,同时农业合作化又会进一步推动工业化的迅速发展。这种推动作用不仅表现在农业合作化会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为工业化提供更多的粮食和原料,同时农业合作化的实现也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充分条件。农业机械化又为工业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成为推动工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这就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之间的辩证关系,也是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这两大产业之间的辩证原理。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大计。这也是后来毛泽东提出的工农业并举,两条腿走路的先声。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农业合作化的成败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工业的发展状况。而工业的发展状况,又决定着工业国有制(即全民所有制)的命运。从这里我们看到,农业集体所有制与工业国有制之间的内在联系。也就是农业集体所有制一旦瓦解,由于原料和市场的变化,工业国有制就会动摇,工业国有制终究有一天也会变。从后来历史的发展来看,毛泽东的认识是相当深远的。

  农业为工业提供粮食和原料,如何能够有效地用尽可能低的成本将农业上的粮食和原料及时转移到工业上来呢?

  当时为了解决粮食危机问题而采取的统购统销政策就是一个重要的措施。毛泽东把统购统销政策不仅看作一项解决当前粮食供求困难的应急措施,更重要的是把它当作改造个体农业不可缺少的环节。他认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可以促进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又有利于粮食统购工作的进行。国家同几十万、上百万个生产合作社打交道比起同一亿多个体农户打交道,要容易和便利得多。[48]

  由此我们看到,实施统购统销政策后,组建农业合作社,国家同合作社打交道要比同个体农户打交道便利得多。这就容易把农业上的粮食和原料以较低的成本提供到工业上来,满足工业化的发展需要。这是从组织措施上使农业生产的粮食和原料向工业迅速转移的一个重要保证。

  因而我们说农业合作化是工业化发展的经济需要。

  以上我们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分析了为什么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完成后,要实行农业合作化,那么,在当时的中国到底能不能实现合作化呢?

  (2)社会主义之花到底能否在当时农村的土地上凌寒绽开—在农村社会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到底能否实现合作化?

  在农业尚未实现机械化,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实现农业合作化呢?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与刘少奇等人有不同意见。毛泽东认为可以实现合作化,而刘少奇等人认为没有农业机械化,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情况下,实现不了合作化。那么,在当时中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下,到底能否实现合作化呢?毛泽东的主张有没有合理性呢?

  从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具有实现农业合作化的经济条件。

  这里说的实现农业合作化的经济条件,就是说合作社必须要增产,合作社的单位面积产量要高于单干户和互助组,否则的话这样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办不下去的。毛泽东对于合作社的产量极为重视,还制定了合作社增加农作物产量的具体办法。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中央召集的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中说:“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生产上,必须比较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决不能老是等于单干户或互助组的产量,如果这样就失败了,何必要合作社呢?更不能减低产量。已经建立健全起来了的六十五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社都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这是极好的情况,证明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是高的,合作社胜过互助组,更胜过单干户。

  为了要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就必须:(1)坚持自愿、互利原则;(2)改善经营管理(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劳动组织等);(3)提高耕作技术(深耕细作、小株密植、增加复种面积、采用良种、推广新式工具、同病虫害进行斗争等);(4)增加生产资料(土地、肥料、水利、牲畜、农具等)。这是巩固合作社和保证增产的几个必不可少的条件。”[49]

  这里问题的关健是,生产合作社到底能否增加粮食的产量呢?

  我们前面说过,当刘少奇、薄一波否定了山西省委在创办合作社的意见后,毛泽东曾约他们谈话,明确表示不同意他们的意见,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当时毛泽东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制也是可行的。[50]这样毛泽东就从理论上解释了在没有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情况下,通过建立合作社,在生产上进行合理分工,也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力,这比小农户个体经营能够较快地提高粮食产量。有人计算过,合作化后一般可以增产百分之二十至三十。[51]从全国来说这就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农业收入。合作化后中国农业的持续或稳定增长的史实就说明了这一点。[52]这就从经济上回答了合作社能否办成的问题。

  从中国农村的社会分化出发,具有实现农业合作化的阶级条件。

  我们知道,土地改革完成后,随着生产的发展,有的农民开始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富裕农民则乘机买进土地,或者租地,在农民中间又出现了新的分化。在这种分化面前,占农民人口总数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贫农和下中农的利益受到危害,他们迫切希望共产党能够采取措施来维护他们的利益,这就形成了进行合作化的阶级条件。

  作为党的领袖的毛泽东则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说:“现在农村中存在的是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像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所有制。大家已经看见,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他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53]

  虽然占农民人口总数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贫农和下中农对这种分化不满,希望共产党能够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这个时候他们还处于不觉悟之中,没有认识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使他们摆脱困境的一条光明大道。这就需要共产党首先组织他们中间的积极分子,试办合作社,提高广大贫农和下中农的觉悟,最终使他们走上农业合作化的道路。

  因而毛泽东在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中说:“我以为在目前一两年内,在一切合作社还在开始推广或者推广不久的地区,即目前的大多数地区,应当是:(1)贫农;(2)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3)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几部分人中间的积极分子,让他们首先组织起来。这几部分中间暂时还不积极的分子则不要勉强地拉进来。等到他们的觉悟程度提高了,他们对于合作社感到兴趣了,然后再分批地把他们吸收进合作社。这几部分人的经济地位是比较接近的。他们的生活或者还是困难的(贫农,他们分得了土地,比较解放前是好多了,但是还因为人力畜力和农具的不足,生活仍然感到困难),或者还不富裕(下中农),因此, 他们有一种组织合作社的积极性。虽然如此,他们中间的积极性的程度,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是不同的,有些人很积极,有些人暂时还不大积极,有些人还要看一看。因此,我们对于一切还不愿意加入合作社的人,即使他们是贫农和下中农也罢,要有一段向他们教育的时间,要耐心地等待他们的觉悟,不要违反自愿原则,勉强地把他们拉进来。”[54]

  这样我们看到,农村中的贫农、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由于社会分化使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因而比较容易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他们就会成为进行农业合作化的主要依靠力量。这就是农业合作化的阶级条件。

  从中国农村的社会实际出发,找到了农业合作化的正确途径。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就提倡在革命根据地内开展生产互助合作。土地改革完成后,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实现农业合作化呢?

  长期以来,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模式给人们以深刻的影响。这种模式,就是先搞机械化,后搞集体化;依靠政权力量,强制消灭富农经济,一举实现全盘集体化。如今,毛泽东提出一个全新的观点,突破苏联的模式,为中国农业社会主义走出一个新的路子。[55]

  毛泽东没有照搬苏联模式,而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没有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情况下,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互助合作,通过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逐步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最终实现农业合作化。这就是中国式的合作化道路。

  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为合作化制定的正确政策,以及政权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实现合作化的政治条件。

  土地改革后,共产党只有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从根本上维护他们的利益,这是大义,而非小惠。这就需要一套正确的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农民找到了实现农业合作化的正确途径;在合作化过程中,将贫农、新老下中农作为主要依靠力量,先在他们中间培养积极分子,试办合作社,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增产是合作社优越性的主要表现,要千方百计寻找增产的方法;在发展农业合作社上要比质量,质量就是增产和不死牲口;利用政权的力量从多方面为合作社提供便利。等等。

  毛泽东号召勤俭办社,抓住合作化运动中的典型事例,通过宣传,大力推广,提高广大农民办社的信心。前面我们说过毛泽东曾经大力支持和讴歌的河北省安平县南王庄仅有三户贫农组成的合作社,并充满豪情地指出,“这三户贫农所表示的方向,就是全国五亿农民的方向。”[56]毛泽东在《书记动手,全党办社》一文的按语中写道:“遵化县的合作化运动中,有一个王国藩合作社,二十三户贫农只有三条驴腿,被人称为‘穷棒子社’。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在三年时间内,从‘山上取来’了大批的生产资料,使得有些参观的人感动得下泪。我看这就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难道六万万穷棒子不能在几十年内,由于自己的努力,变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又富又强的国家吗?社会的财富是工人、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自己创造的。只要这些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又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不是回避问题,而是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任何人间的困难总是可以解决的。”[57]

  像这些在合作化运动中从白手起家,经过艰苦奋斗,勤俭办社的典型事例,将他们办社的经验加以整理,在全国宣传和推广后,就会引发人们的思考,既然这样穷困的贫农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都能够办起合作社,那么比他们条件好的地方又有什么理由办不成合作社呢?这样就不仅会起到示范作用,还会推动合作化运动的深入发展。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四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县干部、区干部的工作要逐步转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这方面来,转到搞社会主义这方面来。县委书记、区委书记要把办社会主义之事当作大事看。一定要书记负责,我就是中央的书记,中央局书记、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各级书记,都要负责,亲自动手。中央现在百分之七八十的精力,都集中在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事上。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也是办社会主义。各级农村工作部的同志,到会的人,要成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专家,要成为懂得理论、懂得路线、懂得政策、懂得方法的专家。”[58]

  由此可见,要实现合作化,就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深入实践,调查研究,通晓党的方针政策。在合作化过程中,没有党的坚强领导,不仅难以制定出正确的合作化政策,为合作化的发展指明方向,甚至就连合作化的实施也会遇到很大困难。这就是实现合作化的政治条件。

  以上我们从经济、阶级、合作化的途径及政治等几个方面对合作化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我们看到当时确实存在着农业合作化的可能性。农业合作化后,中国农业的长期稳定增长也从史实上说明社会主义之花可以在当时中国农村的土地上凌寒绽开。

  (3)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透射出来的两条路线的斗争。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看到,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我们党内进行了三个会合的争论。这三个回合的争论,从实质上说是中国要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还是应该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由于新民主主义不否定私有制,因而要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就不仅不要动摇私有制,反而还要继续允许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发展,而要向社会主义过渡就必然要消灭资本主义。

  固然在共产党的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国营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方面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有着相似的一面,但是这两种社会制度却存在着本质性差异。这种本质性差异在所有制的组成上就主要表现在是否允许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方面:主张走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就必然要求发展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在这种背景下个体经济发展的前途必然是资本主义);主张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就必然要消灭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因而不论是主张走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还是主张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从社会发展的性质上来说就是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刘少奇的“剥削有功”论、薄一波的新税制下“公私一律平等纳税”和农业合作化争论的三个回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我们注意到,坚持发展一个时期新民主主义的人,他们打的旗号还是将来要发展到社会主义的。他们主张要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再向社会主义发展。而要发展新民主主义就必然会容许资本主义在农业、工业和商业等领域有进一步的发展。

  关于资本主义在农业的发展,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毛泽东在关于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59]

  我们看到,在农业发展问题上面临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资本主义也可以造成农业的增产,却会产生剥削,造成两极分化,是一条漫长的、痛苦的道路,因而毛泽东在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四日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谈话中说:“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这一点同志们必须弄清楚。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是私有制要逐步变为不合法。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道路。”[60]这里毛泽东批评了那些主张保护个体经济的人们,明确主张要走社会主义道路。

  毛泽东主张要创造条件来实现农业合作化,针对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有人提出的合作社“下马”的主张,毛泽东在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中央召集的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中说:“有些同志,从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出发,错误地观察了工农联盟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他们认为目前合作化运动的情况很危险,他们劝我们从目前合作化的道路上‘赶快下马’。他们向我们提出了警告:‘如果不赶快下马,就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我们认为恰好相反,如果不赶快上马,就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这里看来只有一字之差,一个要下马,一个要上马,却是表现了两条路线的分歧。”[61]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在合作化问题上存在着两条路线的分歧的说法。

  从农民有着发展个体经济和互助合作的两个积极性出发,农村又面临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党应该领导农民果断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第二个决议说,农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反映农民(主 要是中农)本身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的两重性质。“从农民是劳动者这种性质的发展的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表现出农民可以引向社会主义;从农民是私有者和农产品的出卖者这种性质所发展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表现出农民的自发倾向是资本主义。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农村中产生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发展道路的斗争,而由于农业经济的恢复和逐渐上涨,这两条发展道路的斗争,就越来越带有明显的、不可忽视的性质。我们的政策是在于积极地而又谨慎地经过许多具体的、恰当的、多样的过渡的形式,把农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引到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的轨道上来,从而克服那种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倾向,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62]

  全面开始合作化后,这个时候仍然有人对合作化的迅速发展心存忧虑,毛泽东总结了在合作化问题上的争论,从合作化高潮已经出现的现实状况出发,从两条道路斗争的角度批评了在合作化问题上的消极观点,揭示了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这表现在毛泽东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所写的一批按语中。

  在新写的按语中,给人以强烈印象的是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和论述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内容。他在一个按语中写道:“几乎带普遍性地在许多地方存在着的、阻碍广大的贫农和下中农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同社会上的资本主义势力互相呼应着。对于这样一种情形,这一篇文章算是描写的恰好。作者以极大的愤怒斥责了机会主义者,支持了贫苦农民。有些人虽然顶着共产主义者的称号,却对于现在要做的社会主义事业表现很少兴趣。他们不但不支持热情的群众,反而向群众的头上泼冷水。”在另一个按语中,他写道:“想要阻挡潮流的机会主义者虽然几乎到处都有,潮流总是阻挡不住的,社会主义到处都在胜利地前进,把一切绊脚石抛在自己的后头。”

  对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要算为《谁说鸡毛不能上天》一文所写的按语了。他说:“在中国,富农经济很弱(在土地改革时期,征收了他们半封建的那部分土地,老富农大多数已无雇工,他们在社会上的名声又很坏),富裕和比较富裕的中农的力量却是相当强大的,他们占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在中国的农村中,两条道路的斗 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通过贫农和下中农同富裕中农实行和平竞赛中表现出来的。在两三年内,看谁增产:是单干的富裕中农增产呢,还是贫农和下中农组成的合作社增产呢?在开头,只是一部分贫农和下中农组成的合作社,同单干的富裕中农在竞赛,大多数的贫农和下中农还在那里看,这就是双方在争夺群众。在富裕中农的后面站着地主和富农,他们是有时公开地有时秘密地支持富裕中农的。在合作社的这面站着共产党。”

  说到农村的两条道路斗争,必然要涉及农村的阶级政策。毛泽东写了一个最长的按语,专门论述这个问题。他提出:“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必须建立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在领导机关中的优势,而以老下中农和新老两部分上中农作为辅助力量,才能按照党的政策实现贫农和中农的团结,巩固合作社,发展生产,正确地完成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没有这个条件,中农和贫农就不能团结,合作社就不能巩固,生产就不能发展,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就不能实现。”“因此,在合作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一)现在还处在困难地位的贫农,(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三)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样三部分比较容易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人们,首先分别分期引导他们加入合作社,并且选择他们中间觉悟程度高、组织能力较强的若干人,加以训练,组成合作社的领导骨干,特别是注意从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里面选择这种骨干分子。”他同时又强调:“在合作社的指导方针方面,必须实行贫农和中农的互利政策,不应当损害任何人的利益。”[63]

  《怎样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一开头就这样提出问题:“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内,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是:基本上完成国家的工业化,同时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改造。这个过渡时期大约需要十八年,即恢复时期的三年,加上三个五年计划。在我们党内,对于这个总路线的提法和时间的规定,从表面上看,大家都是同意的,但是在实际上是有不同意见的。这种不同意见,在目前主要表现在关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上。”毛泽东把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上的不同意见,上升到是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不同意见的分歧,超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中的提法。[64]

  我们从今天的角度,重读毛泽东在半个世纪前从两条道路斗争的角度对中国农村发展所写的文字,真是百感交集,发人深思。当时,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果断决定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这就为中国农村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基石。毛泽东顶着党内外的巨大压力,带领全党不仅发动了农业合作化运动,而且还以饱含深情的笔调热情讴歌了中国农民的合作化壮举,领导中国农民在农村消灭了剥削制度,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从过渡时期斗争的历史看,如果没有毛泽东,就没有一九五六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还是遥遥无期,中国社会发展的前景必然是黯淡无光。

  我们看到,毛泽东明确指出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存在的两条路线的斗争,那么,毛泽东的观点到底是否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呢?

  首先我们要弄清的是,党内的不同认识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呢?

  毛泽东说:“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65]

  由于当时社会上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社会主义思想和资本主义思想的斗争,这种斗争必然会影响到党内来,从而成为党内认识分歧的社会根源。

  应该说,在合作化问题上,党内出现不同意见,认识上产生分歧也是正常的。由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因而这里应当区分开那些是属于一般性的意见分歧,那些是属于两条路线的斗争。区分的主要标准就是看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还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从前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在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还是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党内确实存在着不同意见。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就必然要容许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向社会主义过渡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这样在是否发展资本主义问题上就形成了两条路线的斗争。这显然就不是一般认识的分歧,而是关系到中国社会的性质及发展状况,具有两条路线斗争的性质。因而我们说毛泽东的说法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我们注意到,在前两个回合的争论中,毛泽东并没有使用两条道路斗争的术语。他使用两条道路斗争的术语主要集中在一九五五年,就是这个时候他也没有把这种斗争与历史上的路线斗争相提并论,这鲜明地体现在这三个回合争论中涉及的人物他们的政治地位没有什么变化。刘少奇后来事实上成为毛泽东的接班人,薄一波在经过严厉批评后,在八大上仍然被选举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后来担任国务院副总理,邓子恢在被严厉批评后,也肯定了他的工作,以及他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功绩。[66]

  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能不说当时的斗争确实带有路线斗争的色彩。这种斗争关系到中国社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

  当着一九五六年,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是多么的兴奋啊!他对田家英说,他很高兴,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时都没有这样高兴。[67]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九四九年的解放,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虽然建立了人民政权,但是广大的工农大众仍未从根本上摆脱剥削。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与历史上的改朝换代没有什么两样。而一九五六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废除了剥削制度,广大工农大众真正摆脱了剥削制度的奴役,翻身当家做了主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毛泽东的激动之情才会溢于言表。这才是人民领袖的真正心声。

  ()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巩固问题上进行的第二次斗争—农业合作化后,办不办人民公社?

  农业合作化后,随着高级社的普遍建立,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农村建立起来了。这时的农村集体所制经济还不巩固,这种不巩固一方面表现在农业生产尚未实现机械化,基本上处于手工生产的水平,同时也表现在农村工业尚未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既有向前发展,在发展中进一步巩固的可能性;也有向后退却,直到退回到一九五三年农业合作化前的可能性。况且,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只有在发展中才能获得巩固,而农村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则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前途和方向。这样,为了促进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高级社的基础上,“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就应运而生,在中国农村的大地上出现了。

  1﹑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人民公社是在农业合作化完成后,在农村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自发搞起来的。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发现后,认为创办人民公社,不仅可以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而且还可以巩固人民政权,这是促进社会主义在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有效途径,因而就在全国发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

  应该说,人民公社的产生也是有着现实原因的,是在当时农业大跃进的要求下出现的。当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求不同区域的农民进行协作施工,这样在生产大跃进的同时,农业的生产组织形式也在酝酿着一次重大的变化。成都会议以后,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各地很快试办了一些千户以上的大社。

  一九五八年四月下旬,毛泽东在广州期间,曾和刘少奇﹑陆定一议论过未来中国农村的组织形式。据陆定一说:“毛主席和刘少奇同志谈到几十年后我国的情景时,曾经这样说: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乡村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被超过。我们的教育方针和其他文教事业,也将朝着这个目标去发展。”

  毛泽东对试办中的公社采取积极扶植的态度。六月底七月初,谭震林在郑州召开的晋﹑冀﹑鲁﹑豫﹑陕五省和北京市农业协作会议上,介绍了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农业社的经验。毛泽东看了这个介绍材料,立即要《红旗》杂志社派人调查,总结经验,写成《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案)》。八月十七日,毛泽东审阅修改了这个章程,并指示印发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九月一日,《红旗》杂志第七期全文刊登了这个简章。

  在这以前,《红旗》杂志在七月十六日出版的第四期上,发表了陈伯达在“七一”前夕北京大学庆祝党的生日大会上的讲话,题为《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讲演中引用了毛泽东最近的一段讲话,说:“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他还解释说,毛泽东的这些思想,正在使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提出的“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之间的对立逐步消灭”,“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这两项措施逐步明朗化。

  这样一来,人民公社这种生产组织形式,就从毛泽东等中央少数领导人对未来农村的一种设想,经过一些地区的试办和毛泽东的肯定,很快变成中国农村的现实发展方向。

  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央北戴河会议前夕,毛泽东用一个星期视察了河北﹑河南和山东的农村。毛泽东这次三省视察的重点题目之一是关于并大社﹑办大社。说社大好办事,可以更好地调动劳动力,可以很好地使用土地,有农业,有工业,有文化,有学校,有戏院。

  八月四日和五日,毛泽东视察河北的徐水﹑定县和安国,肯定了徐水的“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做法。六日到八日,视察河南的新乡、襄城、长葛、商丘,看了棉田、粮田、社办工业、托儿所、幸福院和食堂。在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看到人民公社的牌子,点头称赞:“人民公社名字好。”九日,到山东视察,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汇报说历城县北园乡准备办大农场,毛泽东说:“不要搞农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和政府合一了,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正在逐步形成。他视察三省农村的情况,新华社很快作了报道,“人民公社”的名字立即传遍全中国。

  八月十九日上午,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协作区主任会议上在谈到人民公社问题时说:“名称怎么叫法?可以叫人民公社,也可以不叫人民公社,我的意见是人民公社。这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要过分强调共产主义。人民公社,一曰大二曰公。人多,地大,生产规模大,各种事业大。政社是合一的。搞公共食堂,取消自留地,鸡、鸭、屋前屋后的树还是自己的,这些到将来也不存在了。粮食多了,可以搞供给制,还是按劳付酬。工资按各尽所能发给个人,不交给家长,青年﹑妇女都高兴,这对个性解放有很大好处。……不论城乡,应当是社会主义制度加共产主义思想。我们现在搞社会主义,也有共产主义的萌芽。学校、工厂、街道都可以搞人民公社。”[68]

  八月二十四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协作区主任会议上说,人民公社决议发下去以后,每一个县搞一﹑二个试点,不一定一下子都铺开,要有领导有计划地去进行规划。同时又说,现在不搞不行了,不搞要犯错误。[69]

  八月三十日,毛泽东在最后一次会议期间以欣喜的心情谈到人民公社。他说:“人民公社这个事情是人民群众自发搞起来的,不是我们提出来的。因为我们提倡不断革命,破除迷信,敢想敢说改做,群众就干起来了。不仅南宁会议没有料到,成都会议也没有料到,八大二次会议也没有料到。”“我们的人民在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搞起来的人民公社,不是空想的。……但是把这个问题条理化,说清道理,那就需要我们,需要在座的同志们,需要各级党委,需要中央。现在,我们作了一个决议。”

  他说:“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两个,一为大,二为公,叫大公社。人多,几千户,一万户,几万户;地大,地大物博,综合经营,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农林牧副渔,农业合作社原来就有的,工农商学兵,是人民公社才有的。这些就是大。大,这个东西可了不起,人多势众,办不到的事情就可以办到。公,就是比合作社更要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的残余,比如自留地﹑自养牲口可以逐步取消。”“人民公社是最近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出现的一个新事情。看起来,只要一传播,把章程﹑道理一讲,发展可能是很快的。今年一个秋﹑一个冬,明年一个春,可能就差不多了。有个同志(指柯庆施。—引者注)提出,可否明年放个‘人造卫星’,全国办个公共食堂,人民在食堂吃饭不要钱。吃饭不要钱要有一个过程,明年看看,后年以后再考虑。”

  他说:“这个决议上有一句话,是不是妥当,请同志们考虑一下。就是讲,快的地方三﹑四年,慢的地方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 [70]

  那么,毛泽东一九五八年八月在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稿上到底加写了什么样的话呢?我们引述如下:

  “人民公社建立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在目前还是采用集体所有制为好,这可以避免在改变所有制的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实际上,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中,就已经包含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了。这种全民所有制,将在不断发展中继续增长,逐步地代替集体所有制。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过渡到了全民所有制,如国营企业那样,它的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然后再经过多少年,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都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教育普及并且提高了,社会主义时期还不得不保存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都逐步地消失了,反映这些差别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也逐步地消失了,国家职能只是为了对付外部敌人的侵略,对内已经不起作用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社会就将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71]

  从毛泽东加写的这段话中我们看到,他提出要创造条件由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而后他又提出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原则和条件。虽然毛泽东在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时间问题上设想得太快了,有不足之处,但是他实际上明确划分了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的界限,明确指出人民公社的性质属于集体所有制。可惜毛泽东加写的这段话后来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没有被切实遵循,才酿成了共产风的严重泛滥。

  尽管中央北戴河会议在人民公社发展问题上要求搞好试点,但是一经发动,在全国农村立即就出现了一个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完全突破了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的先做试点的要求,突破了他关于明年春天实现公社化的规划,其来势之迅猛,远远超过当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到九月底,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户加入了人民公社。全国成立了二万三千多个公社,平均每社近四千八百户,还出现了以县为单位的人民公社或县联社。人民公社取代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为中国农村唯一的生产组织,同时又具有基层政权的社会管理职能。[72]

  这样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就在当时中国的广大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公社化。

  2﹑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的纠“左”历程。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毛泽东发动起来的。在短短的一个多月里,人民公社就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基本上建立起来了。其发展速度之快,超出了毛泽东的预料。那么,毛泽东又是如何看待人民公社的发展呢?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他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表明了他的看法。他说:“一九五八年,在全国农村中普遍地建立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建立使农村中原来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扩大了和提高了,并且开始带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人民公社的规模比农业合作社大得多,并且实现了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的结合,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的农民,尤其是贫农和下中农,对于人民公社表现了热烈的欢迎。广大干部在人民公社运动中做了大量的有益的工作,他们表现了作为一个共产主义者的极大的积极性,这是非常宝贵的,没有他们的这种积极性,要取得这样伟大的成绩是不可能的。当然,我们的工作中不但有伟大的成绩,也有一些缺点。”[73]

  毛泽东还是从人民公社快速发展的浪潮中,首先发现了公社化运动中存在的问题。于是他通过与地方干部谈话,派人深入一线,进行调查,又召开会议,统一认识,着手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业已出现的错误,以期将人民公社化运动纳入正确发展的轨道。

  下面我们对毛泽东在一九五八年十月至一九五九年七月间进行的纠“左”历程作一简单的回顾。

  (1)敏锐发现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次郑州会议拉开纠“左”的序幕。

  一九五八年十月,人民公社基本上建立起来了。但是在人民公社化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毛泽东是党内首先发现这些问题的领导人。于是他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以便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九五八年十月十四日下午,毛泽东到达天津,同天津市委和河北省委负责人谈话。第二天下午,再次同他们谈话。谈论的话题,都是人民公社和钢铁生产问题。

  十月十六日下午和十七日下午,毛泽东又找来河北省委和天津地委、保定地委负责人,徐水、安国、唐县、正定四个县的县委负责人,听取他们汇报。他要河北省省长刘子厚到徐水作些调查,二十一日向他汇报。十七日下午六时,毛泽东回到北京。

  毛泽东密切关注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他需要了解更多的实际情况。十月十九日一清早,写信给陈伯达,要他和张春桥、李友九立即去河南省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作调查,为杭州会议(即后来的郑州会议)准备意见。并要他们带上《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一书,边读书,边调查。

  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听刘子厚汇报。

  十月二十三日,陈伯达到河南以后,毛泽东又写给他一封信,要他们在卫星公社搞一个星期调查,包括调查团(社)、营(大队)、连(队)的各项问题。然后再找遂平县级干部座谈几次,研究全县各项问题。

  十月二十六日,毛泽东决定派吴冷西、田家英去河南调查。他选了两个地方。一是新乡地区的修武县,是个小县,十三万人口,以一县一社而闻名。一是七里营公社,是全国第一个打出“人民公社”牌子的,位于豫北平原,为新乡县的一个乡。

  出发前,毛泽东找吴冷西、田家英谈话。对于这次谈话,吴冷西曾回忆道:“毛主席说,大跃进是他发动的,公社化是他提倡的。大跃进和公社化,搞得好可以互相促进,使中国的落后面貌大为改观;搞得不好,也可能变成灾难。你们这次下去,主要是了解公社化后的情况。北戴河会议时我说过公社的优点是一大二公。现在看来,人们的头脑发热,似乎越大越好,越公越好。你们要去的修武县,全县已成了一个公社。我还要派人去了解寿张县,听说那里准备苦战三年进入共产主义(按:后来派陈伯达到遂平调查,因为陈已去过寿张了)。

  毛主席说,我们共产党人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这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的问题在于:什么是共产主义社会,现在并不是人人认识一致,甚至在高级干部中也各说各的,其中有不少胡话。因此公社化过程中的具体做法,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你们这次下去调查,要带两本书,一本是中国人民大学编辑的《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一本是斯大林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出发前要把这两本小册子通读一遍,至少把人民大学编的那一本看一遍,要你们的助手也这么办。

  毛主席郑重地说,他的意思不是要我们搞本本主义,按图索骥,对号入座,也不是要我们照本本去宣传,而是想使我们对马、恩、列、斯关于共产主义说过什么话有个大致的了解,下去调查中面对眼花缭乱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特别当记者的,不能道听途说,人云亦云,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心中有数,头脑清醒,做冷静的促进派。报纸宣传影响大,人家头脑发热,搞报纸的也头脑发热,那就坏事了。

  这是在大跃进中我第一次听到毛主席说要做‘冷静的促进派’。回想从1958年初的南宁会议起,毛主席的多次谈话,给我强烈的印象就是报纸要促进,不要促退。”[74]

  二十八日凌晨四时,毛泽东复信陈伯达,告诉他,如果遂平调查已毕,可以去附近某一个县再做几天调查,以资比较。于十一月二号或三号回到郑州即可。

  十月三十一日傍晚,毛泽东乘专列离开北京。十一月二日到达郑州。一路上,不断召集当地负责人座谈,如饥似渴地了解公社化以来的情况。

  十一月二日至十日,毛泽东在郑州主持召开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大区负责人、部分省市委书记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后来被称作“第一次郑州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是逐步增加的。开会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专列上,有时在省委招待所。

  按照毛泽东的说法,他召集郑州会议,本来是想研究人民公社性质问题,先派陈伯达、张春桥,吴冷西、田家英分别到遂平、修武、七里营研究一下,再请几位省委书记来。

  十一月三日下午,毛泽东在专列上召集九个省委第一书记开会。他们是河北的林铁、河南的吴芝圃、陕西的张德生、甘肃的张仲良、湖北的王任重。山西的陶鲁笳,山东的舒同、安微的曾希圣,湖南的周小舟,还有陈伯达等人。主要是听他们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汇报。毛泽东一面提问,一面发表意见。

  十一月四日下午,继续在专列上开会,毛泽东听取新四十条起草情况的汇报。

  十一月五日,会议继续举行。新增加的李富春、柯庆施、欧阳钦、史向生、吴冷西,出席了会议。

  十一月六日、七日两天晚上,继续开会。开会地点从专列改到河南省委招待所。刘少奇、陈云、邓小平、谭震林、杨尚昆等都来了,出席这两天的会议。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三个问题要大家研究。第一个问题,什么叫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什么叫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实现这些过渡需要什么条件,要多长时间?

  九日上午,会议在河南省委招待所继续进行。毛泽东主要就纲要四十条问题发表意见。经过七天讨论,毛泽东纠“左”的思路越来越明晰了。他主要围绕家庭问题、商品问题、资产阶级法权问题、高指标问题和工作方法问题发表了讲话。这天毛泽东给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委写了《关于读书的建议》这封信,提议大家结合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实践,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和苏联编的那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

  这次郑州会议形成了《郑州会议纪要》,毛泽东修改过两遍,把文件名称改为《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

  十一月十日上午和下午,毛泽东两次讲话,谈他对这个决议的修改意见,和对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看法,着重批评了混淆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和取消商品的错误观点。

  十一月十二日,毛泽东给邓小平写信,为慎重起见,建议将《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带到武昌会议上讨论,修改后作为正式文件发出。

  第一次郑州会议结束后,毛泽东在郑州又停留了几天,十一月十三日下午离开郑州,十五日凌晨一时许到达武昌。在郑州期间和去武昌途中,毛泽东继续向一些地委、县委、公社的负责人作调查。

  在离开郑州那天,毛泽东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对在北京召开政治局会议通报贯彻第一次郑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建议。[75]

  我们看到,第一次郑州会议前毛泽东通过与省、地、县领导人谈话,派人到人民公社进行调查,掌握一手材料,号召人们读书,加强理论指导,减少实践的盲目性。在这个时候,他明确提出公社要发展工业,要搞商品生产,他提出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两个过渡问题供全党研究。郑州会议为即将召开的武昌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作了重要准备。

  (2)“划清两个界限”—武昌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在纠“左”问题上迈出重要一步。

  既然郑州会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这就为武昌会议的召开作了重要准备。

  在武昌,毛泽东一面批阅文件,一面找人谈话,了解第一次郑州会议贯彻的情况和下面的反映。找来谈话的,有一些省委书记,还有湖北省的一些城市和地区的主要领导干部。

  十一月二十一日到二十七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武昌举行。毛泽东主持会议。会议围绕人民公社问题和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问题,着重讨论了高指标和浮夸风问题。

  二十一日的会议上,毛泽东讲话,谈了八个问题。一、过渡到共产主义问题;二、十五年规划问题;三、这次会议的任务问题;四、划线问题;五、消灭阶级问题;六、商品经济问题;七、减少任务问题;八、人民公社整顿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他在第一次郑州会议前后反复考虑的。

  武昌会议是郑州会议的继续,同时又为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作了重要准备。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到十二月十日,在毛泽东主持下,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在武昌举行。按照毛泽东的意见,全会的重点放在分组讨论和修改两个文件上,即《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草案)》。

  《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是在《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的基础上,重新改写的。决议集中针对两个突出的倾向,一个是急于向全民所有制和共产主义过渡。另一个是企图过早地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着重阐述了几个重大政策和理论问题。

  六中全会闭幕的前一天,十二月九日,毛泽东作长篇讲话。

  八届六中全会结束后,毛泽东到广州住了十多天,十二月三十日返回北京。[76]

  由此我们看到,从第一次郑州会议到八届六中全会,毛泽东连续主持召开三次中央会议,历时一个多月。他是在用心研究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并力图从理论上、政策上解决这些问题。这次会议在人民公社问题上纠“左”最主要的成果就是划清了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和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这两个界限,明确了人民公社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在纠“左”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这对于遏制共产风和防止盲目过渡具有重要意义。

  (3)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第二次郑州会议在纠“左”问题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武昌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只是就两个过渡问题划清了界限,但是并没有解决人民公社内部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在人民公社内部仍然存在着严重的“一平二调”问题。毛泽东在调研中及时发现了这个问题,并从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上着手予以解决。

  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一九五九年一月十九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一月二十六日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讨论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轻工业和市场问题、农业问题、劳动力调配问题等。为了准备这次会议,毛泽东一月十八日召集陈云、李富春、薄一波、李先念、彭德怀、谭震林讨论经济问题和工业问题。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日,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在中南海召开。毛泽东在二月一日和二日发表讲话。

  一九五九年二月,毛泽东从广东省委发来的关于瞒产私分的报告中敏锐地发现在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

  二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带着这个问题登车南下。当天晚上,在停靠天津的专列上,同河北省负责人刘子厚、解学恭、张明河,天津市负责人万晓塘、李耕涛等谈话,谈了三个钟头。毛泽东在调查中逐渐把注意力集中到所有制问题上来。他感到,那种高度集中、统得过死的大规模公社存在严重问题,必须调整。

  二十四日晚,毛泽东抵达济南,在专列上同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秘书长吴健谈话。随后,前往山东省委交际处会议室,又同山东省和济南市的负责人谈话。他要李先念参加了这两次谈话。第二天,继续谈话。为了更多地掌握第一手材料,还找了历城县委第一书记和几名基层干部:一个公社党委书记、一个管理区党总支书记、一个生产队队长。毛泽东对这个座谈会很满意。在吕鸿宾合作社里发生的故事,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二月二十六日,毛泽东来到郑州。当天晚上,与河南省委负责人吴芝圃等谈话。二十七日上午,又增加河南省四位地委负责人一起谈。这时,毛泽东所考虑的问题已经逐渐成熟,心里有了底。

  二月二十七日晚到三月五日下午,毛泽东在专列上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关于这次会议的召集,毛泽东这样说过:“‘右倾’不是我一个人,山西同志也相当‘右倾’。山西我没有去。我一到天津,天津同志也‘右倾’,刘子厚跟我差不多。到了山东,就听说吕鸿宾先‘左倾’,后来‘右倾’了。还有李先念,他也觉得过去‘右倾’不够。我一到河南,河南同志赞成我这个‘右倾’。我二十六号晚上就见了他们,跟他们一吹,我就有劲了,我才敢于下决心召集这次会议。”

  这次会议的参加人员是逐步扩大的。第一天的与会者为: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彭真、李先念、胡乔木,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河北省委书记刘子厚,山西省委第一书记陶鲁笳,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张德生。毛泽东发表了长篇讲话。

  二十八日的会议,毛泽东找来另一批省市委第一书记开会,他们是上海的柯庆施、广东的陶铸、湖北的王任重。湖南的周小舟、安徽的曾希圣、江苏的江渭清、四川的李井泉、甘肃的张仲良等。讲的内容跟上一天大致相同,不过有些话讲得更鲜明,更尖锐。

  这一天的会开得不大顺利,不少人思想上没有准备,对毛泽东提出的一套主张想不通,一时转不过弯来。三月一日上午八时,毛泽东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等,建议会议再延长两天。他写道:“听了昨天十位同志的意见,我感觉有一些同志对我讲的那一套道理,似乎颇有些不通,觉得有些不对头,对他们那里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感觉我的道理有些不妥。当然还待商量。我可以这样说,同志们的思想有些是正确的,但是我觉得我的观察和根本思想是不错的,但是还不完善。有些观点需要同志们给我以帮助,加以补充、修正及发展。”他还说:“我的这一套思想,是一月二月两个月内逐步形成的。到天津、济南、郑州,跟三省同志们交换意见,对我有极大的启发。因此到郑州,就下定了决心,形成了一套,虽然还有些不完善,还有些不准确,还有些需要发展和展开,需待今后再观察、再交换意见,再思再想。”

  三月一日下午,将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分别参加会的人合起来,继续开会。毛泽东讲话,再次强调所有制问题,等价交换、按劳分配问题,肯定瞒产私分的合理性,并且作了自我批评。

  三月二日凌晨四时半,毛泽东再次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等:“鉴于河南六级干部会的开法有极大利益,不集中开一次,领导不会很强,全省、区不能迅速作出一个统一的决定,而这种统一的决定是十分必要的。已是三月了,春耕在即,这个大问题不在三月份半月解决,将遇到大损失,我担心苏联合作化时期大破坏现象可能在我国到来。我国过去几年合作化讲步骤,无破坏。这次公社化,仍然必需讲步骤,避免破坏。”上午八时,毛泽东又写信致刘、邓等,说:“我已请恩来、陈云、陈毅、德怀、富春、一波、萧华、定一、康生等九同志于今日到此,到即参加你们今日下午和晚上会议,共同审定我的讲话稿和你们议定的十二句话,以昭慎重。”讲话稿是指由胡乔木整理的毛泽东在二月二十七日会议上的讲话。十二句话,指当时议定的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十二句话。原来有一句“多劳多得”,毛泽东认为,“多劳多得,并不等于等价交换,可以叫价值法则,等价交换”。后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把“多劳多得”改为“按劳分配”,又加了两句“物资劳动,等价交换”,变成十四句话:“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

  这十四句话,成为制止“共产风”、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基本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队为基础(即以原高级社为基础),等价交换,按劳分配。

  三月二日晚,继续开会。周恩来、陈云、彭德怀等几位中央领导人都参加了。毛泽东发表第四次讲话,因新到会的人都看了二十七日讲话稿,没有再重复那些内容。这次会议开得比前几次显得轻松一些,主要是研究如何传达文件和如何开好六级干部会。

  关于这几天开会的情况,王任重在日记中记录道:“二十八日下午到了郑州,晚上主席找我们七个人去谈话,柯庆施、陶铸、曾希圣、江渭清、周小舟和我,还有李井泉。主席的谈话像丢了一个炸弹,使人一惊,思想一时转不过弯来。一日上午继续开会,由小平同志主持讨论。看来大家还有相当大的抵触情绪,怕变来变去影响生产。当天下午主席又找大家一起去谈,从下午四时谈到晚上九点多钟。就在这一天的午饭后,我睡了一觉起来,思想就开朗了,觉悟到主席抓到了根本问题、关健问题,而我们是直线,抓的是枝节问题,是改良主义的修修补补的办法,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这次主席谈话,我们几个人跟他唱反调,再一次证明我们自己的思想水平低,相差太远。”“二号晚上主席又找大家去,当面宣布几项结论,征求大家意见。大家都同意了,是真同意了。他为了察言观色,让我们坐在他的对面。在这两天主席写了三封信,申述了他的主张,要各省开六级干部大会,看来主席抓得很紧。”

  三月五日,毛泽东主持最后一次会议。出席的又新增加了一些省市自治区的负责人,北京的刘仁、内蒙古的乌兰夫、黑龙江的欧阳钦、吉林的吴德、辽宁的黄火青、福建的叶飞、浙江的江华、江西的邵式平、广西的刘建勋、云南的谢富治、新疆的王恩茂等。毛泽东在长篇讲话中,又说了一些分量很重的、简直是不留余地的话,强烈表达了他纠正“共产风”的决心。他说:“我现在代表五亿农民和一千多万基层干部说话,搞‘右倾机会主义’,坚持‘右倾机会主义’,非贯彻不可。你们如果不一起同我‘右倾’,那么我一个人‘右倾’到底,一直到开除党籍。”[77]

  这样我们看到,毛泽东通过有些地方瞒产私分这个现象,发现了一个带根本性质的问题,即公社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并且很快提出一套解决问题的方针、办法和理论。在从中央到地方许多干部头脑仍然发热的情况下,毛泽东比较冷静,走在纠“左”的最前列。他克服重重阻力,作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坚决贯彻自己的主张,包括纠正有些他自己曾经认可的看法。会议关于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十四句话,就是根据他这些思想提出来的,这是第二次郑州会议的集中成果。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确定以生产队即原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在公社内部实行等价交换原则,取消一县一社的体制等等,这一系列决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是对原来设想的那个“一大二公”的大公社在一定程度上的否定。在纠“左”的问题上,第二次郑州会议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4)确立生产小队部分所有制—上海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在纠“左”问题上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第二次郑州会议虽然结束了,但是有的省对以生产队为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仍然存在不同意见,毛泽东继续在紧张地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第二次郑州会议结束的当天(三月五日)晚上,毛泽东在河南省交际处会议室,同出席六级干部会议的省、地、市委的一些书记谈话,了解会议情况,七日凌晨又在专列上听取省委领导人的情况汇报。八日,他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转发了《河南省委六级干部会议关于人民公社的体制问题、分配问题、穷队富队问题和几个具体政策意见问题的综合材料》。九日凌晨,又在专列上约吴芝圃、胡乔木,谈他对《河南省委六级干部会议总结提纲》和根据综合材料制定的《河南省委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的规定》的修改意见。

  谈完意见,已是凌晨两点。毛泽东听说湖南省委要到三月十六日才开六级干部会议,觉得太迟了,又提笔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写信,催促他们尽快召开本地区的六级干部会议。他要求各地召开的六级干部会议都应通过一个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决议,第一书记还要作一个总结性的讲话,“以便又深又透地解释人民公社当前遇到的主要矛盾和诸项政策问题”。

  三月八日至十日,毛泽东先后批转湖北、安微、湖南、广东省委关于贯彻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的报告,再次强调六级干部大会宜早不宜迟。“把方针一放,几天工夫,情况就会明白了,思想就会弄通了。会议早开早结,于农村有利。”

  三月十一日,毛泽东来到武汉。当天下午,在专列上向王任重了解湖北六级干部会议的情况。十四日和十五日,又两次听王任重汇报。十七日,在洪山饭店接见参加六级干部会议的全体人员。

  毛泽东这时陆续收到一些省市自治区关于六级干部会议的报告。尽管在郑州会议上规定以生产队(即原先的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但是河南却提出以生产大队(管理区)为基本核算单位,而湖北仍然坚持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毛泽东本来是倾向于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但是他对河南提出的问题非常慎重。在武汉他找来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同王任重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周小舟表示赞成河南的办法。在出现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毛泽东认为还需要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们商量,就于三月十五日又写了一个《党内通信》,就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向他们征求意见。不久,毛泽东收到河南省委三月十八日报告,报告说经过反复征求基层意见,决定仍将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毛泽东迅即将这个报告转发全国。这样才最终确定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三月十七日,毛泽东写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第三封《党内通信》,进一步提出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于三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一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工业问题、人民公社问题、国家机构的组成问题。

  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会议在上海锦江饭店礼堂开始。毛泽东就人民公社问题讲话,提出了十二个问题要大家讨论,其中就有生产小队部分所有制和旧帐要不要算的问题。

  上海政治局扩大会议根据毛泽东的讲话和会议讨论,形成《关于人民公社的十三个问题(修正案)》,作为这次会议的纪要。这个文件在八届七中全会上原则通过。正式下发以前,又将其中讲到的有些问题单独列出,成为《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这个问题在第二次郑州会议纠“左”成果的基础上,又有所前进,主要是在所有制问题上,不但肯定了以大体相当于高级社规模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又承认了大体相当于初级社规模的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这样做,从“一大二公”的观点来看,无疑是后退了,但实际上,是前进而不是后退。

  八届七中全会最后一天,四月五日,毛泽东以“工作方法”为题发表讲话,一共谈了十几个问题,进一步总结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经验教训。

  面对当时有些地方领导人仍然头脑发热,固执己见,听不得批评,毛泽东在八届七中全会的讲话提纲中写道:“都是好同志,我无偏心,但要批评,使同志们找一个较好的工作方法,如果你们不投我的票,拉倒。”[78]

  八届七中全会结束的当天下午,毛泽东从上海来到杭州。第二天,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谭震林、陈伯达、胡乔木、杨尚昆,还有田家英、吴冷西、李友九,也来到杭州。毛泽东在这里主持讨论、修改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关于人民公社的十三个问题(修正稿)》。四月十二日,毛泽东离开杭州,剩专列经济南、天津回到北京。

  在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夕,四月十五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了最高国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这是他最后一次以国家主席的身份主持最高国务会议。

  这时,反映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安微五省缺粮的报告送到毛泽东那里,这五个省,都是产粮大省,这不能不引起毛泽东的分外关注。同时送来的,还有中央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五个省春荒统计表。毛泽东迅即批示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当时春耕在即,为了解决好春耕的有关问题,四月二十九日,毛泽东又提笔写了一封《党内通信》。这封信很特别,写给省、地、县、社、队、小队六级干部,一直捅到最基层。信写好后,先征求了刘少奇、邓小平、周恩来、陈云、林彪、朱德、谭震林、彭真的意见,又征求了在北京参加人代会的几位地方负责人柯庆施、曾希圣、周林、刘仁的意见。他在信中提出了六个问题:第一,包产问题;第二,密植问题;第三,节约粮食问题;第四,播种面积要多的问题;第五,机械化问题;第六,讲真话问题。

  六月十三日,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工农业生产和市场问题。周恩来、李富春、李先念、廖鲁言等在会上汇报了有关情况。这次会议正式决定,将一九五九年的钢产指标降到一千三百万吨,对基本建设项目也作为较大幅度的压缩。毛泽东就高指标等问题讲了话。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报刊宣传对浮夸风和“共产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纠“左”势必也要总结这方面的教训。毛泽东在十三日的会议上,已经提出这个问题。根据他的提议,刘少奇于六月二十日下午在中南海西楼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讨论报刊宣传问题。会议结束后,毛泽东在住处听取了彭真、胡乔木、吴冷西关于这次会议情况的汇报。毛泽东说:我们不能务虚名而得实祸。现在宣传上要转,非转不可。

  听完汇报,已到晚上八时三十分。次日(六月二十一日)零时三十分,毛泽东登上南下的专列离开北京,下午到达郑州。他打电话给北京,提议在庐山召开省市委书记座谈会,征求政治局常委意见。当天晚上刘少奇召开会议,同意这个提议。

  毛泽东又经武汉来到长沙。他准备回故乡韶山看一看,然后上庐山开会。

  六月二十八日,毛泽东从长沙给正在武汉的周恩来打电话,商量庐山会议召开的具体问题。他说,人们的头脑有些发热,需要冷静下来学点政治经济学。这次会议不要搞得太紧张,要适当注意休息。他还告诉周恩来,他出了一些题目让与会者讨论。 [79]

  由以上引用的史料可以看到,在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后,上海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在纠“左”问题上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确立了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权。尽管在人民公社化的纠“左”问题上还有一些工作要做,但是却已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鉴于从去年十一月份以来,连续召开的一系列纠“左”会议,工作比较紧张,因而毛泽东在征得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同意后,决定在庐山召开省市委书记座谈会,并且关照会议不要搞得太紧张,有放松休闲之意。按照毛泽东的本意,庐山会议基本上还是要沿着半年多来纠“左”的路子,继续克服和解决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不料,在庐山会议期间,在人民公社化问题上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进而出现了严重的斗争,致使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中断了纠“左”的进程。

  3、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采取的纠“左”措施。

  通过前面我们引用的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问题上纠“左”历程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毛泽东为了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的错误,曾经多次与地方省、地、县、公社领导人谈话,派人深入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开始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的错误。这个时候,毛泽东的日程安排是紧张的,工作是超负荷的。为了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的错误,他朝乾夕惕,兢兢业业,日夜操劳,夜不能寐,奔波于全国各地。这种精神是令人敬仰的。

  从上文对毛泽东在纠“左”历程上的回顾中,我们对毛泽东在人民公社问题上的纠“左”有了一个宏观的认识。那么,在纠“左”过程中,他又采取了那些具体措施呢?这就是我们下面要研究的问题。

  (1) 关于人民公社的规模问题。

  从当时农村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人民公社到底应该保持怎样的发展规模,这是在纠“左”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规定,人民公社的规模,目前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为宜。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有可能以县为单位组成联社。[80]

  在公社化运动中,山东济南东郊人民公社,二万一千户,十二万人。还有不少县建立了县一级的人民公社。

  九月二十九日,全国农村已基本实现了公社化。除西藏外27个省市区共建立人民公社23384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0.4%,其中有12个省达到100%;平均每社4797户,其中河南吉林等13个省,已有94个县以县为单位,建立了县人民公社或县联社。[81]

  我们看到,在公社化运动掀起后,出现了四、五千户的大社,有不少县建立了县级人民公社,这远远超过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要求的“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的发展规模。人民公社规模过大,超出了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给生产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因而就需要适度缩小规模。这从后来毛泽东对徐水的批评中可以看出来。

  (2)关于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及过渡问题。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刮起了严重的“共产风”,给人民公社化运动带来极大混乱。出现“共产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采取什么措施才能够纠正这股“共产风”呢?毛泽东在调研中认识到,“共产风”产生的根源是由于没有认识到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以及对由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向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的认识的错误所致。这就要在纠“左”过程中使广大干部明确认识到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划清两个过渡的界限。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四日下午,毛泽东在郑州专列上开会。当时毛泽东在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结合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饶有兴味。他说:“我们研究公社的性质、交换、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些问题,可以参考的材料还是斯大林那本《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我大体看了一下,可以找几十本在这里发一下。我们现在看,跟发表的时候看不同了。发表的时候,我们谁也不想这些问题。”“我看,他那个东西是有些问题,但是还很可以值得研究,不要轻易全面否定那个东西。”[82]

  参加会议的史向生提出十年内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候,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他的观点:“修武一县一社,它的东西在县的范围可以调拨,但河南省去调就不行,国家调更不行。修武的粮,七十营的棉,是要交换的,不能调拨。不能把修武、徐水、遂平与鞍钢、上钢、上海国棉一厂混同了。(史问:到底是什么所有制?) 总不能说是全民所有制,可以说是县全民所有制,小全民所有制,大集体所有制。把全民、集体混起来,恐怕不利。好像我们现在差不多了,共产主义已经来了。这么快,太快了!奋斗太容易了!把它们提得过高,跟鞍钢一样,而实际上不是,就不好了。这是客观规律。”这时,毛泽东联想到他在北戴河会议决议上加的那句话。他说:“我现在顾虑,我们在北戴河开那个口子,说少者三四年,多者五六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即由集体所有制搞成全民所有制,像工厂一样,是不是开了海口,讲快了?”“北戴河决议要有点修改才好。”[83]

  这里毛泽东强调了党的领导干部要通过读书从理论上来弄清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混乱问题。在调研中初步提出了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的界限,指出了中央北戴河会议关于人民公社的决议对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说得时间太短了。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六日郑州会议上,毛泽东提出问题供大家研究。第一个问题,什么叫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什么叫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实现这些过渡需要什么条件,要多长时间?毛泽东认为,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主要标志,就是产品可以在全国调拨,像国营企业鞍钢那样。关于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问题,他提醒大家,“我们不要冒险”。对山东范县提出的“三年过渡到共产主义”,他半信半疑。他再一次批评人民公社是全民所有制的说法,要求每个公社生产商品,不要忌讳“商品”这两个字。[84]

  这里毛泽东提出了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多长时间?提出这些问题来,就是要求党的高级干部来思索这些问题,不要盲目过渡。他明确表示人民公社要发展商品生产,否定了人民公社是全民所有制的方法,也就是肯定了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毛泽东在河南省委招待所召开的郑州会议上说:“现在有一种倾向,好像共产主义越快越好。实行共产主义是要有步骤的。山东范县提出两年实现共产主义,要派人去调查一下。现在有些人总是想在三五年内搞成共产主义。”[85]

  毛泽东在这里指出实行共产主义是有条件有步骤的,批评了范县提出的盲目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设想。

  在毛泽东改过两遍的《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中,肯定了人民公社是实现由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两个过渡的最好的形式,强调要不断提高公有化的程度,提高产品国家调拨的比例,同时又在划清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界限这个问题上,迈出了纠“左”的重要一步,明确指出现阶段仍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的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毛泽东在十一月二十一日的武昌会议上说:我们乡以上的干部,没有一百万,也有几十万,就是要过渡得快,越早越好,抢先于苏联。他说:我们现在是一穷二白,五亿多农民人均年收入不到八十元,是不是穷得要命?我们现在吹得太大了,我看是不合事实,没有反映客观实际。苏联一九三八年宣布社会主义建成了,现在又提出,从现在起十二年准备进入共产主义的条件,因此,我们就要谨慎。我们有说两年的,也有说三年的,也有说四年的,也有说五年的,就要进入了,哪有那个事呀?范县说两年进入共产主义,我派了几个同志去看了看,他们说“难于进”。[86]

  由于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收入不高,在这个条件下是难以实行共产主义的。这里毛泽东又一次批评了范县盲目提出的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

  毛泽东通过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调研,在两个过渡的问题上,比中央北戴河会议时期更谨慎了。

  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在关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过渡问题的批注中写道:“至少在二十年内,不是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不可能这样快。在大约五年至十年内,也还不是在整个国家内就能完成由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的过渡问题,而是只能看情况,逐步地完成由基本的小集体所有制首先过渡到以一个乡为范围的大集体所有制。然后经过若干年的发展,情况表示确有可能又有必要的时候,才可再考虑实行过渡到以一个区为范围的更大的集体所有制。过渡的时候,一定要使每一个小集体都不吃亏,而且都感到比较不过渡对于第一个小集体每一个个人都更为有利些,要是出于各个小集体和大多数社员的要求,否则谈不到这种过渡。不管过渡到乡或区的大集体,目前生产队这种小集体总还是一级核算单位。”[87]

  这个批注中毛泽东对两个过渡的问题作了一些设想,提出了过渡的时间和条件。指出过渡要循序渐进,在大约五至十年内,首先从小集体所有制过渡到以一个乡为范围的大集体所有制,而后再逐渐过渡到以一个区为范围的更大的集体所有制,是否过渡,取决于各个小集体和大多数社员的要求,在过渡比不过渡更为有利的时候才可以过渡,也就是过渡时是小集体共大集体的产,而非大集体共小集体的产。

  一九五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信中批注,关于改变集体所有制体制的几条原则:“(一)不得群众同意不变;(二)变的时候,一定要以有利于生产队,不使生产队、小队、群众任何一个单位一个个人吃亏为原则;(三)以公社级大发展和穷队大发展为基础,这是从不使富队吃亏反而有好处这样一个原则出发的具体措施;(四)先变乡,后变区。三、五、七年之后,群众要变的话,先变到乡。何时变到区不能定,现在设想,大概要在十年、十五年或者二十年之后,才有可能变。因此,不要怕。”[88]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在小集体所有制向大集体所有制的过渡问题上,设想得时间更长了。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过渡规定。这对于纠正当时在公社化过程中出现的共产风具有重要意义。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从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的“共产风”中,敏锐地发现这是由于没有认识到当时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及在两个过渡问题上的错误所致。因而在纠“左”过程中就首先从明确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入手,同时又对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通过深入调查,提出了过渡的条件,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这样就在纠“左”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3)关于人民公社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及过渡到社一级集体所有制问题。

  在第一次郑州会议和武昌会议、八届六中全会上,解决了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问题,但是在人民公社内部仍然存在着以“一平二调”为标志的严重的“共产风”。毛泽东在领导全党纠正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共产风”的时候,敏锐地发现产生“一平二调”的根源是由于公社内部的体制(即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造成的,因而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才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并且在上海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上又进一步确立了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

  ① 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

  人民公社内部出现以“一平二调”为标志的“共产风”,其根源就是因为公社内部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造成的,过早地以社一级为基本核算单位。因而毛泽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才确立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结构形式,将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只有在所有制的关系理顺后,才能阻止任意调拨,在生产队之间、生产队与公社之间进行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就要遵循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

  毛泽东最初注意到人民公社内部的所有制问题,还是从农民瞒产私分引发的。他从农民的瞒产私分中,认识到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由于公社内部存在的所有制实现形式问题,因而对瞒产私分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肯定。这与地方领导人一味地批判与反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毛泽东在二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与河南省委与地委的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说:公社有穷队、中等队、富队三种。现在的公社所有制,基本上是队的所有制,即原来老社的所有制。现在的公社,实际上是“联邦政府”。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是要逐步形成的。调多了产品,瞒产私分,又对又不对,本位主义基本合法。一个公社,有那么多管理区、生产队,有经营好坏、收入多少不同,分配不能一样。穷队挖富队不好,他们都是劳动者。人为的抽肥补瘦,就是无偿地剥夺一部分劳动者的一部分劳动产品给穷队。多劳的多得,少劳的少得,就都积极起来了。“瞒产是有原因的,怕‘共产’,怕外调。农民拼命瞒产是个所有制问题。本位主义是怕调,这种本位基本上是对的。”[89]

  毛泽东认识到,瞒产私分出现的原因就是由于公社内部的所有制问题。农民瞒产私分在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就在于人民公社还是基本的队有制,因而产品归生产队农民所有,反对任意调拨。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的讲话中说:目前的问题不是本位主义,而是领导者的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的倾向。“所谓平均主义倾向,即是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所谓过分集中倾向,即否认生产队的所有制,否认生产队应有的权利,任意把生产队的财产上调到公社来。”“上述两种倾向,都包含有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的思想在内,这当然是不对的。”[90]

  这样我们看到,毛泽东从对瞒产私分这种现象的分析中认识到,应当从生产队和个人之间存在的实际差别出发,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承认生产队的所有制。而导致农民瞒产私分,恰恰是由于破坏了生产队的所有制造成的结果,因而当时应当反对的不是本位主义,而是平均主义。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说:“六中全会的决议写明了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经过的发展阶段。但是没有写明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也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这是一个缺点。因为那时我们还不认识这个问题。这样,下面的同志也就把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之间的区别模糊了,实际上否认了目前还存在于公社中并且具有极大重要性的生产队(或者生产大队,大体上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的所有制,而这就不可避免要引起广大农民的坚决抵抗。”[91]

  毛泽东的话表明,由解决两个过渡问题,到承认人民公社内部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三级所有制,特别是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的所有制,在纠“左”过程中,是一步一步地在深化认识的。

  毛泽东又说:“目前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向广大干部讲清道理,经过充分的酝酿和讨论,使他们得到真正的了解,然后我们和他们一起,共同妥善地坚决地纠正这些倾向,克服平均主义,改变权力、财力、人力过分集中于公社一级的状态。公社在统一决定分配的时候,要承认队和队、社员和社员的收入有合理的差别,穷队和富队的伙食和工资应当有所不同。工资应当实行死级活评。公社应当实行权力下放,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并且以队的核算为基础。在社与队、队与队之间要实行等价交换。公社的积累应当适合情况,不要太高。必须坚决克服公社管理中的浪费现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有效地去克服那种确实存在于一部分人中的本位主义,巩固公社制度。”[92]

  这里就明确说明了人民公社所有制,应该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社与队、队与队之间要实行等价交换,公社要适当积累,克服浪费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平均主义,改变人、财、权过分集中于社一级的状态,克服实际存在于一部分人中的本位主义,巩固公社制度。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毛泽东对山西省委关于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的决议的批示和注文:“必须承认,目前实际上还是基本的队有制,部分的社有制。” [93]

  这也就否定了人民公社可以任意调拨生产队的人、财、物,否定了人民公社社一级的所有制,肯定了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队有制。

  三月一日下午,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说:要从所有制方面解决问题,现在是一平、二调、三收款,这样一来,统统违反按劳分配原则,否定价值法则,否定等价交换。毛泽东指出:“基础是生产队,你不从这一点说,什么拉平,什么过分集中,就没有理论基础了。得承认队是基础,跟它作买卖。它的东西,你不能说是你的,同它是买卖关系。”他说:“六中全会到现在,两个半月,根本没有实行。人民公社决议没有阻止一平、二调、三收款这股风。开头我放炮,一定要那样做,要紧张一天半,不然扳不过来。原先心里想共产多了,想个人少了,就是这个弯子。(李先念插话:二十七号以前是反对本位主义。)要去掉本位主义的帽子,要恢复农民的名誉。(吴芝圃插话:他们[指参加河南省委正在召开的六级干部会议的人。—引者注]来的时候就谈本位主义,他们估计就是反本位主义。)现在我们是取消本位主义的帽子,反对平均主义思想、过分集中思想。这两个东西是很冒险的,它的性质是冒险主义。”又说:“瞒产私分不是本位主义,瞒产私分极其正确,那股风一来,他幸得瞒产。(王任重插话:“省委的责任就是政策不明确。”)我的思想就不明确。主要责任中央担,没有说清楚这个事,以为一篇决议就可以解决了。”[94]

  毛泽东从人民公社出现的“一平、二调、三收款”和农民瞒产私分的现象中发现,其根源是由于人民公社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出现了问题。只有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着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实现形式确立后,社与队、队与队之间进行商品交换时,才能遵循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要取消本位主义的帽子,反对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的思想。毛泽东在这里承担了责任,作了自我批评。

  一九五九年三月五日,通过了《郑州会议纪要》,其中规定了当前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同时,起草了一个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95]

  这样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就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所有制实现形式,同时就积累、分配和商品交换等问题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在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的纠“左”取得了实质性成就。

  第二次郑州会议后,为了迅速将第二次郑州会议形成的纠“左”精神贯彻下去,毛泽东给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写信,指导和推动他们迅速落实会议精神,早日打开局面。

  一九五九年三月九日,毛泽东在致各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的通信中写道:“各省、市、区党委根据此次郑州会议决议精神,以讨论人民公社为主题而召开的六级干部大会,大约需要开十天左右。因此,应当立即召开。……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的方针,把六级干部迅速找来,把方针即刻放出去,三几天内就会将大小矛盾轰开,就会获得多数人的拥护。我们取得主动,观潮派算帐派无话可说。当然会有一部分人想不通,骂我们开倒车。这些人会有几天睡不好觉,吃不好饭。但也不过几天而已,三几天后,就会相通的。总之,慢了不好,要快。”[96]

  在贯彻执行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的过程中,从地方上报中央的报告中毛泽东发现,在以生产队还是以生产大队(管理区)为基本核算单位问题上仍然存在不同意见。

  为了在这个问题上统一意见,一九五九年三月十五日,毛泽东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写信:“河南、湖南两省均主张以生产大队(管理区)为基本核算单位,湖北、广东两省均主张以生产队即原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究竟哪一种主张较好呢?或者二者可以并行呢?据王任重同志说,湖北大会这几天正辩论这个问题,两派意见斗争激烈。大体上,县委、公社党委、大队(管理区)多主张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即原高级社)支书绝大多数,或者全体主张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我感觉这个问题关系重大,关系到三千多万生产队长小队长等基层干部和几亿农民的直接利益问题,采取河南、湖南的办法,一定要得到基层干部的真正同意,如果他们觉得勉强,则宁可采用生产队,即原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不致使我们脱离群众,而在目前这个时期脱离群众,是很危险的,今年的生产将不能达到目的。河南虽然已经作了决定,但是,仍请省委同志在目前正在召开的县的四级干部会议上征求基层干部意见,如果他们同意省的决定,就照那样办,否则不妨改一改。《郑州会议记录》上所谓‘队为基础’,指的是生产队,即原高级社,而不是生产大队(管理区)。总之,要按照群众意见办事。无论什么办法,只有适合群众的要求,才行得通,否则终久是行不通的。究竟如何,请你们酌定。”[97]

  由此我们看到,尽管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所有制形式,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了生产队,但是在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仍然具有相当大的阻力。尽管毛泽东是赞成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但是他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令持有不同意见的省委必须执行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而是就这个问题继续征求意见。不过,他提出了一个原则性的主张,如果生产队支书、队长一致主张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那么就要按这么办。从这里可以看出,毛泽东的意向是明显的,作风是民主的。

  后来经过讨论,一致同意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样在人民公社所有制形式方面才取得了一致意见,第二次郑州会议的精神最终能够得以贯彻实施,纠“左”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② 上海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确立了人民公社内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

  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高级社的生产队后,生产队下面又有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小队,毛泽东在调研中发现,应该承认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

  毛泽东在一九五九年三月十七日致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的信中写道:“应当讨论除公社、管理区(即生产大队)、生产队(即原高级社)三级所有、三级管理、三级核算之外,生产小队(生产小组或作业组)的部分所有制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王任重、陶鲁笳两位同志提出来的。我认为有理,值得讨论。”[98]

  我们看到,王任重、陶鲁笳向毛泽东提出了应该重视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这引起毛泽东的重视。他认为有道理,于是就这个问题在党内征求意见,以期将纠“左”再推进一步。

  一九五九年三月,毛泽东在同江西省委和部分地、市委负责人谈话提出: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是有道理的。食堂在那里,土地在那里,耕牛农具在那里,小队不负责任、没有积极性怎么行![99]

  同年三月,毛泽东在《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提纲》中写道:“小队的部分所有制,是否应当承认?不承认,怎样?”[100]

  毛泽东在这里讲了为什么要承认小队的部分所有制,提醒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要从正反两方面来进行思考承认小队的部分所有制的利弊得失,使纠“左”向深入发展。

  三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在上海就人民公社问题发表讲话。他说:“小队的部分所有制,有几个省充分注意了,有些省现在还没有充分注意这个问题。小队搞不好,公社也不行,因为事情都要通过小队去办。”[101]

  由于生产小队直接管理生产,承认小队的部分所有制,就便于调动小队的生产积极性,否则就会影响到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巩固和发展。通过上海会议及八届七中全会,在承认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上终于达成共识,取得了一致意见。

  一九五九年七月,毛泽东在《庐山会议讨论的十八个问题》中提出:“使生产小队成为半核算单位。四川省的同志说,生产、分配在一个核算单位较好,现在改,影响生产,如何办?”[102]

  毛泽东提出的庐山会议讨论的十八个问题中,其中就有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他还设想使生产小队成为半核算单位。这样我们看到,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后,又进一步确立了生产小队的半核算单位地位,在人民公社体制方面将纠“左”活动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③ 关于人民公社内部集体经济的过渡问题。

  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确立后,在生产队、生产大队如何向社一级经济的过渡问题上,毛泽东也进行了探索。这种探索对于认清“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保持这个体制的相对稳定性,在过渡问题上谨慎对待,具有重要意义。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说:“现在有许多人还不认识公社所有制必须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公社内,由队的小集体所有制到社的大集体所有制,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要有几年时间才能完成。他们误认人民公社一成立,各生产队的生产资料、人力、产品,就都可以由公社领导机关直接支配。他们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他们在许多地方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因此,他们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银行方面,也把许多农村中的贷款一律收回。‘一平、二调、三收款’,引起广大农民的很大恐慌。这就是我们目前同农民关系中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103]

  在这段讲话中,毛泽东指出公社成立后,实行“一平、二调、三收款”,引起农民的很大恐慌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混淆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公社内部不同级别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的界限。在公社内部,生产队和生产大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要过渡到社一级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条件还不具备,还要经过几年时间。这也有利于保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的稳定性。

  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还说:“公社成立了,我们有了公社所有制。如北戴河决议和六中全会决议所说,这种一大二公的公社有极大的优越性,是我们的农村由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最好的形式,也是我们由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好的形式。这是毫无疑问的,这是完全肯定了的。如果对于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发生怀疑,那就是完全错误的,那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问题是目前公社所有制除了有公社直接所有的部分以外,还存在着生产大队(管理区)所有制和生产队所有制。要基本上消灭这三级所有制之间的区别,把三级所有制基本上变为一级所有制,即由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发展成为完全的、基本上单一的公社所有制,需要公社有更强大的经济力量,需要各个生产队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趋于平衡,而这就需要几年时间。目前的问题是必须承认这个必不可少的发展过程,而不是什么向农民让步的问题。在没有实现农村的全民所有制以前,农民总还是农民,他们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总还有一定的两面性。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地引导农民脱离较小的集体所有制,通过较大的集体所有制走向全民所有制,而不能要求一下子完成这个过程,正如我们以前只能一步一步地引导农民脱离个体所有制而走向集体所有制一样。由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走向完全的、单一的公社所有制,是一个把较穷的生产队提高到较富的生产队的生产水平的过程,又是一个扩大公社的积累,发展公社的工业,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实现公社工业化和国家工业化的过程。目前公社直接所有的东西还不多,如社办企业、社办事业,由社支配的公积金、公益金等。虽然如此,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因为公社年年可以由队抽取积累,由社办企业的利润增加积累,加上国家的投资,其发展将不是很慢而是很快的。

  关于国家投资问题,我建议国家在十年内向公社投资几十亿到百多亿元人民币,帮助公社发展工业,帮助穷队发展生产。我认为,穷社、穷队,不要很久,就可以向富社、富队看齐,大大发展起来。

  公社有了强大的经济力量,就可以实现完全的公社所有制,也就可以进而实现全民所有制。”[104]

  毛泽东在这一大段讲话中,指出人民公社是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从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好形式,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对此加以否认,那就要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后来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就是因为有些人要否认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方向。这是后话。

  在人民公社内部还存在着三级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差别,这在当时是必要的。要消灭这种差别,由三级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一级的集体所有制,就要大力发展社办工业,大力发展穷队,缩小穷富队之间的差别,为过渡创造条件。

  由于队为社提供的积累,社办企业提供的利润,国家的大力帮助,社有经济会很快发展起来,穷队也会很快发展起来。当社有经济发展壮大起来,已经超过队有经济的时候,穷富队之间的差别逐渐消失的时候,也就是队向社一级的经济开始过渡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过渡当然是队共社的产,而非社共队的产。

  虽然当时社有经济还比较弱小,但是毛泽东分明看到了人民公社发展的契机,因而才充满豪情地指出:“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毛泽东在关于目前农村集体所有制形式问题的批示中写道:“基本的队有制,部分的社有制,不但1958年是如此,1959年及往后几年还是如此。要翻过来,变为基本的社有、部分的队有制,需要多年时间,这是一个由小集体所有制(队有)到大集体所有制(社有)的过程。不认识这个客观真理,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不能说服人。”[105]

  这里我们看到,毛泽东再次肯定了当时确立的人民公社体制,并且又一次指出由基本队有过渡到基本社有,需要多年时间。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毛泽东在领导全党纠“左”的过程中,经过广泛调研,从人民公社的体制入手,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变革,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将基本核算权下放到相当于高级社的生产队,并进一步又确立了相当于初级社的生产小队的半核算权,还就人民公社内部生产队和生产大队向社有经济的过渡问题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这样就在人民公社运动的纠“左”问题上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4)关于人民公社要发展商品经济,重视价值规律问题度。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从当时人民公社的现实状况出发,在纠“左”过程中,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确定了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这就说明人民公社并非全民所有制,也非社一级的集体所有制。既然这样,那么在人民公社各生产队之间,生产队与公社之间,不同公社之间,公社与国家之间,就不能随意调拨,而要进行商品交换。要进行商品交换就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

  由此看来,商品经济的存在是由于当时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三级所有的体制和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而其根源则是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决定的。这个问题只有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够最终获得解决。因而人民公社要通过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来提高公社的生产力水平,促进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的经济向社一级经济过渡,集体所有制经济向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三日下午,毛泽东在郑州的专列上召开的九个省市第一书记的会议上说:“必须使每个公社,并且使每个生产队,除了生产粮食以外,都要生产商品作物。西安会议(指一九五八年十月在西安召开的农业协作会议。会上有人提出取消商业﹑消灭货币的意见。)没有提倡这个事,他们一心一意要取消商业。”“每一个人民公社除生产粮食以外,必须大量生产经济作物,能够赚钱的,能够交换的,有农业品,有工业品,总之是生产商品。这个问题不提倡,以为人民公社就是个国家,完全自给,哪有这个事?生产总是分工的。大的分工就是工业﹑农业。既有分工,搞工业的就不能生产粮食﹑棉花﹑油料,他就没有吃的,只好交换。” [106]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六日郑州会议上,毛泽东又一次要求每个公社生产商品,不要忌讳“商品”这两个字。[107]

  这里毛泽东明确要求人民公社要生产粮食,生产经济作物,要搞工业,制造商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批评了那种认为人民公社是自给自足的观点。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毛泽东在河南省委招待所召开的郑州会议上谈到商品问题时说:“许多人避而不谈商品和商业问题,好像不如此就不是共产主义似的。人民公社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社会主义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个人的工资。在生活资料方面,发展社会主义的商业;并且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在过渡时期内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利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列宁曾经大力提倡发展商业,因为苏联那时城乡商品流通有断流的危险。我们在一九五0年也曾有过这种危险。现在运输情况不好,出现半断流的状态。我看要向两方面发展:一是扩大调拨,一是扩大商品生产。不如此,就不能发工资,不能提高生活。”“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调拨的产品只是一部分,多数产品是通过买卖进行商品交换。” [108]

  这里毛泽东再次强调了人民公社要发展商品生产,指出了发展商品经济,运用价值规律的必要性。

  十一月十日,毛泽东在郑州会议上讲话时说:“现在仍然是农民问题。有些同志忽然把农民看得很高,以为农民是第一,工人是第二了,农民甚至比工人阶级还高,是老大哥了。”“这样看,是不是米兰的足球俱乐部的?有的同志读米兰的足球俱乐部教科书时是米兰的足球俱乐部者,一碰到实际问题就要打折扣。”“于是谨慎小心,避开使用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第三十六条(指根据《十五年建设社会主义纲要四十条(1958—1972)》重新改写的第三十六条)的写法就是证据,尽量用不明显的词句,来蒙混过关,以便显得农民进入共产主义了。这是对米兰的足球俱乐部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这是关系到几亿农民的事。”“我们没有宣布土地国有,而是宣布土地、种子、牲畜、大小农具社有。这一段时期内,只有经过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才能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全民所有制。”

  他又说:“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是不认识五亿农民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应当利用商品生产来团结几亿农民。我以为有了人民公社以后,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例如畜产品、大豆、黄麻、肠衣、果木、皮毛。现在有人倾向不要商业了,至少有了几十万人不要商业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违背客观法则的。”

  他还说:“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为什么怕商品生产?无非是怕资本主义。现在是国家同人民公社做生意,早已排除资本主义,怕商品生产做什么?不要怕,我看要大大发展商品生产。”[109]

  毛泽东在讲话中申明,要划清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的界限,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以及人民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的体制是发展商品生产,进行商品交换的基础。人民公社必须发展商品生产,通过发展商品生产来不断壮大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经济,以促使两个过渡的早日实现。

  一九五九年三月五日,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最后一次会议上说:“因为我要把问题讲彻底,所以一些不好听的话也都讲出来了,比如什么抢产之类。整社五个月,时间过去了三个月,做了一些改良工作,没有搞出根本彻底的办法。谢谢五亿农民瞒产私分,坚决抵抗,就是这些事情推动了我,我就想一想。现在的问题是跟公社特别是公社这一级,要使他们懂得价值法则、等价交换,这是个客观规律,违反它,要碰得头破血流。我们对农业唯一的办法是等价交换,买卖关系。公社内部买卖关系,三级之间买卖关系,社与社,队与队,买卖关系,做生意,等价交换。”[110]

  毛泽东通过农民的瞒产私分,发现了人民公社内部存在的所有制问题,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从这种体制出发,就要发展商品经济,按照价值规律,进行等价交换。

  一九五九年三月九日,毛泽东将湖南省委的报告印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他在批语中先肯定了湖南省委的工作,然后写道:“很多同志做了几个月的调查,开过不少的大会小会,结果对于大量存在的事物,却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原因是方法不对,找不到主要矛盾在什么地方。大家都读过米兰的足球俱乐部的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办起事来却在长时间内不认识公社的集体所有制要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到质的变化过程,几乎普遍否认价值,价格和等价交换的经济法则。这不是很奇怪吗?但却是事实。现在已有了郑州会议的方针,只须将六级几千人召集在一起,把方针一放,几天工夫,情况就会明白了,思想就会弄通了。会议早开早结,于农事有利。”[111]

  这里毛泽东批评了在纠“左”过程中,由于没有认识到人民公社的所有制性质,没有认识到人民公社内部实际存在的三级所有制,没有认识到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形成要经过一个过程,这样会导致否定商品生产,否定价值规律,因而就难以抓住主要矛盾,使纠“左”取得实质性成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已经确立方针的情况下,毛泽东要求省市自治区党委要迅速召开六级干部会议,予以贯彻执行。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时人民公社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人民公社只能实行集体所有制和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制。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和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制,是进行商品交换的前提和基础。而商品交换必须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这样人民公社只有在不断发展公社工业化,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基础上才能最终提高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人民公社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才可以逐渐使人民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制过渡到社一级所有制,使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

  (5) 关于人民公社的积累问题。

  在人民公社创办初期,社办工业乃至社办经济的积累来源,主要是公社内各队提供的积累。这种积累包括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等项。毛泽东认为,国家收的农业税占农业收入的百分之七左右,公社积累一般应在百分之十八左右为宜。可是有的省连国家税收及公社积累竟然高达农业收入的一半以上。毛泽东对这种高积累的作法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毛泽东在二月二十六日,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说:公社办工业不要太多,批评银行将贷款统统收回是错误的。[112]

  银行将贷款急忙收回,导致公社在资金上出现严重缺口,这就不得不扩大调拨和积累来解决这个问题,导致积累率过高,因而遭到毛泽东的批评。公社扩大积累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办工业太多的缘故。

  毛泽东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说: “公社在一九五八年秋季成立之后,刮起了一阵‘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这样一来,共产风就刮起来了。即是说,在某种范围内,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情况,是我们所不许可的。”[113]

  我们看到,毛泽东批评了公社高积累的政策,并把它作为共产风的风源之一。这种高积累挫伤了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毛泽东在这次讲话中还说:“一般说来,一九五八年公社的积累多了一点。因此,各地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一九五九年公社积累的一个适当限度,并且向群众宣布,以利安定人心,提高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人民公社一定要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一定要反对浪费。”[114]

  毛泽东意识到一九五八年积累多了,因而主张一九五九年要适度积累,同时要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反对浪费,力求节约,从而安定民心,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积累和消费是一对辩证的关系。如果公社的积累太多,不仅影响到农民的消费,同时也会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到农业的持续发展。从长远来看,还会影响到工农业之间的平衡发展,影响到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因而公社积累要保持适当的比例。

  (6)关于人民公社内部劳动力的分配问题。

  我们知道,人民公社是农林牧副渔和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我国农村政社合一的基层单位。如何在人民公社内使劳动力在不同行业中能够合理分配,确实是关系到人民公社能否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国家工业化还需要农业提供积累,农业尚未实现机械化,自身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基本上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全国六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情况下,公社内的劳动力要首先满足农业的发展需要,首先保证农业的发展。只有在满足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公社才有可能搞工业及其他事业。这不仅是公社发展,同时也是国家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的大局要求。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说:“除了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以外,目前农村劳动力的分配也有很不合理的地方。这就是用于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劳动力一般太少,而用于工业、服务业和行政的人员一般太多。这后面三种人员必须加以缩减。公社人力的分配是一个重大问题。争人力,是目前生产队同社、县和县以上国家机关的重要矛盾之一。必须按农业、工业、运输业、服务业和其他各方面的正当需要,加以统筹,务使各方面的劳动分配达到应有的平衡。公社和县兴办工业是必要的,但是不可一下子办得太多。各级工业企业都必须节约人力,不允许浪费人力。服务业方面的人员,凡是多了的,必须减下来。行政人员只允许占公社人数的千分之几。文教事业的发展应当注意不要占用过多的劳动力。公社不允许有脱产的文工团、体育队等等。”[115]

  我们看到,这里毛泽东明确提出公社要将劳动力在各行各业合理分配,必须将劳动力优先用于一线农业。县和公社兴办的工业不能过多,避免与农业争抢劳动力,影响到农业的发展。要节约劳力,裁减行政人员,解散脱产的文工团、体育队,以充实一线。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毛泽东对山西省委关于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的决议的批示和注文:“必须承认,目前实际上还是基本的队有制,部分的社有制。”“农业应放在第一位,要占有最大部分劳动力,在没机械化以前,应当如此。”[116]

  毛泽东明确指出在没有实现机械化以前,公社应该将主要劳动力用于农业。这是保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浪潮中,毛泽东要求全党要将农村的劳动力主要用于一线农业,公社内兴办的工业和其他事业要量力而行,这在当时全党上下头脑较热的情况下,是富有远见的。可惜,毛泽东的这个主张后来没有被贯彻下去。

  (7)关于算旧帐和退赔问题。

  对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无偿调拨的东西,毛泽东一开始是不主张算帐和退赔的。后来,在调研中发现,算帐更有利于纠正业已出现的“共产风”,调动小队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使人们重视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等价交换,因而才主张算旧帐,将无偿调拨的东西进行退赔。

  三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在上海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谈到关于算帐问题时说:“我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讲一般不算帐。实际上是某一些不算,另有许多非算不可。主张不算账的是什么人呢?第一是公社党委,第二是穷队,第三是县委。这些是得便宜的。而下面就要算。我是站在算帐派这一面的。算帐有个好处,就是能训练我们的干部。”[117]

  算帐有利于使广大干部得到训练,在商品交换中,重视价值规律。我们看到,毛泽东在调研中,根据对情况的深入了解,在不断修正自己的观点,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予以纠正。

  一九五九年三月三十日,毛泽东在中共山西省委第一书记陶鲁笳在山西省五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关于人民公社运动中的旧帐一般要算等问题)上批注道:“有些地方不是这样,他们怕鬼,不敢将郑州要点立刻一杆子通到生产队、生产小组和全民中去。他们怀着无穷忧虑,怕天下大乱,不可收拾。”“旧帐一般不算这句话,是写到了郑州讲话里面去了的,不对,应改为旧帐一般要算。算帐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对群众不能解怨气。对干部,他们将被我们毁坏掉。有百害而无一利。一个公社竟可以将原高级社的现金收入四百多万元退还原主,为什么别的社不可以退还呢?不要‘善财难舍’。须知这是劫财,不是善财。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是不许可的。”[118]

  毛泽东批评了有的省委在纠“左”问题上,缩手缩脚,不敢大张旗鼓地纠正业已出现的错误,不敢提算帐,没有果断退赔。并再一次说明了必须进行算帐和退赔,因为这是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行为。

  由此可以看到,算帐和退赔问题的提出,不仅可以维护基层群众的利益,缓和社会矛盾,而且还可以使广大干部进一步重视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认识到人民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制,这是将纠“左”引向深入的一个重要举措。

  (8)关于废除家庭问题。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有的人不明究里,竟然提出了要废除家庭问题。毛泽东及时予以纠正。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三日下午,毛泽东在郑州专列上召开的九个省委第一书记的会议上,在听到吴芝圃反映:有的干部提出,在共产主义实现以前就消灭家庭。毛泽东说:“现在不是消灭家庭,而是废除家长制。”他又重复一遍:“废除家长制,肯定不是废除家庭制度。”[119]

  家庭制度在当时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是家长制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是家庭内部人与人不平等的一种表现,是与社会主义制度和道德观念相冲突的,是有害无益的。因而毛泽东明确表态,当时是废除家长制,而不是废除家庭制度。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毛泽东在河南省委招待所召开的郑州会议上谈到家庭问题时说:“针对公社化运动中在一些地方出现的拆散家庭的极左做法,他主张在纲要里写进这样的话:“废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家长制。在住宅方面,注意使住房适宜于每个家庭的男女老幼的团聚。”[120]

  当时还是要以家庭为单位,使每个家庭中的男女老幼和睦相处。因而毛泽东要求纠正公社化运动中的极左做法,将重点放在废除家长制方面。

  我们看到,毛泽东纠正了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在家庭问题上的极左做法,将废除家长制作为变革的重点,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家庭中的发展。

  (9)关于反对浮夸风问题。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在强调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敢想敢说改做的同时,也出现了吹牛、说大话、放卫星和盲目攀比的浮夸风。这严重破坏了党的作风,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因而也就成为纠“左”的重点。

  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听刘子厚汇报。当时出现的浮夸风,一亩地白薯产量不过两千斤,却虚报成八千斤;把几个村的肥猪集中起来,让人参观,弄虚作假。关于浮夸风,毛泽东说:“要实事求是。把猪都并到一起,就不实事求是了。初看可以,经不起细看,经不起分析。要告诉县里,叫他们不要搞这一套。”“对虚报的人要进行教育,进行辩论,不要讲假话,是多少就是多少。”[121]

  毛泽东主张对出现浮夸风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要他们懂得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

  十一月九日上午,毛泽东在河南省委招待所召开的郑州会议上谈到工作方法时说:“第四十条,一大堆观点,使人看了不满意。中心是要解决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不要捆人、打人、骂人、辩论人,罚苦工,动不动‘辩你一家伙’。要提倡实事求是,不要谎报。《人民日报》最好要冷一点。要把解决工作方法问题当成重点,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实事求是。”[122]

  当时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浮夸严重,毛泽东主张干部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从群众利益着眼,实事求是,解决工作方法问题。只有这样,才有利于解决干部的浮夸风问题。

  十一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在武昌会议上针对大跃进中的浮夸风,专门讲了一个“作假问题”。他建议在人民公社的决议里把反对作假的问题专门写一条。他说:“建议跟县委书记、公社党委书记切实谈一下,要老老实实,不要作假。本来不行,就让人家骂,脸上无光,也不要紧。不要去争虚荣。比如扫盲,说什么半年、一年扫光,我就不太相信,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扫除了就不错。绿化,年年化,年年没有化,越化越见不到树。说消灭了四害,是‘四无’村,实际上是‘四有’村。上面规定的任务,他总说完成了,没有完成就造假。现在的严重问题是,不仅下面作假,而且我们相信,从中央、省、地到县都相信,主要是前三级相信,这就危险。如果样样都不相信,那就变成机会主义了。群众确实做出了成绩,为什么要抹煞群众的成绩,但相信作假也要犯错误。”他强调说:“希望中央、省、地这三级都懂得这个问题,有个清醒头脑,打个折扣。”[123]

  毛泽东在这里举了几个例子,提醒党的高级干部基层反映上来的问题并不都是真的,这里面有水份,要注意其中的作假问题。毛泽东是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要求县、社干部坚持实事求是,不要作假,不要去争虚荣,要老老实实办事。

  一九五九年四月三日,毛泽东在谭震林关于省的六级干部会议和县的五级干部会议情况给毛泽东的信中批示道:“还有一个必须随着解决的矛盾,生产队干部和生产小队干部、全体社员群众间的矛盾,小集体与社员的矛盾。这个问题,如麻城县那样大规模解决,是最近几天才提出来的,才进入我们的认识领域。这是一个以贪污形式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问题,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也是一个历史的问题,并非最近才发生,但只有在1959年才能解决,只有在现在才能建立真正的群众监督。像这样一个群众性的大问题,没有省的决心、县的直接领导,我看是不能解决的,因此我建议五月的会到县里开。是否如此,请你们委员会讨论一下。”[124]

  毛泽东从反映上来的情况中,注意到当时在公社内部业已存在的贪污问题。他要求建立真正的群众监督,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这是关系到人民公社生存的一个重大问题,需要引起全党的高度注意。

  四月二十九日,毛泽东在给省、地、县、社、队、小队六级干部的通信中写道:“讲真话问题。包产能包多少,就讲能包多少,不讲经过努力实在做不到而又勉强讲做得到的假话。收获多少,就讲多少,不可以讲不合实际情况的假话。对各项增产措施,对实行八字宪法,每项都不可讲假话。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于人民事业有利,于自己也不吃亏。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总是吃亏。应当说,有许多假话是上面压出来的。上面‘一吹二压三许愿’,使下面很难办。因此,干劲一定要有,假话一定不可讲。”“同现在流行的一些高调比较起来,我在这里唱的是低调,意在真正调动积极性,达到增产的目的。如果事实不是我讲的那样低,而达到了较高的目的,我变为保守主义者,那就谢天谢地,不胜光荣之至。”[125]

  毛泽东在通信中,又一次要求不要作假,要讲实话,表示自己“在这里唱的是低调”,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惜“变为保守主义者”。他将讲真话和假话提到对人民事业和个人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同时也指出基层干部讲假话,跟上面也有责任,好多假话是上面逼出来的。对假话产生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

  由以上引用的史料可以看到,毛泽东不仅认识到浮夸风的大量存在,而且也是坚决主张纠正浮夸风的。他要求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方法,使犯错误的干部提高认识,制止浮夸,纠正错误,将纠“左”引向深入。

  (10)关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干部的处理问题。

  对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干部,毛泽东指出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干部是好的或比较好的,要引导他们明辨是非,纠正错误,保护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同时,毛泽东也多次作了自我批评,为他们分担了责任。

  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九日,毛泽东在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提纲中说:“保护劳动热情问题。对犯错误的干部90﹪以上,耐心说服,不予处分,叫他们作些自我批评就够了。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干部,1—2—3—4—5﹪,则要加以轻重不同的处罚。对谎报也如此,90﹪以上,说服,1—2—3﹪,分别处罚。总之,处罚的极少,教育的极多,就能保护广大干部的劳动热情。”[126]

  由此我们看到,毛泽东对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干部的处理原则。要求犯错误的干部作些自我批评,处罚极少,教育极多,保护广大干部的生产积极性。

  六月下旬,毛泽东在从武汉到长沙的路上,与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谈话时,讲到春秋时期秦穆公的一个故事。秦穆公用大将孟明伐郑失败,他主动承担责任,继续重用孟明,后在讨伐晋国的战争中取得胜利。他对王任重说:“决策错了,领导人要承担责任,这是取得下级信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他还说:“国乱思良将,家贫念贤妻。陈云同志对经济工作是比较有研究的,让陈云同志来主管计划工作、财经工作比较好。我们有的同志思想方法固执,辛辛苦苦的事务主义,不大用脑子想大问题。”他对封锁消息表示出极大的不满,说:“有的部门、有的部长不大向我反映情况。”王任重说:“大概他们怕主席太累。”毛泽东说:“不向我反映情况,我才最累。你把湖北的真实情况告诉我,我就不累了。”[127]

  从这里可以看到,毛泽东批评了地方党委不向他如实反映情况的事情。其实,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不少问题,是与此有密切关系的,当然也与干部的浮夸风存在着重大关联。但是毛泽东在批评犯错误的干部时,侧重于教育,并且自己多次作了自我批评(下面还要分析这个问题),并且主动承担了领导责任。

  毛泽东在对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干部是重在批评教育,认为百分九十以上的犯错误的干部作些自我批评就可以了,不予处分,要保护他们的劳动热情。同时,毛泽东也多次作了自我批评,并且为他们分担了责任。

  (11)关于自留地问题。

  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本来是将农民手中的自留地收归队有的。后来毛泽东在调研中发现,自留地在当时的情况下,还有存在的必要性,于是又给农民分了自留地。

  一九五九年五月七日,中共中央发出两个重要文件,一是《关于农业的五条紧急指示》,一是《关于分配私人自留地以利发展猪鸡鹅鸭的指示》。两个文件出台了两项重要政策:明确家畜家禽“实行公养私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恢复了社员的自留地,规定“仍然按照原高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自留地不超过也不少于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的百分之五”。毛泽东在审定《关于农业的五条紧急指示》稿时,加写了一句话,强调恢复自留地的必要性:“没有自留地不能大量发展私人喂养的猪鸡鹅鸭,不能实行公养私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128]

  有了自留地,有利于农民饲养家畜,搞好副业,调剂农民生活,因而在调研后,从当时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又向农民分了自留地。

  以上我们对从一九五八年十月至一九五九年七月毛泽东采取的纠“左”措施的回顾中看到,毛泽东自己或者派人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在调研中,不断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出现的错误,修正自己原先提出的观点,制定适宜的措施。他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

  鉴于公社规模过大的情况,在纠“左”过程中,要求基本上恢复一九五八年八月北戴河会议决议中要求的一乡一社的规模;面对出现的共产风,毛泽东强调要划分两个限制,明确人民公社是集体所有制,在人民公社内部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进而又确定了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人民公社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发展工业,在人民公社内部、公社与公社以及公社与国家之间实行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等价交换;要算旧帐和坚决退赔,维护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利益,保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公社要适度积累,要合理调整劳动力在公社各行各业的分配,首先要确保用于农业的劳动力需要;坚决反对出现的浮夸风,同时也要保护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对犯错误的干部重在教育,同时也多次通过自我批评,为他们分担了责任;主张要废除家长制,同时也纠正了废除家庭的错误作法;根据具体需要,又恢复了农民的自留地。

  我们看到,通过调查研究,毛泽东制定的这一系列纠“左”措施,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对人民公社有了一个明晰的认识,初步遏制并纠正了迅猛发展的“共产风”和浮夸风,纠“左”已经初见成效。这与后来人民公社六十条比较起来,除了食堂和供给制问题,以及基本核算权下放到生产小队外,人民公社的制度基本形成,纠“左”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如果按照召开庐山会议继续纠“左”的设想,本来纠“左”是可以顺利实现的。可是我们看到,庐山会议却发生了重大变动。

  4、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上的争论趋于激烈—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后,在党内是毛泽东首先发现了存在的“左”的错误,才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的。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毛泽东通过调查,召开了一系列会议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左”的错误。同时对大跃进以来制定的以钢产量为代表的一九五九年生产指标也进行了大幅度修改。从北戴河会议一九五九年计划钢的生产指标为三千万吨,调低到武昌会议的一千八百万吨,又调低到上海会议的一千六百五十万吨,再调低到六月份北京颐年堂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一千三百万吨,毛泽东还表示来年的工农业生产指标还可以低一点。[129]应该说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下面的工作将是如何将纠“左”进行下去,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1)在纠“左”问题上的两条路线。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了“左”的错误,这是毫无疑义的。在纠“左”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两条路线的斗争。这种斗争在庐山会议上显现出来,并趋于激化。应该说,这两条路线的分歧,并不在于纠“左”的具体措施上,而表现在是否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上。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纠“左”路线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执行中的问题,纠“左”应该在肯定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

  我们注意到,毛泽东在纠“左”的时候,始终认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这可以从毛泽东十二月九日在武昌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得到证明。他在这次讲话中说:“人民公社的出现是没有料到的。这是一件大事,找到了一种建设社会主义的形式,便于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也便于由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便于办工农商学兵,规模大,人多,便于办很多事。”他说:围绕人民公社,党内外有各种议论。一种是性急一点,纷纷宣布进入全民所有制,两三年就进入共产主义。这次决议的锋芒,就是对付性急的。也有少数人认为,搞公社,搞社会主义建设太急了,内心有忧虑,怕我们跌跤子。这个决议也可能说服他们。[130]

  同时,也可以从毛泽东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得到验证:

  “一九五八年,在全国农村中普遍地建立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建立使农村中原来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扩大了和提高了,并且开始带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人民公社的规模比农业合作社大得多,并且实现了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的结合,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的农民,尤其是贫农和下中农,对于人民公社表现了热烈的欢迎。广大干部在人民公社运动中做了大量的有益的工作,他们表现了作为一个共产主义者的极大的积极性,这是非常宝贵的,没有他们的这种积极性,要取得这样伟大的成绩是不可能的。当然,我们的工作中不但有伟大的成绩,也有一些缺点。”[131]

  由此看来,毛泽东对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出现的“左”的错误的纠正,是在肯定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前提下进行的。后来,庐山会议上出现分歧,就是因为有些人在纠“左”问题上要否定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

  另一条纠“左”路线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只有否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指导思想,才能真正纠正“左”的错误,因而纠“左”就应该在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主张这条路线的人在当时是打着“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旗帜来行事的。他们虽然没有直接说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但是这条路线的实质却是如此,不过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我们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问题后,单纯的攻击和指责只会使矛盾激化,而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如果他们真正认识到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这个时候就应该冷静下来,分析犯错误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可是他们却没有能够这样做。他们只是对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错误,作了痛心疾首的陈述,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认为纠“左”力度小,不民主,纠“左”受人压制,不能畅所欲言地讲话,根本无视在庐山会议前毛泽东召开会议,调查研究,制定措施,创新体制,为纠“左”做的大量工作,无视纠“左”已经取得实质性成效的事实。

  通过前面我们对纠“左”的历程和措施进行的分析可以知道,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可是他们却无视纠“左”已经取得的实质性成效,在庐山会议期间仍然持有这种意见,这就说明他们认为前一个时期的纠“左”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而前一个时期的纠“左”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的。他们对前一个时期纠“左”的不满,也就表明他们对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前提下的纠“左”的不满。这种不满也就在客观上说明,他们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不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难以彻底纠“左”的。这种对前一个时期的纠“左”表示不满的态度,认为纠“左”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的认识,也就在客观上表明他们要求的纠“左”实质上就是要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从这里我们也就能够找到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的真正原因。

  庐山会议最终由纠“左”转为反右,实质上是这两条路线的斗争趋于激化,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坚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路线占主导地位的必然结果。

  (2)党内外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议论纷纷。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后,在执行过程中,有的领导人头脑发热,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推行,出现了不少问题。对此,党内外议论纷纷。在庐山会议期间,毛泽东就把其中的一些材料印发会议参考。

  下面我们就简要介绍一下当时的一些议论。首先我们看右派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议论。

  章伯钧、罗隆基、龙云等,发表了许多尖锐、讽刺性的意见,即许多右派反动言论。章伯钧说,1958年搞错了,炼钢失败了,食堂办不起来了,大办水利是瞎来。罗隆基说,物资供应紧张是社会制度造成的。私营工商业改造有毛病。现在人民怨愤已达极点。共产党说唯物,实际上最唯心。龙云说,解放后只是整人,人心丧尽。内政还不如台湾。全国干部数量,比蒋介石时代成百倍增加。陈铭枢说,供求相差惊人,几年之内也难恢复正常供应。要是过去发生这种情况,早就该“下诏引咎”了。他们实行的不是列宁主义,而是斯大林主义。于学忠说,共产党的政策忽冷忽热,大跃进的成绩全是假话。天安门的工程,像秦始皇修万里长城。[132]

  对于右派的这些言论,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七月十日和七月二十三日讲话中均提到过。[133]除此之外,还有国家机关党外人士的议论。

  六月间,国务院所属工业、农业、财经、文教十几个部委的党外人士,听了国内经济情况解释后,统战部作了一个综合反映:少数人对于这个解释,仍有怀疑和不同看法。例如,地质部副部长许杰说:“1958年的成绩,说大也大,说没有也没有。”有的说:“去年大跃进,还不如前几年没有跃进。”有的甚至说:“现在物资供应紧张情况,比日本统治时期还要严重。”一机部的工程师说:“去年接近了精神第一性,有人说产量可以翻一番、两番、甚至七番、八番,只要群众说行,群众是多数,你说不行也不行,走群众路线的结果走错了。去年发生的错误,没有经验是一半,另一半是思想问题,有些人不懂装懂。”一机部一位人大代表说:“我在思想上有一个矛盾没有解决,就是如何对待运动。我很怕运动。对有些意见,我思想不通,但也得干。”轻工业部副部长王新元说:“不说真话,怕说真话,都是怕戴帽子。”[134]

  这个材料反映了国家机关党外人士对国内经济情况有不同看法,对去年大跃进有怀疑,认为去年全民炼钢的口号不正确,认为去年的群众运动有偏差,认为人民公社运动的速度太快了,对现行政策发生怀疑等等。七月五日,毛泽东将这个材料印发会议。[135]

  党内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也有不同看法。我们先看毛泽东在七月二十三日讲话中提到的江西省委党校的议论。

  一九五九年五月间,当讨论郑州会议、上海会议巩固公社方针时,江西党校八十多个县委一级干部初步鸣放后,对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有如下看法:1、大跃进是吹起来的,是浮夸、谎报的结果;2、大炼钢铁是劳民伤财,是得不偿失;3、粮食、副食品供应的紧张,就是农副业没有大跃进的证明。对公社化运动提出这样一些问题:1、是“早产儿”,“群众不是自觉入社,是被风刮进来的”;2、违反了客观必然性,“是根据上级指示人为的产物”;3、没有高级社优越,“农民只说高级社好,没听说人民公社好”;4、搞人民公社根本没有条件,“公社的缺点大于优点,现在是空架子,金字招牌”。[136]

  同时还认为中央关于人民公社的两大决议是“心血来潮”,是“左”倾思想的复活,其中许多提法是错误的,给下面造成了困难等等。这个材料在七月二十七日经毛泽东批准印发会议。[137]

  在国务院直属机关中也存在着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议论。

  六七月间,国务院秘书厅的干部在自由议论学习中,从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看,认为办人民公社的条件根本不成熟,发展也太急太猛。要算政治帐,但也应算经济帐,全民大炼钢铁得不偿失,赔的钱可以进口好多钢。经济效果不好,也使政治影响不好。“以钢为纲”的口号有问题,满足不了经济生活多方面的需要。“五个并举”成了百废俱兴。“两条腿走路”成了多条腿走路。[138]

  在军队中也存在着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议论。我们看毛泽东在七月二十三日讲话中提到的广州军区的材料。

  广州军区据四十二军政治部反映(这个材料是彭德怀提供的),“少数营团干部对经济生活有抵触情绪”。他们认为经济紧张是全面的,长期不能解决的。有的人讲怪话:“现在除了水和空气以外,其他一切都紧张。”有人甚至认为我们的事业后退了,说:“1956年好,1957年较好,1958年成问题。”他们否定成立人民公社的必然性和优越性,说“公社成立得太快了,太早了,不合乎规律”。“人民的觉悟没有跟上来,工人、农民和军官都对成立公社有意见”。“公社的优越性是宣传出来的”。他们认为经济生活紧张是路线有错误。说:“去年不仅是工作方法上有问题,而是带有路线性质的错误,中央要负责任。”在少数连排干部中,也有类似情况,有位排长听战士唱《社会主义好》这支歌时,不耐烦地说:“算了,不要唱了,我看这支歌非修改不可。”海南军区一个指导员说:“什么敌人一天天烂下去,我们一天天好起来,我看社会主义建设倒是一年不如一年!”有位排长讲怪话:“在公社劳动,还不如给地主干活,给地主干活有饭吃,还给钱。”[139]

  这个材料来自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秘书处编印的《政治工作简报》,这个简报中的材料又是来源于四十二军政治部和海南军区政治部的报告。我们看到在这个材料中,少数营团干部对经济生活紧张表示抵触和不满,认为经济生活紧张是全面的,长期不能解决的,否定人民公社的必然性和优越性,攻击地方干部,对党在经济生活方面的各项规定也有不满,认为经济紧张是由于路线上有错误。在少数连排干部中,也有这种情况。七月五日,毛泽东批示将这个材料印发会议。[140]

  在地方一些省市区也有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议论。我们看下面这份材料。

  七月十九日,毛泽东批示将《天津一些同志对一九五八年大跃进的看法》,印发会议参考。这个材料来自于中宣部编印的《宣教动态》,否定大跃进,说工业跃进了,农业没有跃进,政治跃进了,经济上没有跃进,国家赔了二十三个亿,劳民伤财,很不合算,人民公社“走得太快了,带来了副作用。”[141]

  就是苏联也对中国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议论纷纷,赫鲁晓夫也对中国的人民公社化运动说三道四,指手划脚。

  七月十九日,毛泽东将《苏联一些同志对我大跃进议论纷纷》的材料印发会议。[142]

  由以上材料可以看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后,党内外对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议论纷纷,批评和指责的话不少,有的甚至说犯了路线错误。毛泽东将这些材料及时印发会议,提供给出席会议的高级干部参考。希望他们正确对待这些意见,通过对这些材料的分析,在讨论的基础上,对形势的认识达成一致意见,以利于将纠“左”工作进行下去。可是事与愿违,庐山会议在这个问题上却出现了严重分歧,矛盾趋于激化,终于迫使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我们在考察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的原因时,不能不注意这个背景。

  (3)庐山会议期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出现严重分歧。

  前面我们说过,由于前一段时间为了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出现的“左”的错误,连续开会,搞得比较紧张,从毛泽东的本意讲,召开庐山会议,带有休闲之意。因而前期的会被称为“神仙会”,气氛轻松。毛泽东还写了《七律·到韶山》和《七律·登庐山》两首诗,在会上传播开来。可知,毛泽东当时的心情是平静的,也是愉快的,不然的话,他是没有兴致写诗的。他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发起后,虽然出现了不少问题,但是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只要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这些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会前毛泽东提出了《庐山会议讨论的十八个问题》,作为会议讨论的主题。这十八个问题是:一、读书;二、形势;三、今年任务;四、明年任务;五、四年任务;六、宣传问题;七、综合平衡问题;八、群众路线问题;九、工业管理问题;十、体制问题;十一、协作关系;十二、公共食堂;十三、学会过日子;十四、三定政策;十五、恢复农村初级市场;十六、使生产小队成为半核算单位;十七、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领导作用问题;十八、团结问题。[143]

  后来,又加上国际问题,构成十九个问题。七月二日夜,毛泽东把十九个问题重新修改一遍,要杨尚昆印发会议,并将原发件收回。这十九个问题,归结起来,是三大问题:怎样看待形势?前段工作中经验教训有哪些?今后怎么办?这些都是带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在与会者中间,看法并不那么一致。[144]

  毛泽东召开庐山会议,实际上还是要继续纠“左”的。他已经注意到当时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党内出现的不同认识,因而在这十八个问题中,提出了形势问题。他说:“国内形势是好还是坏?大形势还好,有点坏,但还不至于坏到‘报老爷,大事不好’的程度。八大二次会议的方针对不对?我看要坚持。总的说来,像湖南省一个同志所说的,是两句话:‘有伟大的成绩,有丰富的经验。’‘有丰富的经验’,说得很巧妙,实际上是:有伟大的成绩,有不少的问题,前途是光明的。”“今年这时的形势和去年这时的形势比较,哪个形势好?去年这时很快地刮起了‘共产风’,今年不会刮,比去年好。明年‘五一’可以完全好转。去年人们的热情是宝贵的,只是工作中有些盲目性。有人说,你大跃进,为什么粮食紧张?为什么买不到头发夹子?现在讲不清楚,促进派也讲不清楚。说得清楚就说,说不清楚硬着头皮顶住,去干。明年东西多了,就说清楚了。”[145]

  在谈到团结问题时,他说:“要统一思想,对去年的估计是:有伟大成绩,有不少问题,前途是光明的。缺点只是一、二、三个指头的问题。许多问题是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看得出来的。过去一段时间的积极性中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这样看问题,就能鼓起积极性来。”[146]

  要维护党内的团结,就必须统一思想;要统一思想,就必须在形势上形成统一的认识。因而党内只有首先统一了对形势的认识,才能够统一思想;统一了思想,才能协调一致地行动,完成下一步的任务。这次会议就是要在形势方面在党内取得一致意见,维护党的团结,把纠“左”工作进行下去。这样毛泽东就在十八个问题中特别提出了形势和团结问题。

  毛泽东在这里还提出“许多问题是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看得出来的”,这句话里面闪耀着真理的光芒。时间越长久,我们越觉得这句话是正确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后,确实出现了不少问题,这是有目共睹的。这里面有缺乏经验的因素,也有干部的作风造成的。毛泽东认为不能因为出现了这些问题,就轻易地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方向。只有在纠正了这些问题之后,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够验证这条路线是不是正确的。

  七月十日,毛泽东召集会议并作长篇讲话。他说:“对形势的认识不一致,就不能团结。要党内团结,首先要思想统一。党外右派否定一切,说我们‘人心丧尽了’,‘修天安门前面的工程,如秦始皇修万里长城’;说‘过去历代开创的时候,减税薄赋,现在共产党年年加重负担’。所谓丧尽了,就是不仅资产阶级、地主,而且农民、工人都不赞成了。天津有些局长、科长议论,去年大跃进是‘得不偿失’。是不是这样?有些同志缺乏全面分析,要帮助他们认识。得的是什么?失的是什么?比如说,为什么大跃进之后又发生市场大紧张。不要戴帽子,不要骂一顿了事。”

  “去年北戴河会议的时候,人心高涨,但埋伏了一部分被动。不论谁批评,都要承认当时有一部分缺点错误。简单来说,就是三千万吨钢,基本建设一千九百项,粮食增产一倍,办公社中刮‘共产风’。这四件事搞得很被动。对农业生产的确估计过高,并且据此安排生活,有浪费。工业基本建设是搞多了,金木水火土分散了,工业生产指标过高,缺乏综合平衡。为了三千吨钢,引起了各方的不满。现在我们有些被动,但也不是完全被动,不会因此垮台。我不相信公社会垮,可能垮一部分,以后再办。食堂即使垮了三分之一,也是好事。食堂准备留它一半,也是好事。垮了和坚持下去,我都赞成,两边都支持。其实,公共食堂在公社化之前就有了。”

  谈到总路线,他说:“党内要团结,就要把问题搞清楚。有人说总路线根本不对。所谓总路线,无非是多快好省,多快好省不会错。过去搞一千九百项基健,现在安排七百八十八个,这还不是合乎多快好省的方针的?一千八百万吨钢不行,现在搞一千三百万吨,还是多快好省。去年粮食没有翻一番,但增加百分之三十左右是有的。多快是一条腿,好省又是一条腿。”

  他对人民公社的评价是这样说的:“现在证明一条,社会主义国家中过去总是说农业合作化以后要减产,但是我们的经验证明,合作化也好,公社化也好,不减产。人民公社叫大合作社,或者说基本上还是高级合作社,就没有问题了。问题就是把公社看得太高了。”

  他承认搞经济建设没有经验,认为路线正确与否还要看十年:“我总是同外国同志说:请你们给十年时间,再来看我们是否正确,因为路线正确与否,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的问题,要有时间,从实践的结果来证明。我们对建设应该说还没有经验,至少还要十年。我们过去建国的十年中,第九年在北戴河开会,第十年在庐山开会。这一年经过了许多会议,我们总是把问题加以分析,加以解决,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党内有些同志不了解整个形势,要向他们说明。从具体事实来说,确实有些得不偿失的事。但是总的来说,不能说得不偿失。取得经验总是要付学费的。全国大办钢铁,赔了二十多亿,全党全民学了炼钢铁,算是出了学费。炼钢铁的小土群转化为小洋群,否定了小土群,但小洋群不要否定,要注意缩短提高质量的过程。”[147]

  从毛泽东的这个讲话中可以看到,他认为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三面红旗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确实出现了不少问题,但不能由此就说这条路线是错误的。这条路线对不对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够得到证明。当前的形势总体上还是好的,纠正了这些错误后,前途是光明的。这是毛泽东的一个总体判断。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这个判断还是能够站得住脚的。如果沿着纠“左”的方向继续下去,损失当然要小得多。可是会议并没有按着毛泽东预想的方式发展,在会上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不满的意见不断涌现,使人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发生了怀疑。这不能不引起毛泽东的警觉。

  从七月三日开始,按协作区分成六个组进行讨论。大家一致同意“成绩伟大,问题不少,前途光明”三句话。议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形势问题、农业特别是粮食问题、综合平衡问题等。小组讨论中,出现了一些不同的意见。比如,有人建议不提“以钢为纲”,还是提有计划按比例;有人则不同意,仍然主张“以钢为纲”。又比如,有人主张不提“大搞群众运动”,有些人认为否定大搞群众运动的看法是不对的,等等。这些,都属于正常范围内的讨论。朱德在小组会上讲了一个比较尖锐的意见,“食堂即使全部都垮了,也不一定是坏事”,显然与毛泽东说的“积极办好,不要一哄而散”的意见不同,但也没有引起多么大的反应。[148]

  尽管毛泽东不论是在会议讨论的十八个问题还是会议讲话中,都表示成绩很大,问题不少,前途光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正确与否,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够得到证明。因而纠“左”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的。但是事实上,毛泽东从会议的讨论和看到的材料中已经感到,在对形势的估计和存在问题的看法上,党内高级干部中间有相当多的不同意见,有些意见还很尖锐。 [149]

  由此我们看到,庐山会议本来是沿着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海会议(八届七中全会)、北京颐年堂会议的轨道来继续纠“左”的,这种纠“左”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是,毛泽东从庐山会议的发言中与这方面的材料中发现,党内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不解决这些分歧,在形势的看法上就难以取得一致意见,党内就不能团结起来,协调一致地行动。这样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成为毛泽东必须要解决的一个迫切任务。

  (4)彭德怀上书,庐山会议关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争论趋于激烈。

  彭德怀上书后,庐山会议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上的争论又是如何一步一步地趋于激烈的呢?我们下面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① 彭德怀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给毛泽东写信的?

  一九五八年八月以后,彭德怀曾到东北、西北和湖南湘潭等地视察,了解到不少真实情况。这次开会,他一直在西北组,几乎每天都发言,直言不讳地对大跃进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批评,如头脑发热,得意忘形;“左”的东西压倒一切,许多人不敢讲话;不是党委决定而是个人决定。还直接谈到毛泽东的的责任问题。他始终对会议的气氛感觉不满意。

  七月十二日,彭德怀从周恩来那里开会回来,对身边的人说:这次会议开了十多天,味道不大。小组会上尽讲些一般性问题,听不到思想性问题。我在西北小组讲了一点,简报上还没有看到,恐怕还不会引起大家注意。我有些问题不好在小组会上讲,想给主席写封信,让主席讲一下才有作用。

  第二天中午,彭德怀把拟好的提纲交给随行的参谋,还口述了要写进去的内容。七月十四日,他又仔细修改整理出来的信稿,要参谋抄正,自己在信上署了名,然后让参谋直送毛泽东的秘书。

  据彭德怀说:“为什么给主席写信?因截止十三日小组会中对经验教训方面探讨得很不够,从简报上看不出反面意见,空气有些沉闷,思想上有点急躁情绪,担心缺点重犯。为了提起主席注意这个情况,就在十三日晚写了一个供参考的信。那时又听说小组会十五日就要结束,使我的心情更加急切。写信当时只考虑供主席参考用的,不合逻辑、字句不妥之处甚多。”

  彭德怀后来在他的自述里,也讲到当年给毛泽东写信的情况。他写道:“到七月十二日晚,在我的思想上已形成目前国家计划工作严重比例失调,毛主席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没有贯彻到各个方面实际工作中去的看法。这也就是我七月十四日那封信的主要内容。本决定十三日晨向主席反映。去时,警卫员说,主席刚睡。我就去西北小组参加会议去了。十三日晚饭后,就开始写那封信(实际上,七月十二日晚腹稿已成),七月十四日晨将写成的信,送给主席亲收。”“我当时对那些‘左’的现象是非常忧虑的。我认为当时那些问题如果得不到纠正,计划工作迎头赶不上去,势必要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我想,这些问题如果由我在会议上提出来,会引起某些人的思想混乱,如果是由主席再重新提一提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这些问题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纠正。”“那封信,只概括地提出了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并没有论述那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我也论述不出许多的原因,我想,横直是给主席自己参考的,他会斟酌的。”

  彭德怀事先也不是没有估计到。信送出以后,他对身边工作人员说,估计有向种可能:主席可能找我去谈一谈;也许会找常委同志先研究一下;也可能要印发大会,如果印发,就会伤一些人,印发也好,会刺激各地都作点检讨。他还说,信中有些问题讲得过火一点,如小资产阶级狂热性就可以不写,不过讲得重一点,刺一下主席有好处。

  七月十七日,黄克诚上了庐山。据他回忆:“上山后刚进住房,彭德怀就拿着他写给毛主席的信给我看;我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说:这封信提的意见我赞成,但信的写法不好,语言中有些提法有刺激性,你那样干什么?他说:实际情况那么严重,会上没有人敢说尖锐的话,我就是要提得引起重视。我说:你总是感情用事,你和主席共事多年,应该互相了解较深,这些话何不与主席当面交谈,何必写信。”[150]

  从上面引述的资料中我们看到,尽管彭德怀去与毛泽东交谈时,恰巧遇到毛泽东睡觉,致使交谈失之交臂。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偶然事件,从后来的事态发展来看,就是那次他们见了面,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上他们也是难以在短时间内谈得拢的。如果谈不拢,而持这种意见的人又相当多,党内在对形势的认识上,思想难以统一,又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呢?

  从彭德怀的话来看,他对毛泽东收到他的信后,采取的处理方式,是有心理准备的。他也意识到信中用的一些过激性语言,可能会起到负面的影响,尽管这样他还是写了进去。看来,他对会议纠“左”很不满意,想通过这封信,敲打一下犯错误的人,从而在纠“左”问题上取得他料想的结果。

  ② 彭德怀这封信又写了那些内容呢?

  我们将彭德怀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甲、一九五八年大跃进的成绩是肯定无疑的。”

  “……这样的增长速度,是世界各国从未有过的。突破了社会主义建设速度的成规,特别是象我国经济脆弱,技术设备落后,通过大跃进,基本上证实了多快好省的总路线是正确的。不仅是我国的伟大成就,在社会主义阵营也将长期的起积极作用。”

  “一九五八年的基本建设,现在看来有些项目是过急过多了一些,分散了一部分资金,推迟了一部分必成项目,这是一个缺点。基本原因是缺乏经验,对这点体会不深,认识过迟。因此,一九五九年就不仅没有把步伐放慢一点,加以适当控制,而且继续大跃进,这就使不平衡现象没有得到及时调整,增加了新的暂时困难。但这些建设,终究是国家建设所需要的,在今后一两年或者稍许长一点时间,就会逐步收到效益的。”

  “一九五八年农村公社化,是具有伟大意义的,这不仅使我国农民将彻底摆脱穷困,而且是加速建成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正确途径。虽然在所有制问题上,曾有一段混乱,具体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缺点错误,这当然是严重的现象。但是经过武昌、郑州、上海等一系列会议,基本已经得到纠正,混乱情况基本上已经过去,已经逐步的走上按劳分配的轨道。”

  “在全民大办钢铁中,多办了一些小土高炉,浪费了一些资源(物力、财力)和人力,当然是一笔较大损失。但是得到对全国地质作了一次规模巨大的初步普查,培养了不少技术人员,广大干部在这一运动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虽然付出了一笔学费(贴补二十亿)。即在这一方面也是有失有得的。

  仅从上述几点看,成绩确是伟大的。但也有不少深刻的经验教训,认真地加以分析,是必要的有益的。”

  “乙、如何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据我看,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中所出现的一些缺点错误,有一些是难以避免的。如同我们党三十多年来领导历次革命运动一样,在伟大成绩中总是有缺点的,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现时我们在建设工作中所面临的突出矛盾,是由于比例失调而引起各方面的紧张。就其性质看,这种情况的发展已影响到工农之间、城市各阶层之间和农民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因此也是具有政治性的。是关系到我们今后动员广大群众继续实现跃进的关健所在。”“过去一个时期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缺点错误,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客观因素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不熟悉,没有完整的经验。对社会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体会不深,对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没有贯彻到各方面的实际工作中去。”

  “过去一个时期,在我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方面,也暴露出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这主要是

  “1、浮夸风较普遍地滋长起来。”

  “浮夸风气,吹遍各地区各部门,一些不可置信的奇迹也见之于报刊,确使党的威信蒙受重大损失。当时从各方面的报告材料看,共产主义大有很快到来之势,使不少同志的脑子发起热来。在粮棉高产、钢铁加番的浪潮中,铺张浪费就随着发展起来,秋收粗糙,不计成本,把穷日子当富日子过。严重的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容易得到真实情况,直到武昌会议和今年一月省市委书记会议时,仍然没有全部弄清形势真象。产生这种浮夸风气,是有其社会原因的,值得很好的研究。这也与我们有些工作只有任务指标,而缺乏具体措施是有关系的。虽然主席在去年就已经提示全党要把冲天干劲和科学分析结合起来,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看来是没有为多数领导同志所领会,我也是不例外的。”

  “2、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使我们容易犯左的错误。

  在一九五八年的大跃进中,我和其他不少同志一样,为大跃进的成绩和群众运动的热情所迷惑,一些左的倾向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总想一步跨进共产主义,抢先思想一度占了上风;把党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作风置诸脑后了。在思想方法上,往往把战略性的布局和具体措施,长远性的方针和当前步骤、全体和局部、大集体和小集体等关系混淆起来。如主席提出的‘少种、高产、多收’、‘十五年赶上英国’等口号,都是属于战略性、长远性的方针,我们则缺乏研究,不注意研究当前具体情况,把工作安排在积极而又是稳妥可靠的基础上。有些指标逐级提高,层层加码,把本来需要几年或者十几年才能达到的要求,变成一年或者几个月就要做到的指标。因此就脱离了实际,得不到群众的支持。……纠正这些左的现象,一般比反掉右倾保守思想还要困难些,这是我们党的历史经验所证明了的。去年下半年,似乎出现了一种空气,注意了反右倾保守思想,而忽略了主观主义左的方面。经过去年冬郑州会议以后一系列措施,一些左的现象基本上纠正过来了,这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这个胜利既教育了全党同志,又没有损伤同志们的积极性。”

  “现在对国内形势已基本上弄清楚了,特别是经过最近几次会议,党内大多数同志的认识已基本一致。目前的任务,就是全党团结一致,继续努力工作。我觉得,系统总结一下我们去年下半年以来工作中的成绩和教训,进一步教育全党同志,甚有益处。其目的是要达到明辨是非,提高思想,一般的不去追究个人责任。反之,是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事业的。……属于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已经有了这次深刻教训,使我们较易觉醒和体会了。但要彻底克服,还是要经过一番艰苦努力的。”[151]

  我们看到,除了一些刺激性的言词外,这封信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认为“左”的现象基本上纠正过来了,反映的问题也是属实的。至于他批评的这些问题,毛泽东以前在纠“左”的会议上不仅讲过,而且还透过现象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予以纠正。

  信中对冒进的干部称为小资产阶级狂热性,实为不妥。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到底主要是没有经验造成的,还是干部浮夸造成的?这是需要认真分析的。毛泽东在纠“左”过程中,将重点放在纠正共产风上,这就在事实上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分析了共产风产生的原因,制定了纠正的措施,划分了两个界限,在人民公社内部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承认了生产小队的半核算地位,使纠“左”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浮夸风盛行确实是造成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问题的重要因素。毛泽东在纠“左”过程中多次对于犯“左”的错误的干部特别是干部浮夸提出了措词严厉的批评,同时毛泽东也主张要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领导干部要勇于承担责任,对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犯错误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不予处分。彭德怀作为政治局委员,他应该是知道的。

  既然这封信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方向的前提下,认为“左”的现象基本上纠正过来了,反映的内容也是属实的,作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给中央主席写信,从方式上讲也是正常的,那么后来又为什么掀起那么大的波澜呢?

  ③ 毛泽东最初是如何看待彭德怀这封信的?

  那么,毛泽东在收到彭德怀这封信后又有什么样的想法呢?当时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

  据毛泽东的卫士说:“毛主席下午起床后看到桌子上放着彭德怀的一封信。他浏览了一下,当时并没有大惊小怪,认为是个意见书。

  时间往后拖了一下,毛主席在卫士们陪同下还是游了泳。回来后,对秘书说:‘彭总尽给我消极材料。你看基层给我的就是积极材料。这封信送给常委们传阅一下。”[152]

  我们看到,毛泽东在收到彭德怀的信后,并没有感到大惊小怪,而是照常去游了泳。作为一个中央政治局委员,给中央主席反映问题的信,毛泽东送给常委们传阅也是正常的。

  关于毛泽东当时对彭德怀的信的态度,吴冷西后来有一个回忆,我们不妨引述如下:

  “彭德怀的信印发出来的当天晚上,毛主席同乔木、家英谈话时,仍然说,现在‘右倾机会主义’的头子就是我。我嫌‘右倾’的朋友太少了。‘现在事实上就是反冒进。反冒进的司令就是我。”[153]

  我们看到,就是在彭德怀的信已经印发会议的情况下,毛泽东的主旨仍然是纠“左”,而非反右。这也客观上表明当时毛泽东对彭德怀的信并没有看得有多么严重,没有因为这件事就决定反右倾。

  对此,吴冷西还回忆道:“家英还说,从今晚上(指七月二十八日晚谈话—引者注)谈话看,主席并不是一开始就要批判彭老总。我问为什么?家英说,主席今晚谈到彭老总时说,他开始并没有觉得彭的信有什么问题,所以批了几个字印发给大家参考,当时并没有别的意思。因为既然有这些意见,而且他在小组会上的发言也登在会议简报上了,把这封信给大家看看也是可以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更没有打算在23日讲那番话。主席说,那番话是在22日听了大区区长汇报时想到的。当时有两位区长都说,现在小组会反对三面红旗的话多了,有些人开小差了。我该出来讲话了,否则队伍就散了,没有兵了。这才使我感到问题严重。想了一夜,第二天(23日)才讲了那么一篇话。”[154]

  从上面引用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到,不论是收到彭德怀的信,还是将信印发会议的时候,当时毛泽东都没有决定反右。毛泽东也没有觉得彭德怀的信有什么问题。毛泽东从彭德怀的信中可以看到,当时他对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有不同意见的,当然彭德怀在小组发言中也讲过这样的话。毛泽东之所以印发会议,主要还是想通过讨论,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至于后来出现的问题事出有因。

  这还可以从李锐的一个回忆得到验证。李锐说:“7月19日或20日,晚上跳舞时,我坐在周恩来的旁边,我有意问道:你看彭总的信怎么样?周恩来说:那没有什么吧。意思指这是一种正常的情况。”[155]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周恩来在这时仍然认为彭德怀的信没有什么,是一种正常情况,说明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之间对彭德怀的信还没有形成定性,也没有在常委间讨论这封信的性质,否则周恩来是不会那样说的。

  七月二十日凌晨一时至三时半,杨尚昆向毛泽东汇报各组讨论时,毛泽东讲了四点意见:一、欠债是要还的,不能出了错误,一推了之。去年犯了错误,每个人都有责任,首先是我。二、缺点还没有完全改正,现在腰杆子还不硬,这是事实。不要回避这些事情,要实事求是。三、有些气就是要泄。四、准备和那些“左派”,就是那些不愿意承认错误,也不愿意听别人讲他错误的人谈一谈,让他们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156]

  从毛泽东这个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又一次表示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错误承担了责任,这个谈话的主旨仍然是纠“左”,而非反右,也就是说,从收到彭德怀的信以及将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直到七月二十日,毛泽东主旨还是要纠“左”,而非反右。这是我们在研究的时候要注意到的。

  由以上我们引用的史料可以看到,毛泽东在收到彭德怀的信后虽然印发大会,但是当时也并没有认为彭德怀的信有多么严重,更没有决定反右。直到七月二十日,毛泽东的主旨还是在纠“左”,可是究竟是什么原因改变了会议的进程,由纠“左”变为反右的呢?

  ④ 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围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争论趋于激烈。

  毛泽东在收到彭德怀的信后,经常委传阅,然后印发大会。

  七月十六日,毛泽东将彭德怀的信加了一个标题—《彭德怀同志的意见书》,“印发各同志参考。”[157]

  七月十六日,毛泽东致信刘少奇、周恩来、杨尚昆:“建议北京来的同志参加各大区小组的,即日改换一下,例如,参加华东小组的,改为参加中南、华南联合小组或他区,参加西北小组的改为参加华东或他处,如此类推。今日立即排出一个新表,明日起,照新表办事。这样做,见闻将广博多了,可能大有益处。至于各区省委书记,是否也应有一部分人(例如一半或三分之一),也照此样,必入他区,以广见闻,请你们酌定,我无定见。是否由你们找各大区区长及中央少数同志,座谈一下,以利决定!”[158]

  同日,毛泽东致信刘少奇、周恩来、杨尚昆:“在北京的人,例如彭真、陈毅、黄克诚、安子文,若干部长,三委若干副主任,(不要太多,十人左右即可。)是否可以请他们来此参加最后一星期的会议?主持北京的工作,则由此间调动几位同志回去,或以在京二把手顶住几天。以上请酌。又陈云病情如何,是否有可能请他来此参加七天会,请征询陈云意见,能来则来,不能则不要来。此点也请酌。”[159]

  原先,毛泽东在七月十日讲话中说,会议初步安排到十五日结束,延长不延长到时再定。[160]可是我们看到,毛泽东在将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的同时,又提议会议延期,将参加会议的一部分人员重新编组,留守在北京的人员也参加会议,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举动。因为毛泽东从会议简报和汇报中觉察到,当时参加会议的高级干部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问题上的看法还存在着严重分歧,而彭德怀的信更进一步凸现了这种分歧的严重性。如果思想统一不了,又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呢?

  对于彭德怀的信,毛泽东没有表态,小组会上讨论中,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很快就表现出来。不少人赞成,认为彭德怀的精神值得学习,赤胆忠心。信中提出的缺点错误,实际是存在的,提出来有好处,只是有些问题的提法和分寸需要斟酌。也有不少人提出批评,主要集中在这几个观点上:“由于比例失调引起各方面的紧张,是具有政治性的”、“小资产阶级狂热性”、“有失有得”、“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作风置之脑后”、“浮夸风吹遍各地区各部门”、“纠‘左’比纠右难”等。有的人说,彭德怀的信,不在个别措词用字不当,而在于总的看法上有问题。还有人提出,彭德怀曾说过:“如果不是中国工人、农民好,可能要请苏联红军来。”[161]

  在彭德怀写信前,会议上就存在着不同意见。当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这两种意见的交锋就异常激烈。支持彭德怀信的一方,活跃起来,因为有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错误作为依据,更显得有理有据。这种事态无疑会进入毛泽东的视野,成为他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七月十九日,彭德怀根据大家的意见,在小组会上对七月十四日的信做了解释。大意是:意见书是仓促写成,提供主席参考的,文字上难免有不正确的地方。对总路线的正确性他是一点也不怀疑的,大家不要误会他认为我们的党是小资产阶级的党,他是就过去一个时期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来源提出这个问题的。关于“小资产阶级狂热性”,他说:去年下半年,党内一些“左”的倾向确实有所发展,如:浮夸风气的滋长,以热情代替科学,一下子全国吃饭不要钱,有的地方几天内使拆了很多房子,三五天内要消灭文盲,等等。这些“左”的倾向的滋长,是有其社会原因的,这就是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162]

  我们看到,彭德怀表示对总路线的正确性是一点也不怀疑的,他根据人们的质疑,又对他写的信特别是其中的小资产阶级狂热性问题作了解释。

  七月二十一日,张闻天在小组会上作了三个小时的长篇发言,在肯定成绩是伟大的,总路线是正确的以后,系统论列了“大跃进”以来的缺点和错误,并从理论上进行了分析。对彭德怀的信是肯定的,对其中一些受到非议的观点进行了辩护。张闻天的发言,引起了毛泽东的特别注意。[163]

  后来有人对张闻天二十一日发言作了这样的统计,说9000多字的发言,讲成绩只有270余字,讲缺点错误却有8300多字。发言利用“但”字作文章,全篇共用39个“但”字,只有一个好“但”,其余38个都是坏“但”。[164]

  张闻天在发言中,对彭德怀的信予以肯定,从理论上进行了分析,为自己的观点进行了辩护。作为一个政治局候补委员,在党的会议上作这样的发言,当然也是正常的。张闻天的发言虽然也承认总路线是正确的,但是却主要谈得是错误。应该说,他在发言中讲得这些错误也是有事实依据的。但是他无视前一个时期纠“左”已经取得实质性成效的事实,无视前一个时期在纠“左”过程中毛泽东对犯“左”的错误的干部的严厉批评,无视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对犯错误的干部是主要采取批评教育还是处分的问题,也没有认识到如果像他要求的那样去纠“左”,就会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一旦否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后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七月二十二日,毛泽东找几个人谈话。柯庆施、李井泉对纠“左”不满。柯庆施说,现在很需要毛主席出来讲话,顶住这股风,不然队伍就散了。他认为,彭德怀的信是对着总路线,对着毛主席的。当天晚上,毛泽东与刘少奇、周恩来商量准备着第二天开大会。[165]

  我们看到,七月二十二日谈话,左派已经明显表示对会议纠“左”的不满,认为彭德怀的信是对着总路线的,请求毛泽东出来讲话,与二十一日张闻天的发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样在中央政治局委员之间,在纠“左”问题上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意见。

  那么,是不是像有人说的那样,左派人士护短,犯了错误不承认,有了伤疤不让人揭,妄图掩盖他们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呢?

  我们认为这是一种主观随意的判断,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似乎还不能这么说。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排除左派人士对纠“左”不满有个人得失因素的考虑,但是作为积极投身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产阶级政治家,难道他们就没有从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出发,而仅仅是对个人的地位患得患失,是为了沽名钓誉才这样做的吗?显然以上的判断是不客观的,也是欠公正的。

  我们在评析柯庆施、李井泉等人对纠“左”表示不满的时候,不能忽视从第一次郑州会议以来一直在纠“左”,并且纠“左”业已取得实质性成效的事实,不能忽视党内外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议论纷纷的事实,也不能忽视庐山会议期间存在的不同意见。如果对这些情况视而不见,就容易做出以上的判断。

  本来会议就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存在不同意见,当彭德怀的信印发后,会议围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争论更趋激烈。既然彭德怀、张闻天这样的政治局委员(张为候补委员)也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提出了这样的意见(虽然他们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提出的),那么在他们的影响下,再这样搞下去,就有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

  我们认为正是由于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争论趋于激烈,这些左派人士担心像这样搞下去将会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这才是他们对纠“左”表示不满的主要原因。

  正是在这一点上,左派人士与毛泽东的忧虑不谋而合。因为毛泽东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正确的,即使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错误,这些错误也是能够得以纠正的。出现的这些问题,主要是执行中的问题,并不能说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是错误的。因而即使出现了不少问题,也没有动摇毛泽东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信念。毛泽东反复讲,检验路线正确与否的标准只能是实践,要经过十年的时间才能检验一个路线是不是正确的。因而纠“左”就应该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进行。

  毛泽东认为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要妥善处理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犯错误的干部。毛泽东本来已经注意到了庐山会议上党内高级领导干部中间出现的不同意见,彭德怀的信印发会议后,这种争论更趋激烈。鉴于前一个时期着重纠“左”,纠“左”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党内外又议论纷纷,会议仍然存在严重的分歧,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继续大讲错误和缺点,如果再继续这样搞下去,就有可能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方向。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与左派人士在纠“左”问题上的认识相契合,这成为推动毛泽东七月二十三日发表讲话的决定性因素。

  这里令人迷惑的是,彭德怀的信和张闻天的发言至少在表面上都是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怎么在后来被毛泽东批评为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动摇了呢?

  我们认为,这是由于他们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缺点和错误的认识上,在庐山会议前纠“左”取得的成效上和对犯错误的干部的责任追究上存在重要分歧而导致的结果。

  虽然彭德怀在信中表示“左”的现象基本纠正过来了,但是不论他的信,还是张闻天的发言,实际上主要谈得还是缺点和错误,而对前一段时间纠“左”取得的成效认识不足。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的缺点和错误当然应该受到批评,也是能够克服的。但是对这些缺点和错误讲到什么程度,也是要考虑的。因为讲得重了就会导致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产生怀疑和动摇。对犯错误的绝大多数干部,是以批评教育为主,还是要追究责任,这关系到保护干部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问题。尽管彭德怀和张闻天肯定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但是他们的作为使庐山会议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争论进一步激化,这种状况发展下去可能要导致否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方向。

  至于有人说,据说别的常委也是临时得到通知,才去开七月二十三日大会的,纯粹是望文生义,无端猜测,不足为训。我们从文献资料中看到,毛泽东是在与刘少奇、周恩来商议后才决定七月二十三日召开大会,发表讲话的。鉴于七月二十三日讲话对彭德怀等人的观点要进行定性,按常理判断,毛泽东也会将这个问题去征求刘少奇、周恩来两位常委的意见,在常委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发表这个讲话。至于刘少奇、周恩来当时是什么态度,他们说了什么话,只有待这方面的文献资料公布后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印证。

  ⑤ 毛泽东发表七月二十三日讲话,庐山会议由纠“左”转为反右。

  毛泽东在七月二十三日,到底讲了那些话呢?

  其一,批评了两种倾向。

  毛泽东在讲话中批评了两种倾向:一种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犯了错误的人,这些人听不进批评;一种是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动摇的人,这些人看到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错误,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发生了怀疑。

  我们看毛泽东下面的讲话。

  “你们讲了那么多,允许我讲点把钟,可不可以?吃了三次安眠药,睡不着。”

  “我看了同志们的发言记录、文件,和一部分同志谈了话,我感觉到有两种倾向,在这里讲讲。”

  “一种是触不得,大有一触即跳之势,因之有一部分同志感到有压力,即不让人家讲坏话,只愿人家讲好话,不愿听坏话。我劝这些同志要听。好坏话都是话,都要听。话有三种:一是正确的;二是基本正确或不甚正确的;三是基本不正确或不正确的。”“不论什么